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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是人类在自然历史演进中不断追求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或者说,是人类为维持生存、实现独立自主和获得自由而不断增进其力量和价值的自然历史过程。从人类“理性”追求角度引出基于三层次自由的发展含义,进而给出一个推广了的马克思(三域耦合)社会再生产图式,并以此模型作为基础框架,结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及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发展”的观点,我们可以在宏观动态上描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本化自由指向,以阐释“发展是拓展人类主体性自由”的人本发展思想,从而使我们得以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的局限,构建一种更有普适性和解释力的人本发展经济学理论体系。
关键词:自然秩序与理性追求;三层次自由;三域耦合模型;人本发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03-07
一、自然秩序、理性追求与人类发展“自然的自由观”
如果从大自然演进的宏观视野循序渐进地考察人类发展的全过程,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人类及其发展是大自然长期演进的结果,人类的理性追求是在自然秩序的框定下实现的。就是说,人类发展,并不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无限度、非理性地对自然进行掠夺和拓展,而是在自然秩序的框定下以及自然历史的演进中人类对自身“自由”进行持续不断“理性”追求的过程或结果。因此,要真正理解 “人本发展”的实质意义,首先必须准确把握自然秩序与理性追求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我们强调自然秩序的重要性,是要说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防止人类理性在大自然面前失去必要的“敬畏”态度而陷于“自负”甚至“狂妄”。例如,亚当·斯密、哈耶克等经典作家对于市场作用的肯定和赞扬,就是出于这种“自然秩序”哲学观在理论逻辑上的自然延伸,因为在他们看来,市场实质上就是人类发展过程中自然扩展的一种规则或秩序,这种秩序是任何“人为”的理性行为所不能替代的。确实,在人类发展中,很多巨大的“变化”——不仅是人类社会活动之外的自然灾变,也包括人类社会活动内部的“发展”变化——并非是人们有意“变革”的结果,而是人类所不能控制的“自然秩序”作用的结果。因此,人类发展不能理解为人类“与自然做斗争”的过程,将人类发展置于一种“与天斗、与地斗”的极端理性主义状态,将人类发展误导到“战胜自然”、“控制自然”的目标上去。这样造成的恶果日益凸现,并越来越为“理性”的人们所认识,人们也不断努力采取“理性”行动去避免之。
同时,我们也不能将自然秩序夸大到否定人类理性有所作为的地步,以致否定“发展”的可能性。有学者认为:一个物种在生命的演化中,它对外部环境的索取以及与同类、环境的交流就构成了其基本需要,在这里,“基本需要”的满足或更多的“需要满足”并不一定导致“发展”,发展是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精神上的,发展是一种“无意识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某种价值或公共意志引导的结果”,因此,与其用“发展”来误导人类的行为去为“生存竞争”进行“残酷斗争”,不如用“适应”或“生存”来引导人类“善意合作”。[1]这种观点显然是极端偏颇的。不错,就物种进化的层面上说,人类是在自然界进行长期的“生存斗争”中自然而然演进的结果,正因如此,其发展无不打上“自然”的烙印。虽然与其他“非人类”比较,人类发展的重要标志是“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者精神层面上的”,但也不能由此而完全否定“满足基本需要”的生存问题就与“人类发展”无关。此其一。其二,人类发展需要遵循“自然秩序”,但“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精神层面上的”发展怎么就与“人类理性”无关呢?人类发展怎么就变成了一种纯粹“无意识的结果”呢?遵循“自然秩序”与发挥“人类理性”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有许多事物是人类无意造成的或人类有意也获得不了的,而必须由“自然秩序”来决定,但同时,也有许多事物是人类有意努力或预期的结果。对此,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曾有透彻的洞察和分析。
森指出,虽然成功故事的后面必定有失败或挫折,但人们可以在“干中学”去理性地获得成功。“十分常见的是,事物恰恰如其所显现的那样,而且确实当人们努力工作而达到目标时,或多或少就是它们所显现的那个样子。”所以,“试图运用理性去造成社会变化,在适当的情况下,应该能帮助我们得到更美好的结果”。“一个无意造成的后果并非一定是不可预期的”,“理性思考可以注意那些并非有意造成的但由于体制性安排而引发的后果,而且特定的体制安排可以因为注意到各种可能产生的、无意造成的后果而获得更准确的评价。”对于斯密和哈耶克等人注意到的自然秩序(实际上属于“人类无能为力改变的后果”),我们需要“老老实实”地遵循;对于那些“无意造成的有利后果”,如计划经济年代中国政府推行的医疗卫生保健计划和普及基础教育计划,其对于市场化改革开放时代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能够很好地通过因果分析加以预期和利用;对于“无意造成的不利后果”,例如中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对于农村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的冲击,我们可以借助理性预期并努力避免。“人们自己必须承担起发展和改善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责任”,“作为反思性的生灵,我们有能力去体察别人的生活。我们的责任感并非只适用于我们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痛苦(虽然那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还可能一般地适用于我们所看到的、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并且我们有能力减轻的痛苦。”[2]
因此,把“自然秩序”与“人类理性”对立起来,无论是从哪一个极端上,都是有问题的。将理性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步,以致无视自然规律,走向人类理性的极端“自负”和“狂妄”,固然不对;但是,为了突出强调“自然秩序”(无意造成或无能为力改变的后果)的重要性,就否定了“人类理性”预期、评价和改变所有后果(包括无意和有意造成的),也是错误的。就人类发展来说,正确的观点应该是“自然的自由观”,即在客观承认大自然演进秩序的基础上,将发展看作是人类理性为“自由”目标而不断进取扩展的历史过程。
二、发展的目标:人类理性“自由”指向三个基本层次
关于发展的目标,显然是一个复杂的价值判断问题。在整个人类的价值尺度上,发展的目的或目标从根本上涉及到人类究竟在“理性”地追求什么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关于人类的“理性”,在西方基督教文化的话语体系中就是所谓的“灵魂”,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分别之处就在于他的躯体中被上帝造物时多添加了一样东西,这就是能够思考、尝试、创造的“智慧”以及根据自己意愿做选择的“自由意志”。可以说,后世流行于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是基督教文化影响的结果,历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大都是在接受人类自由为上帝所赐的基督教理念基础上形成、阐释和传播自由价值观的。[3]
