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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高职院校改革的不断深入,辅导员的角色内涵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要对高职院校辅导员角色进行理性思考,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从辅导员自身素质建设、学校机制保障等方面促进辅导员角色的实现,逐渐掌握教育工作中的主动权做好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角色;定位
1 前言
长久以来,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的角色定位除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外,更有许多事务性的工作需要完成,工作涉及在校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辅导员不再是陷入各种繁杂事务的“高级保姆”,而是针对学生的“隐形管理者”。所谓“隐形管理者”的形象,是指辅导员将学生看做管理的目标。以尊重学生为首要前提,在平等的基础上,针对学生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辅导员与学生的团队协作。在管理前台,辅导员不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在管理后台,辅导员始终把握管理目标的发展方向,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控制全局。这样形象是亲和的,易于被学生接受的,同时还可以消除学生的逆反心理和戒备心态,使他们与辅导员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
2 辅导员的角色形象定位
辅导员的角色形象定位,还需要辅导员从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做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辅导员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直接影响了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辅导员是高校人力资源的重要部分,每一位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清晰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阶段有详细的规划。
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较快,高职学生逐年增多,这就为辅导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天空,随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增多,辅导员的作用与不足也显现出来。可以说高等学校的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工作,但目前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辅导员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我们所调查的8所高职高专院校共207名辅导员中,85%为专职辅导员,这意味着专职辅导员作为高校中一支朝气蓬勃的力量出现在校园,随即我们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辅导员这个新兴群体在高职院校的发展与机遇,从我们的调查中得知,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特点是:年轻化(83.7%辅导员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年限短(95%辅导员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专业多样化(文史哲理等专业多样化)、高学历(94.7%辅导员为本科以上学历)等,这样的一个群体,给高校注入了青春与活力,但同样也因为这个群体发展的不稳定性,辅导员工作的短期性特点十分明显,辅导员的平均职业寿命较其他行业都短。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发展比本科院校晚得多,如何借鉴、引用各类本科院校的成功经验于高职高专院校中,形成适合高职院校实际的一股稳定的、高素质的力量这是高职院校迫在眉睫的大事。
3 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困扰
3.1 职业定位不准确。高校里有两大群体,教师及行政人员。这两大类群体分工明确。教师负责学生的教学、学术科研工作,主要在分布在各系部,走教师系列职称;行政人员负责学生管理、后勤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主要分布在各行政处室,走行政系列职称。而辅导员在高校这个特殊环境里却没有被定位为教师或行政人员,处与“第三类人”的地位,他们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学生、服务学生,有的辅导员还兼职上课,却极少有高职院校把他们明确地纳入哪一个系列,这给辅导员带来很大的职业困扰,找不着自己的定位,定位不准确,自然谈不上长远发展。笔者在调查中得知,辅导员在高职院校很少上课,不上课,就没有条件评教师系列职称,辅导员除了管理学生的工作之外,还得从事较多系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但让人遗憾的是,很多高职院校以辅导员非行政人员为由,拒绝辅导员进行行政系列职称评定。
3.2 工作职责不明确。在我们的调查中,所有的被调查院校均制定了辅导员工作职责,而在访谈中我们得知,工作职责只是一个空壳,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
3.2.1 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职责不明确。高职院校设立辅导员比本科院校晚,以往在高职院校多以班主任来管理各班学生,一个班主任管理一个班,类似于中学班主任管理的模式,在近几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下。各高职院校开始设立辅导员,转变学生管理的模式,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沿用班主任辅导员共同管理的模式来管理学生,而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并不明确,大家都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去管理学生,容易导致两者管理学生有冲突或者脱节的地方。
3.2.2 辅导员与所在系部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不明确。在笔者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大多辅导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以外,还得从事大量系部行政办公室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家也习惯了辅导员参与到行政事务中,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管理学生、教务、后勤的行政部门也习惯把工作直接交由辅导员去处理,实际上,这些事务分散了辅导员大量的精力,使辅导员不能专职做好学生工作,形成辅导员工作与系部行政工作不明确的局面。
3.3 未形成健全的考核机制。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高职院校辅导员是新兴行业,对辅导员的管理考核还处于探索阶段,高职院校在招聘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并没有把辅导员考核机制的步伐跟上,没有科学的、完善的制度约束、管理辅导员,再加上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年龄偏低、工作年限短的特点,且辅导员都是各个专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相关经验不足,这就导致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辅导员责任心强,就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工作。
