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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受贿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张化为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房产销售、案件调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金条、玉石、珠宝首饰等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