自由意志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但是,这种本质规定性在现实中的表现形态却是复杂多样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往往处在双性冲突和两难悖论之中。所以,自由虽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是自由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人类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受压榨和奴役的“不自由”状态中。这就是说,自由问题不仅是一个静态的“人性”哲学思辨问题,更是一个历史的、现实的“人生”价值实现问题,弄清追求自由的目的或目标固然重要,但研究如何实现自由的路径和手段更具有实质决定意义。从自由主义视点来看,所谓“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类在“不自由”的现实中理性地追求“自由”的历史过程。正如阿马蒂亚·森所说:扩展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消除使人们几乎不能有选择、而且几乎没有机会来发挥其理性主体的作用的各种类型的不自由,构成了发展。”[2]完整地说,发展的实质意义和过程可以这样加以概括:人类在“必然”(不自由)的自然秩序框定下,凭借自己天然的“理性”(自由意志),经过艰辛曲折的努力(自由路径),在积极奋争中能够因应情势采取互动、妥协、调和、平衡等策略艺术(自由手段),从而不断逼近作为理想境界和终极目标的“自由王国”,这个过程就构成了我们所说的“发展”。
从自由的“建构性”(Constitutive)意义来看,自由本身就是发展的首要目标,人的自由价值之实现是判断发展的根本标准,人们自由主体地位在多大程度取得并得以维护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但是,即使作为发展目标的自由也是有层次的,在单一抽象层面笼统地思辨解说“自由”是没有多大意义;同时,建构性意义上的自由也不能脱离工具性自由而存在,而且只有与工具或手段意义上的“实质性”(Substantive)自由联系起来,才能真正理解和正确把握自由在发展中的主体性价值目标意义。从自由的建构性角度同时联系其工具性意义,作为发展首要目标和主要手段的自由,可以从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等三个角度来认识,从而可以划分生存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这样三个基本层面。[4]
首先,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在自然界生存竞争中逐步减轻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对人的绝对压迫、约束和限制,人们具有不断增强的物质生产力,也就是森所说的“可行能力”(Capability),即通过物质生产活动从自然界获取基本生存资料的能力,从而能够体面地过上衣食无忧、自由自在的“小康”生活。人既然是大自然中拥有自己自由意志的“造物”之一,其自由的最直接对立面当然是来自于造他的“物主”即大自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与其他生物一样,是一种“受动的、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自然要面临生物界生存竞争的挑战,从自然力中获取生命力。[5]所以,“人生是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里的“枷锁”首先是由大自然给人类套上的。人类为挣脱自然力天然地、外在地强加于其身上的枷锁,凭借自己的理性(首先是“知性”)去认识自己在自然界中究竟处于何等的位置,然后还要思考和决定以什么样的状态去适应或利用自然力,在理性的“自由意志”发挥到一定程度,以致忘记自己理性的“有限性”而走向试图取代上帝位置的“非理性”状态,结果将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搞僵”乃至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人类还要学会“理性”地重新调整自己同大自然的关系,以便在大自然的“允许”范围内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那份“自由”。所以,这里的“发展”问题主要涉及如何摆脱饥谨、疾病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给人们带来的生存(层面的不自由)危机等,而这些反贫困活动最直接地与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生存自由权)有关,与作为社会物质基础的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状态(保证生存自由权的物质条件)有关。
其次 ,从人的社会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在社会活动内部逐渐摆脱动物群居生存竞争的自然蒙昧状态,能够逐步借助不断完善的社会契约(特别是法律制度)来理性地界定、规范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从而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平等公正的社会秩序下最大可能地获得真正的个人自由。人类是群居的动物,但是与一般群居动物不同,人类社会是由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组成的,社会秩序、制度规则是在这些追求“自由”的人之间经过长期复杂的相互斗争和妥协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其基本指向和趋势是:从少数特权阶层奴役广大民众的人治社会(独裁制度),逐渐走向以每个人的自由平等为基础、在广泛的社会契约规范下进行公共选择的法制社会(民主制度)。这个层面的自由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交往中的人际自由,即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实现自己自由的同时如何看待和对待他人的自由;二是国家政治中的公共自由,即社会公共活动中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和规则保证个人理性选择与社会群体理性选择的一致性。在现实生活中,追求自由的过程往往充满矛盾、冲突、悖论、混乱和丑恶,特别令人难堪的是,往往一些无比热爱自由、崇尚自由的精英分子(不仅包括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精英,也包括那些掌握思想话语权的知识分子),为自由而奋斗的结局往往与自由目标背道而驰,不是成为反自由力量的支持者,要么就是不自觉地被极权主义政治集团所利用。可见,这种自由的实现同样是复杂曲折、艰难困苦的。从发展角度看,这里涉及的问题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变革,使人们逐渐摆脱人身依附、奴役压迫、政府管制干预以及集权独裁统治,为每个社会成员获得个人自由提供必要的政治保障以及平等的社会机会;从社会分工和大生产体系来看,这最直接地与满足人们追求友爱、归属、自尊等社会需要有关,而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直接目的的家庭、教育等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在这里自然就处于最突出、最核心的地位,发挥着最为能动和关键的作用。
再次,从人的文化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逐渐从满足生命存在、社会存在的有限需要中超脱出来,进入不断追求无限精神需要、全面实现自我价值的真正自由境界。人是有思想的动物。正如17世纪法国思想家帕斯尔卡所说:“人对于自己,就是自然界中最奇妙的对象;因为他不可思议什么是肉体,更不可思议什么是精神,而最为不能思议的则莫过于一个肉体居然能和一个精神结合在一块。这就是他那困难的极峰,然而这就正是他自身的存在。”[6]因此,如何将自己的灵魂从与之“莫名其妙”连带在一起并时刻受肉体感性需要“管制”的不自由状态中“解救”出来,从而能够在精神上“随心所欲”地自由翱翔于无限的宇宙之间,乃是人类最大的自由理想,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最难企及的自由梦想。但是,不能就此认为,精神自由是虚无缥缈、高不可及的,它的实现同样是人类发展中一个循序渐进的自然历史过程。从古代原始人的图腾崇拜、神话传说等文化娱乐活动,到近代宗教信仰和自然科学探索,再到现代一浪高过一浪的新科技革命和新文化运动,都能够辨识出人类在追求精神自由过程中的艰辛足迹和曲折路径。在这样的人本化发展过程中,人不仅要挣脱自然物质资源有限性的束缚,还要能够挣脱人自身肉体作为生命存在和社会存在的有限性限制,去追求永恒真理、完美正义和博爱大同的精神充实,从而在尽可能高的层次上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达成“全面自由”的发展目标。于是,如何通过精神生产和再生产的主导作用,使人们在有限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获得无限的文化享受和精神文明,就成为人本发展在这一自由层面上的核心议题。