4 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培养方向
要想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必须解决好高职院校辅导员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业生涯规划等一系列问题。
4.1 规划辅导员的发展路线。
4.1.1 行政路线。如果辅导员在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行政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行政路线主要是:辅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适当兼职系部办公室、分团委的职务,做些学生入党入团、学生干部管理、系部日常工作等,如果在辅导员的精力和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辅导员还可以兼任学院学生处、学院团委等部分职务,从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为辅导员行政工作打开道路。辅导员工作适当年限后,可以提出申请评定行政系列职称,这将大大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热情。
4.1.2 教师路线。如果辅导员在自己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教师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这类的辅导员除了辅导员本职工作外,将投身到教学事业上,兼职上课。辅导员上课在各高职院校都是颇具争议性的事情,在笔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辅导员上课受争议主要是辅导员上专业课,课时太多,导致辅导员本职工作没有做到位。
4.2 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群体都有本群体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完善群体工作的责任心、提升群体工作热情,辅导员也不例外,关键要有一套完整、科学且合乎实际的评价机制。恰当的考核机制,可以全面地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从而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不恰当的考核机制,必然会导致片面的、不客观的评价,挫伤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每个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健全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保证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考核要坚持全面性、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的原则,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手段。辅导员工作考核应与其他教职员工统一进行,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辅导员的评比来自学生、辅导员、系部、学生工作处四个部分的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使得到的评比结果真正能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质量。
4.3 完善培训制度。高职院校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的、最有力的引导者,而辅导员都是从各个专业选拔的,并非都具有辅导员的相关素质,这就要求学院完善辅导员的培训制度,加强辅导员的进修培训计划,让辅导员更好地适应、从事辅导员工作。
参考文献
[1]靳江波大学辅导员道德规范与胜任力关系的研究
[2]刘海春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职业化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角色;定位
1 前言
长久以来,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的角色定位除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外,更有许多事务性的工作需要完成,工作涉及在校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辅导员不再是陷入各种繁杂事务的“高级保姆”,而是针对学生的“隐形管理者”。所谓“隐形管理者”的形象,是指辅导员将学生看做管理的目标。以尊重学生为首要前提,在平等的基础上,针对学生来开展各项工作,形成辅导员与学生的团队协作。在管理前台,辅导员不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在管理后台,辅导员始终把握管理目标的发展方向,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控制全局。这样形象是亲和的,易于被学生接受的,同时还可以消除学生的逆反心理和戒备心态,使他们与辅导员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
2 辅导员的角色形象定位
辅导员的角色形象定位,还需要辅导员从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做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辅导员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直接影响了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辅导员是高校人力资源的重要部分,每一位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清晰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阶段有详细的规划。
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较快,高职学生逐年增多,这就为辅导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天空,随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增多,辅导员的作用与不足也显现出来。可以说高等学校的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工作,但目前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辅导员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我们所调查的8所高职高专院校共207名辅导员中,85%为专职辅导员,这意味着专职辅导员作为高校中一支朝气蓬勃的力量出现在校园,随即我们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辅导员这个新兴群体在高职院校的发展与机遇,从我们的调查中得知,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特点是:年轻化(83.7%辅导员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年限短(95%辅导员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专业多样化(文史哲理等专业多样化)、高学历(94.7%辅导员为本科以上学历)等,这样的一个群体,给高校注入了青春与活力,但同样也因为这个群体发展的不稳定性,辅导员工作的短期性特点十分明显,辅导员的平均职业寿命较其他行业都短。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发展比本科院校晚得多,如何借鉴、引用各类本科院校的成功经验于高职高专院校中,形成适合高职院校实际的一股稳定的、高素质的力量这是高职院校迫在眉睫的大事。