总之,以上三个层面的“自由”,是人类理性追求的三种境界,也是发展的三个基本目标和实现手段。第一个层面的自由即“生存(物质)自由”,是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物得以存续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它是其他层面自由得以拓展和顺利实现的基本物质技术基础。第二个层面的自由即“社会(政治)自由”,是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得以发展的基本目标,也是推进制度进步、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第三个层面的自由即“精神(文化)自由”,是人类作为精神存在物超越有限约束追求无限自由理想目标的基本表现形态,也是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永恒动力和理性保障。我们以为,这样三个层次的自由目标与三个层次的人类需要和三种社会生产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当然,如此三三对应的关系不是简单线性的,而是非线性地构成“三位一体”的复杂耦合系统。
三、从三域耦合模型看人本经济发展的自由指向
恩格斯说得好:马克思主义是方法而不是教条。过去我们错在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照搬,其实,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主要在于方法论。例如,马克思巨著《资本论》,由于所处时代的特殊性,其表达的命题和结论可能有很大局限性,但是作为方法论是值得我们推广应用的。为了贯通说明基于三层次需要的自由目标与以社会生产为核心的人类发展之间在动态趋势上的相互耦合关系,这里我们就给出一个推广了的马克思再生产图式,即将马克思分析物质生产和再生产实现过程的思路和方法推广应用到“三种生产、九大部类”,形成所谓“三域耦合的广义社会再生产模型”(见图1),以便在宏观动态上勾画出人本发展框架中的自由指向。
在现代社会生产分工体系中,社会再生产在宏观上已明显现出“三域”耦合形态,即社会生产分化为以人类自身生产为中心、由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分别为基础和主导的投入产出循环流转图景。物质生产是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产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品流通等活动。精神生产是创造精神财富旨在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的社会生产活动,包括文化、科技、信息、邮电通讯、文化和技术市场等活动。人类自身生产是以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为直接对象和目的的社会生产,包括家庭生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人才交流等活动。三种生产的投入要素都包括三种:物质资本、精神资本与人力资本。但经过不同性质的“生产函数”组合进行生产,形成的产出分别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人力财富, 它们的去向都无外乎三种,即留在本生产领域“消费”和流入其他两种生产领域“消费”,从而形成九大部类,其“产品”各自经过相应的“流通”过程(涉及商务、金融、运输等),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和增殖、在实体(使用价值)上得以替换和利用。三种生产、九大部类之间存在高度相关的投入产出关系,共同组成了有机统一的社会再生产整体。[7]
在社会再生产图式中,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对人类自身生产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人的物质层面(或自然属性)与精神层面(或社会属性)对人自身的关系在宏观上和经济上的体现。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再生产在动态上不断扩张累积的历史过程,无外乎是人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不断丰富和张扬,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历史性演进,并且在这样的过程中使人本身得到全面发展。从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来看,经济发展就是人以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为中心(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把资本和财富从有限的物质生产领域移向无限的精神生产领域,从而使人类自身的经济福利加速度地得以增进。经济发展,无论是资本的积累,还是财富的丰裕,说到底都是人的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全面化发展。关于“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这一命题,是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和经济历史观相吻合的,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能展开讨论。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引,经济发展、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就是这样一种现实的辩证的历史演进过程,即:作为经济主体的人,通过发展资本、特别是发展自身的人力资本,来发展财富、发展自身的全面个性和生命意义。经济发展,既是财富的发展,又是资本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其基本发展趋向就是:从人的物质层面和自然属性指向人的精神层面和社会属性;从物质生产的基础领域,通过人类自身生产这个中心、主导环节,逐渐移向有无限广阔发展空间的精神生产领域。
当然,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只是关于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横截面静态解析,从动态上看发展,不能将三种生产作机械割裂理解,以为人类发展阶段绝对地是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的:先完成物质生产,再进行人类自身生产,后才进行精神生产的。其实,在任何历史阶段上,作为一种高级物质运动形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包括三种生产的有机统一体,例如原始社会的农业文明是与原始血缘家庭和文化娱乐活动有机统一的,近现代的工业文明是与学校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的,后工业化社会肯定也是高度发达的三种社会生产活动耦合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提出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目的不是别的,而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全面而逻辑地看待人类发展问题的认识平台或理论框架。
四、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构建人本发展经济学
在本文中,我们从人类“理性”追求角度引出基于三层次自由的发展含义,并以三域耦合模型为框架宏观描述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本自由指向。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问题,各门社会科学有各自特殊的角度和方法。经济学研究发展的“经济”意义和“经济”问题,这就是所谓“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学起源于对于人类生存层面的关注,其研究视觉有一个从狭到广、从“物本”到“人本”的历史转化过程,所以,所谓“经济发展”,即经济学关于发展意义和问题的解说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过程。
“经济发展”作为一般词语意义来使用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作为一个专门“问题”和学术“课题”提出、研究,并成为普遍使用、甚至流行的术语,则是1929—1933年西方世界大危机引发经济停滞之后,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三世界国家面临民族独立、现代化和工业化等紧迫任务时,才正式提出来的。这期间,以发达国家把经济增长作为主要政策目标为实践背景,西方经济学把凯恩斯静态理论长期化、动态化,从而形成了形式化解析经济增长因素的经济增长理论。与此同时,新独立的亚非拉“欠发达”国家也纷纷把以现代化、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作为主要政策目标来追求,于是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的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这二者历史性地“巧合”,就使得“经济发展”在最初赋义上受西方主流思维定势所迫,作为与“经济增长”的同义语使用。[8]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乃是一个比经济增长更广含义的概念,它涉及结构优化和制度变迁,特别是与整个国民福利的改善紧密相联。[9]综观有关文献,发展有四个基本维度:(1)总量增长;(2)结构演进;(3)制度变迁;(4)福利改善。如果结合起来说,就是:发展意味着人类福利在规模扩张、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得以持续改善。在这里,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结构演进和制度变迁,发展的结果和量度是总量增长,其最终目标或出发点则是改善人们福利。
但是,传统发展经济学所主导的发展观具有明显的物本偏狭性,其所谓的“经济增长”,主要偏重于生存自由赖以实现的物质财富和市场收入效用,而没有充分顾及社会和精神层面自由实现的条件;其所说的“经济结构”主要是从物质生产角度引申出来的所谓“三次产业”偏态演进,而没有在广域的社会再生产结构变化去正态审视发展的自由拓展指向;关于“制度变迁”对于发展的建构意义和推动作用,以及有关“社会福利”目标的价值判断问题,传统发展经济学也没有能够放在人本主体性自由的基点予以充分研究和阐释。在对于人类发展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中,由于各界人士和专家的全方位参与,使得经济学家在思考、认识和探索经济发展问题的时候,其视角和眼界也越来越宽广,逐渐从过去偏狭的物本主义走向人本主义。例如:在197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一次关于“综合发展观”的讨论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发展应该以社会—人的发展为中心,发展不仅应促进人的物质需要而且应满足人的社会文化和精神需要。一些经济学家也认为,发展应该有三种基本要素或核心价值,即“生存”(Life-Sustenance)、“自尊”(Self-esteem)和“自由”(Freedom)。就是说:发展首先要满足人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其次发展也应该是人们获得“尊敬”这样的社会需要之重要或必由途径,更高层次地,发展要保证人们能够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而进行自由选择。[10]
值得关注的是,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发展计划署每年发表一份不同主题的《人类发展报告》,提出发展必须将人置于所关心的一切问题的中心,人类发展就是扩大人的选择范围的过程,这既与通过对人的投资扩大人类能力有关,也与保障充分利用这些能力有关,并建立在生产力、公正性、持续性和权能授予的基础上。围绕这项工作,一些相关领域包括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杰出专家,例如法国学者佩鲁、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等,对于推动发展问题的“人本化”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森氏提出关于“以自由看发展”的观点,彻底突破了狭隘发展观的旧范式,围绕“人的实质自由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和重要手段”这个核心思想,构建了自己全新的理论框架,对于我们进行人本发展经济学研究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基于上文论述,我们提出更具普适性和解释力的人本发展经济学研究框架思路,即:利用现代经济学的“人本主义”视角,以人本主体性自由为基点,从生存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以及相对应的三种生产的广阔视界,对于发展在增长、结构、制度和福利等四个基本维度上表现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将关注的现实背景,从发展中国家由不发达状态到发达状态的特殊发展问题,拓展到全人类、全球范围内如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普适性发展问题,当然关于中国这个发展中大国的特殊发展问题仍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重点。
——分析的理论框架将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所局限的“经济发展”,也涉及通常不属于“经济发展”的发展问题,如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科技发展和文化发展等等,当然如果接受现代经济学所谓“帝国主义”理念的话,这些发展问题自然也是“经济的”发展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要用经济学方法研究的,将是大自然中人类社会整体(包括三个需要层次和自由含义)的“大发展”问题。
——研究的视角将完全转换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上,一切问题都围绕着“人”的需要和自由之实现来展开,这样传统经济学可能认为是不同学科或“外学科”的问题,诸如人口与人力、资源与环境、劳动与工作、生产与生活、流通与分配、文化与科技、教育与卫生等等,在我们这里都成了“人本发展经济学”框架体系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周海林,谢高地.人类生存困境:发展的悖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252-264.
[2]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55-260,24,284.
[3]施密特.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启良.西方自由主义传统[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76.2003.5.
[5]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167.
[6]帕斯尔卡.思想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7]李宝元.简论市场经济的广域性[J].财经问题研究.1993,(2).
[8]阿恩特.经济发展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2-53.