3 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困扰
3.1 职业定位不准确。高校里有两大群体,教师及行政人员。这两大类群体分工明确。教师负责学生的教学、学术科研工作,主要在分布在各系部,走教师系列职称;行政人员负责学生管理、后勤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主要分布在各行政处室,走行政系列职称。而辅导员在高校这个特殊环境里却没有被定位为教师或行政人员,处与“第三类人”的地位,他们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学生、服务学生,有的辅导员还兼职上课,却极少有高职院校把他们明确地纳入哪一个系列,这给辅导员带来很大的职业困扰,找不着自己的定位,定位不准确,自然谈不上长远发展。笔者在调查中得知,辅导员在高职院校很少上课,不上课,就没有条件评教师系列职称,辅导员除了管理学生的工作之外,还得从事较多系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但让人遗憾的是,很多高职院校以辅导员非行政人员为由,拒绝辅导员进行行政系列职称评定。
3.2 工作职责不明确。在我们的调查中,所有的被调查院校均制定了辅导员工作职责,而在访谈中我们得知,工作职责只是一个空壳,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
3.2.1 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职责不明确。高职院校设立辅导员比本科院校晚,以往在高职院校多以班主任来管理各班学生,一个班主任管理一个班,类似于中学班主任管理的模式,在近几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下。各高职院校开始设立辅导员,转变学生管理的模式,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沿用班主任辅导员共同管理的模式来管理学生,而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并不明确,大家都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去管理学生,容易导致两者管理学生有冲突或者脱节的地方。
3.2.2 辅导员与所在系部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不明确。在笔者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大多辅导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以外,还得从事大量系部行政办公室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家也习惯了辅导员参与到行政事务中,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管理学生、教务、后勤的行政部门也习惯把工作直接交由辅导员去处理,实际上,这些事务分散了辅导员大量的精力,使辅导员不能专职做好学生工作,形成辅导员工作与系部行政工作不明确的局面。
3.3 未形成健全的考核机制。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高职院校辅导员是新兴行业,对辅导员的管理考核还处于探索阶段,高职院校在招聘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并没有把辅导员考核机制的步伐跟上,没有科学的、完善的制度约束、管理辅导员,再加上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年龄偏低、工作年限短的特点,且辅导员都是各个专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相关经验不足,这就导致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辅导员责任心强,就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工作。
4 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培养方向
要想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必须解决好高职院校辅导员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业生涯规划等一系列问题。
4.1 规划辅导员的发展路线。
4.1.1 行政路线。如果辅导员在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行政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行政路线主要是:辅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适当兼职系部办公室、分团委的职务,做些学生入党入团、学生干部管理、系部日常工作等,如果在辅导员的精力和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辅导员还可以兼任学院学生处、学院团委等部分职务,从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为辅导员行政工作打开道路。辅导员工作适当年限后,可以提出申请评定行政系列职称,这将大大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热情。
4.1.2 教师路线。如果辅导员在自己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教师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这类的辅导员除了辅导员本职工作外,将投身到教学事业上,兼职上课。辅导员上课在各高职院校都是颇具争议性的事情,在笔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辅导员上课受争议主要是辅导员上专业课,课时太多,导致辅导员本职工作没有做到位。
4.2 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群体都有本群体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完善群体工作的责任心、提升群体工作热情,辅导员也不例外,关键要有一套完整、科学且合乎实际的评价机制。恰当的考核机制,可以全面地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从而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不恰当的考核机制,必然会导致片面的、不客观的评价,挫伤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每个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健全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保证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考核要坚持全面性、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的原则,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手段。辅导员工作考核应与其他教职员工统一进行,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辅导员的评比来自学生、辅导员、系部、学生工作处四个部分的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使得到的评比结果真正能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质量。
4.3 完善培训制度。高职院校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的、最有力的引导者,而辅导员都是从各个专业选拔的,并非都具有辅导员的相关素质,这就要求学院完善辅导员的培训制度,加强辅导员的进修培训计划,让辅导员更好地适应、从事辅导员工作。
参考文献
[1]靳江波大学辅导员道德规范与胜任力关系的研究
[2]刘海春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