[9]金德尔伯格,赫里克.经济发展(第三版)[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5,3.
[10]D.Goulet, The Cruel Choice: A New Concept on the Theory of Development, New York: Athen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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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秩序与理性追求;三层次自由;三域耦合模型;人本发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09-0003-07
一、自然秩序、理性追求与人类发展“自然的自由观”
如果从大自然演进的宏观视野循序渐进地考察人类发展的全过程,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人类及其发展是大自然长期演进的结果,人类的理性追求是在自然秩序的框定下实现的。就是说,人类发展,并不是基于人类中心主义无限度、非理性地对自然进行掠夺和拓展,而是在自然秩序的框定下以及自然历史的演进中人类对自身“自由”进行持续不断“理性”追求的过程或结果。因此,要真正理解 “人本发展”的实质意义,首先必须准确把握自然秩序与理性追求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我们强调自然秩序的重要性,是要说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防止人类理性在大自然面前失去必要的“敬畏”态度而陷于“自负”甚至“狂妄”。例如,亚当·斯密、哈耶克等经典作家对于市场作用的肯定和赞扬,就是出于这种“自然秩序”哲学观在理论逻辑上的自然延伸,因为在他们看来,市场实质上就是人类发展过程中自然扩展的一种规则或秩序,这种秩序是任何“人为”的理性行为所不能替代的。确实,在人类发展中,很多巨大的“变化”——不仅是人类社会活动之外的自然灾变,也包括人类社会活动内部的“发展”变化——并非是人们有意“变革”的结果,而是人类所不能控制的“自然秩序”作用的结果。因此,人类发展不能理解为人类“与自然做斗争”的过程,将人类发展置于一种“与天斗、与地斗”的极端理性主义状态,将人类发展误导到“战胜自然”、“控制自然”的目标上去。这样造成的恶果日益凸现,并越来越为“理性”的人们所认识,人们也不断努力采取“理性”行动去避免之。
同时,我们也不能将自然秩序夸大到否定人类理性有所作为的地步,以致否定“发展”的可能性。有学者认为:一个物种在生命的演化中,它对外部环境的索取以及与同类、环境的交流就构成了其基本需要,在这里,“基本需要”的满足或更多的“需要满足”并不一定导致“发展”,发展是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精神上的,发展是一种“无意识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某种价值或公共意志引导的结果”,因此,与其用“发展”来误导人类的行为去为“生存竞争”进行“残酷斗争”,不如用“适应”或“生存”来引导人类“善意合作”。[1]这种观点显然是极端偏颇的。不错,就物种进化的层面上说,人类是在自然界进行长期的“生存斗争”中自然而然演进的结果,正因如此,其发展无不打上“自然”的烙印。虽然与其他“非人类”比较,人类发展的重要标志是“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者精神层面上的”,但也不能由此而完全否定“满足基本需要”的生存问题就与“人类发展”无关。此其一。其二,人类发展需要遵循“自然秩序”,但“非基本需要层面、非物质的或精神层面上的”发展怎么就与“人类理性”无关呢?人类发展怎么就变成了一种纯粹“无意识的结果”呢?遵循“自然秩序”与发挥“人类理性”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辅相成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有许多事物是人类无意造成的或人类有意也获得不了的,而必须由“自然秩序”来决定,但同时,也有许多事物是人类有意努力或预期的结果。对此,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曾有透彻的洞察和分析。
森指出,虽然成功故事的后面必定有失败或挫折,但人们可以在“干中学”去理性地获得成功。“十分常见的是,事物恰恰如其所显现的那样,而且确实当人们努力工作而达到目标时,或多或少就是它们所显现的那个样子。”所以,“试图运用理性去造成社会变化,在适当的情况下,应该能帮助我们得到更美好的结果”。“一个无意造成的后果并非一定是不可预期的”,“理性思考可以注意那些并非有意造成的但由于体制性安排而引发的后果,而且特定的体制安排可以因为注意到各种可能产生的、无意造成的后果而获得更准确的评价。”对于斯密和哈耶克等人注意到的自然秩序(实际上属于“人类无能为力改变的后果”),我们需要“老老实实”地遵循;对于那些“无意造成的有利后果”,如计划经济年代中国政府推行的医疗卫生保健计划和普及基础教育计划,其对于市场化改革开放时代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能够很好地通过因果分析加以预期和利用;对于“无意造成的不利后果”,例如中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对于农村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的冲击,我们可以借助理性预期并努力避免。“人们自己必须承担起发展和改善他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责任”,“作为反思性的生灵,我们有能力去体察别人的生活。我们的责任感并非只适用于我们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痛苦(虽然那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还可能一般地适用于我们所看到的、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并且我们有能力减轻的痛苦。”[2]
因此,把“自然秩序”与“人类理性”对立起来,无论是从哪一个极端上,都是有问题的。将理性抬高到“至高无上”的地步,以致无视自然规律,走向人类理性的极端“自负”和“狂妄”,固然不对;但是,为了突出强调“自然秩序”(无意造成或无能为力改变的后果)的重要性,就否定了“人类理性”预期、评价和改变所有后果(包括无意和有意造成的),也是错误的。就人类发展来说,正确的观点应该是“自然的自由观”,即在客观承认大自然演进秩序的基础上,将发展看作是人类理性为“自由”目标而不断进取扩展的历史过程。
二、发展的目标:人类理性“自由”指向三个基本层次
关于发展的目标,显然是一个复杂的价值判断问题。在整个人类的价值尺度上,发展的目的或目标从根本上涉及到人类究竟在“理性”地追求什么这样一个基本问题。关于人类的“理性”,在西方基督教文化的话语体系中就是所谓的“灵魂”,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分别之处就在于他的躯体中被上帝造物时多添加了一样东西,这就是能够思考、尝试、创造的“智慧”以及根据自己意愿做选择的“自由意志”。可以说,后世流行于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是基督教文化影响的结果,历代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家大都是在接受人类自由为上帝所赐的基督教理念基础上形成、阐释和传播自由价值观的。[3]
自由意志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但是,这种本质规定性在现实中的表现形态却是复杂多样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往往处在双性冲突和两难悖论之中。所以,自由虽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是自由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人类大部分时间是生活在受压榨和奴役的“不自由”状态中。这就是说,自由问题不仅是一个静态的“人性”哲学思辨问题,更是一个历史的、现实的“人生”价值实现问题,弄清追求自由的目的或目标固然重要,但研究如何实现自由的路径和手段更具有实质决定意义。从自由主义视点来看,所谓“发展”实质上就是人类在“不自由”的现实中理性地追求“自由”的历史过程。正如阿马蒂亚·森所说:扩展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消除使人们几乎不能有选择、而且几乎没有机会来发挥其理性主体的作用的各种类型的不自由,构成了发展。”[2]完整地说,发展的实质意义和过程可以这样加以概括:人类在“必然”(不自由)的自然秩序框定下,凭借自己天然的“理性”(自由意志),经过艰辛曲折的努力(自由路径),在积极奋争中能够因应情势采取互动、妥协、调和、平衡等策略艺术(自由手段),从而不断逼近作为理想境界和终极目标的“自由王国”,这个过程就构成了我们所说的“发展”。
从自由的“建构性”(Constitutive)意义来看,自由本身就是发展的首要目标,人的自由价值之实现是判断发展的根本标准,人们自由主体地位在多大程度取得并得以维护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但是,即使作为发展目标的自由也是有层次的,在单一抽象层面笼统地思辨解说“自由”是没有多大意义;同时,建构性意义上的自由也不能脱离工具性自由而存在,而且只有与工具或手段意义上的“实质性”(Substantive)自由联系起来,才能真正理解和正确把握自由在发展中的主体性价值目标意义。从自由的建构性角度同时联系其工具性意义,作为发展首要目标和主要手段的自由,可以从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等三个角度来认识,从而可以划分生存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这样三个基本层面。[4]
首先,从人的自然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在自然界生存竞争中逐步减轻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对人的绝对压迫、约束和限制,人们具有不断增强的物质生产力,也就是森所说的“可行能力”(Capability),即通过物质生产活动从自然界获取基本生存资料的能力,从而能够体面地过上衣食无忧、自由自在的“小康”生活。人既然是大自然中拥有自己自由意志的“造物”之一,其自由的最直接对立面当然是来自于造他的“物主”即大自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与其他生物一样,是一种“受动的、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自然要面临生物界生存竞争的挑战,从自然力中获取生命力。[5]所以,“人生是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里的“枷锁”首先是由大自然给人类套上的。人类为挣脱自然力天然地、外在地强加于其身上的枷锁,凭借自己的理性(首先是“知性”)去认识自己在自然界中究竟处于何等的位置,然后还要思考和决定以什么样的状态去适应或利用自然力,在理性的“自由意志”发挥到一定程度,以致忘记自己理性的“有限性”而走向试图取代上帝位置的“非理性”状态,结果将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搞僵”乃至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人类还要学会“理性”地重新调整自己同大自然的关系,以便在大自然的“允许”范围内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那份“自由”。所以,这里的“发展”问题主要涉及如何摆脱饥谨、疾病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给人们带来的生存(层面的不自由)危机等,而这些反贫困活动最直接地与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生存自由权)有关,与作为社会物质基础的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状态(保证生存自由权的物质条件)有关。
其次 ,从人的社会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在社会活动内部逐渐摆脱动物群居生存竞争的自然蒙昧状态,能够逐步借助不断完善的社会契约(特别是法律制度)来理性地界定、规范和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从而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平等公正的社会秩序下最大可能地获得真正的个人自由。人类是群居的动物,但是与一般群居动物不同,人类社会是由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组成的,社会秩序、制度规则是在这些追求“自由”的人之间经过长期复杂的相互斗争和妥协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其基本指向和趋势是:从少数特权阶层奴役广大民众的人治社会(独裁制度),逐渐走向以每个人的自由平等为基础、在广泛的社会契约规范下进行公共选择的法制社会(民主制度)。这个层面的自由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交往中的人际自由,即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实现自己自由的同时如何看待和对待他人的自由;二是国家政治中的公共自由,即社会公共活动中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和规则保证个人理性选择与社会群体理性选择的一致性。在现实生活中,追求自由的过程往往充满矛盾、冲突、悖论、混乱和丑恶,特别令人难堪的是,往往一些无比热爱自由、崇尚自由的精英分子(不仅包括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精英,也包括那些掌握思想话语权的知识分子),为自由而奋斗的结局往往与自由目标背道而驰,不是成为反自由力量的支持者,要么就是不自觉地被极权主义政治集团所利用。可见,这种自由的实现同样是复杂曲折、艰难困苦的。从发展角度看,这里涉及的问题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和变革,使人们逐渐摆脱人身依附、奴役压迫、政府管制干预以及集权独裁统治,为每个社会成员获得个人自由提供必要的政治保障以及平等的社会机会;从社会分工和大生产体系来看,这最直接地与满足人们追求友爱、归属、自尊等社会需要有关,而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直接目的的家庭、教育等人类自身生产和再生产活动在这里自然就处于最突出、最核心的地位,发挥着最为能动和关键的作用。
再次,从人的文化属性来看,自由意味着:人类逐渐从满足生命存在、社会存在的有限需要中超脱出来,进入不断追求无限精神需要、全面实现自我价值的真正自由境界。人是有思想的动物。正如17世纪法国思想家帕斯尔卡所说:“人对于自己,就是自然界中最奇妙的对象;因为他不可思议什么是肉体,更不可思议什么是精神,而最为不能思议的则莫过于一个肉体居然能和一个精神结合在一块。这就是他那困难的极峰,然而这就正是他自身的存在。”[6]因此,如何将自己的灵魂从与之“莫名其妙”连带在一起并时刻受肉体感性需要“管制”的不自由状态中“解救”出来,从而能够在精神上“随心所欲”地自由翱翔于无限的宇宙之间,乃是人类最大的自由理想,也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最难企及的自由梦想。但是,不能就此认为,精神自由是虚无缥缈、高不可及的,它的实现同样是人类发展中一个循序渐进的自然历史过程。从古代原始人的图腾崇拜、神话传说等文化娱乐活动,到近代宗教信仰和自然科学探索,再到现代一浪高过一浪的新科技革命和新文化运动,都能够辨识出人类在追求精神自由过程中的艰辛足迹和曲折路径。在这样的人本化发展过程中,人不仅要挣脱自然物质资源有限性的束缚,还要能够挣脱人自身肉体作为生命存在和社会存在的有限性限制,去追求永恒真理、完美正义和博爱大同的精神充实,从而在尽可能高的层次上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达成“全面自由”的发展目标。于是,如何通过精神生产和再生产的主导作用,使人们在有限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获得无限的文化享受和精神文明,就成为人本发展在这一自由层面上的核心议题。
总之,以上三个层面的“自由”,是人类理性追求的三种境界,也是发展的三个基本目标和实现手段。第一个层面的自由即“生存(物质)自由”,是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物得以存续的基本要求和必要条件,它是其他层面自由得以拓展和顺利实现的基本物质技术基础。第二个层面的自由即“社会(政治)自由”,是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得以发展的基本目标,也是推进制度进步、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第三个层面的自由即“精神(文化)自由”,是人类作为精神存在物超越有限约束追求无限自由理想目标的基本表现形态,也是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永恒动力和理性保障。我们以为,这样三个层次的自由目标与三个层次的人类需要和三种社会生产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当然,如此三三对应的关系不是简单线性的,而是非线性地构成“三位一体”的复杂耦合系统。
三、从三域耦合模型看人本经济发展的自由指向
恩格斯说得好:马克思主义是方法而不是教条。过去我们错在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照搬,其实,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主要在于方法论。例如,马克思巨著《资本论》,由于所处时代的特殊性,其表达的命题和结论可能有很大局限性,但是作为方法论是值得我们推广应用的。为了贯通说明基于三层次需要的自由目标与以社会生产为核心的人类发展之间在动态趋势上的相互耦合关系,这里我们就给出一个推广了的马克思再生产图式,即将马克思分析物质生产和再生产实现过程的思路和方法推广应用到“三种生产、九大部类”,形成所谓“三域耦合的广义社会再生产模型”(见图1),以便在宏观动态上勾画出人本发展框架中的自由指向。
在现代社会生产分工体系中,社会再生产在宏观上已明显现出“三域”耦合形态,即社会生产分化为以人类自身生产为中心、由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分别为基础和主导的投入产出循环流转图景。物质生产是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产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品流通等活动。精神生产是创造精神财富旨在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的社会生产活动,包括文化、科技、信息、邮电通讯、文化和技术市场等活动。人类自身生产是以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为直接对象和目的的社会生产,包括家庭生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公共交通、人才交流等活动。三种生产的投入要素都包括三种:物质资本、精神资本与人力资本。但经过不同性质的“生产函数”组合进行生产,形成的产出分别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人力财富, 它们的去向都无外乎三种,即留在本生产领域“消费”和流入其他两种生产领域“消费”,从而形成九大部类,其“产品”各自经过相应的“流通”过程(涉及商务、金融、运输等),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和增殖、在实体(使用价值)上得以替换和利用。三种生产、九大部类之间存在高度相关的投入产出关系,共同组成了有机统一的社会再生产整体。[7]
在社会再生产图式中,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对人类自身生产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人的物质层面(或自然属性)与精神层面(或社会属性)对人自身的关系在宏观上和经济上的体现。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再生产在动态上不断扩张累积的历史过程,无外乎是人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不断丰富和张扬,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历史性演进,并且在这样的过程中使人本身得到全面发展。从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来看,经济发展就是人以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为中心(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把资本和财富从有限的物质生产领域移向无限的精神生产领域,从而使人类自身的经济福利加速度地得以增进。经济发展,无论是资本的积累,还是财富的丰裕,说到底都是人的生产力的发展、人的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全面化发展。关于“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这一命题,是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和经济历史观相吻合的,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能展开讨论。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指引,经济发展、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就是这样一种现实的辩证的历史演进过程,即:作为经济主体的人,通过发展资本、特别是发展自身的人力资本,来发展财富、发展自身的全面个性和生命意义。经济发展,既是财富的发展,又是资本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其基本发展趋向就是:从人的物质层面和自然属性指向人的精神层面和社会属性;从物质生产的基础领域,通过人类自身生产这个中心、主导环节,逐渐移向有无限广阔发展空间的精神生产领域。
当然,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只是关于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横截面静态解析,从动态上看发展,不能将三种生产作机械割裂理解,以为人类发展阶段绝对地是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的:先完成物质生产,再进行人类自身生产,后才进行精神生产的。其实,在任何历史阶段上,作为一种高级物质运动形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包括三种生产的有机统一体,例如原始社会的农业文明是与原始血缘家庭和文化娱乐活动有机统一的,近现代的工业文明是与学校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的,后工业化社会肯定也是高度发达的三种社会生产活动耦合形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提出三域社会再生产图式,目的不是别的,而仅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全面而逻辑地看待人类发展问题的认识平台或理论框架。
四、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构建人本发展经济学
在本文中,我们从人类“理性”追求角度引出基于三层次自由的发展含义,并以三域耦合模型为框架宏观描述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本自由指向。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问题,各门社会科学有各自特殊的角度和方法。经济学研究发展的“经济”意义和“经济”问题,这就是所谓“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学起源于对于人类生存层面的关注,其研究视觉有一个从狭到广、从“物本”到“人本”的历史转化过程,所以,所谓“经济发展”,即经济学关于发展意义和问题的解说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过程。
“经济发展”作为一般词语意义来使用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作为一个专门“问题”和学术“课题”提出、研究,并成为普遍使用、甚至流行的术语,则是1929—1933年西方世界大危机引发经济停滞之后,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第三世界国家面临民族独立、现代化和工业化等紧迫任务时,才正式提出来的。这期间,以发达国家把经济增长作为主要政策目标为实践背景,西方经济学把凯恩斯静态理论长期化、动态化,从而形成了形式化解析经济增长因素的经济增长理论。与此同时,新独立的亚非拉“欠发达”国家也纷纷把以现代化、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作为主要政策目标来追求,于是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的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这二者历史性地“巧合”,就使得“经济发展”在最初赋义上受西方主流思维定势所迫,作为与“经济增长”的同义语使用。[8]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乃是一个比经济增长更广含义的概念,它涉及结构优化和制度变迁,特别是与整个国民福利的改善紧密相联。[9]综观有关文献,发展有四个基本维度:(1)总量增长;(2)结构演进;(3)制度变迁;(4)福利改善。如果结合起来说,就是:发展意味着人类福利在规模扩张、组织变革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得以持续改善。在这里,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结构演进和制度变迁,发展的结果和量度是总量增长,其最终目标或出发点则是改善人们福利。
但是,传统发展经济学所主导的发展观具有明显的物本偏狭性,其所谓的“经济增长”,主要偏重于生存自由赖以实现的物质财富和市场收入效用,而没有充分顾及社会和精神层面自由实现的条件;其所说的“经济结构”主要是从物质生产角度引申出来的所谓“三次产业”偏态演进,而没有在广域的社会再生产结构变化去正态审视发展的自由拓展指向;关于“制度变迁”对于发展的建构意义和推动作用,以及有关“社会福利”目标的价值判断问题,传统发展经济学也没有能够放在人本主体性自由的基点予以充分研究和阐释。在对于人类发展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中,由于各界人士和专家的全方位参与,使得经济学家在思考、认识和探索经济发展问题的时候,其视角和眼界也越来越宽广,逐渐从过去偏狭的物本主义走向人本主义。例如:在197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一次关于“综合发展观”的讨论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发展应该以社会—人的发展为中心,发展不仅应促进人的物质需要而且应满足人的社会文化和精神需要。一些经济学家也认为,发展应该有三种基本要素或核心价值,即“生存”(Life-Sustenance)、“自尊”(Self-esteem)和“自由”(Freedom)。就是说:发展首先要满足人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其次发展也应该是人们获得“尊敬”这样的社会需要之重要或必由途径,更高层次地,发展要保证人们能够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而进行自由选择。[10]
值得关注的是,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发展计划署每年发表一份不同主题的《人类发展报告》,提出发展必须将人置于所关心的一切问题的中心,人类发展就是扩大人的选择范围的过程,这既与通过对人的投资扩大人类能力有关,也与保障充分利用这些能力有关,并建立在生产力、公正性、持续性和权能授予的基础上。围绕这项工作,一些相关领域包括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杰出专家,例如法国学者佩鲁、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等,对于推动发展问题的“人本化”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森氏提出关于“以自由看发展”的观点,彻底突破了狭隘发展观的旧范式,围绕“人的实质自由是发展的根本目标和重要手段”这个核心思想,构建了自己全新的理论框架,对于我们进行人本发展经济学研究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基于上文论述,我们提出更具普适性和解释力的人本发展经济学研究框架思路,即:利用现代经济学的“人本主义”视角,以人本主体性自由为基点,从生存自由、社会自由和精神自由以及相对应的三种生产的广阔视界,对于发展在增长、结构、制度和福利等四个基本维度上表现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将关注的现实背景,从发展中国家由不发达状态到发达状态的特殊发展问题,拓展到全人类、全球范围内如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普适性发展问题,当然关于中国这个发展中大国的特殊发展问题仍是我们所要关注的重点。
——分析的理论框架将超越传统发展经济学所局限的“经济发展”,也涉及通常不属于“经济发展”的发展问题,如社会发展、教育发展、科技发展和文化发展等等,当然如果接受现代经济学所谓“帝国主义”理念的话,这些发展问题自然也是“经济的”发展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要用经济学方法研究的,将是大自然中人类社会整体(包括三个需要层次和自由含义)的“大发展”问题。
——研究的视角将完全转换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上,一切问题都围绕着“人”的需要和自由之实现来展开,这样传统经济学可能认为是不同学科或“外学科”的问题,诸如人口与人力、资源与环境、劳动与工作、生产与生活、流通与分配、文化与科技、教育与卫生等等,在我们这里都成了“人本发展经济学”框架体系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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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55-260,2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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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宝元.简论市场经济的广域性[J].财经问题研究.1993,(2).
[8]阿恩特.经济发展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2-53.
[9]金德尔伯格,赫里克.经济发展(第三版)[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5,3.
[10]D.Goulet, The Cruel Choice: A New Concept on the Theory of Development, New York: Atheneum.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