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自2003年起我国就开始了社区矫正的试点,旨在通过社区内的矫正使得罪犯能够消除犯罪心理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虽然在十余年的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民众对于社区矫正的认可度仍然不高,社会参与力量弱小,社区服刑人员存在抗拒和排斥的心理,所以目前为止社区矫正在我国仍然缺乏有效的实施路径。本文尝试从生态系统的理论视角去研究社区矫正,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探析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可行性路径,为更好的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返回正常社会生活提出见解。
【关键词】生态系统;社会工作;社区矫正
一、生态系统理论与社区矫正
1.生态系统理论基本概述
“生态系统理论是从生态学发展而来,强调每个人的生存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体系,即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因素构成的一种功能性整体,是一种社会性的生态系统。”在布朗芬布伦纳看来,人的个体受到的最大影响是来自自身周围的环境,而对这个巨大影响源的研究是许多拘泥于实验室的学者们所忽略的。他将环境(或自然生态)看作是“一组嵌套结构,每一个嵌套在下一个中,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换句话说,从作为个体的人到其所处的直接的环境比如家庭、学校再到间接触到的环境比如社会制度与文化等是依次嵌套于其中的。各个环境系统相互关联互动,其中一个系统的变动都会对其他系统发生影响。查尔斯·扎斯特进一步把个体存在的生态系统划分为具体的三种基本类型:微观系统,指个人系统,包括影响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子系统。中观系统,指对个人有影响的小群体,包括家庭、单位和其他社会群体。宏观系统,指社区、文化等更大的一些社会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之中,微观系统容易受到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的影响,同时个人的变化也会引起三个系统的改变。
2.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的社区矫正
罪犯在社区内进行矫正,有利于避免其与不断发展的社会产生脱节,减少内心的负面情绪,促进其与家人、朋友之间的良性互动,更加积极主动的接受社区矫正。在微观系统层面,有利于降低服刑给犯罪分子带来的巨大打击,消减其内心的对立情绪,更快的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在中观层面,服人员能够居住在自己的家中,一方面使得自己受到来自家庭的支持,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家庭的完整。在宏观层面,通过服刑人员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不断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在劳动中展现自己的价值,有利于服刑人员重建自信心,积极面对自己的生活。
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下的社会工作介入途径
高度关注矫正对象的微观系统,“去标签化”。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罪犯都曾作出过危害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是难以饶恕和接受的,以至于罪犯被贴上了“道德败坏”的标签。社区矫正对象由于长期受到这种社会评价的影响,他们的自我认知也变的消极和负面了,开始否定自己,逃避社区的公益活动,拒绝履行自身的義务,这些都严重的阻碍了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高度关注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恢复和重建其自信心。
首先作为社会工作者要摒弃常人的错误价值观,接纳案主,相信案主是有能力改善当下处境的。同时要善于倾听案主内心的声音,通过帮助案主回忆并面对自己失败的经历,帮助案主从阴影中走出来,认清自己的错误是可以接受并改正的。其次以优势的视角对矫正对象作出评估,一是发现矫正对象性格上的优势,比如幽默、开朗、活泼等性格特质,这些优秀的品质都是对其开展矫正服务的有利条件。二是要发现其自身的爱好与特长,比如运动、音乐、演讲等,如果矫正对象能够发现自己的这些特长,就能够更好的重新建立自信心,形成一个良好的自我认知。最后,社会工作者要帮助矫正对象最大限度的认识并发挥其自身优势。在主观心理上,通过给矫正对象正确的心理疏导,使其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且富有责任感;在客观行为上,基于矫正对象自身能力和优势,社会工作者要积极为其寻找合适的工作或者志愿活动,真正实际活动可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认识生活,也可以通过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来改观其他人对矫正对象的看法,从而使矫正对象真正的摆脱标签的消极影响,更加自信的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
强化中观系统的桥梁作用,促进各子系统的互动。
生态系统理论根源于生物学的生态系统,强调个人作为一个个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互动关系的重要性。在生态系统理论的指导之下,社区矫正工作应该将个体的人放到大的环境系统当中去,通过动员家庭、工作单位以及其他的社会中的力量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解决其不同系统层面的问题。
首先从案主的家庭出发,为案主提供基本的物质和情感上的支持。家庭作为社会中最小的一个单元具有经济、生育、情感寄托等诸多功能,当案主陷入困境时,他最想得到的就是来自于家庭的理解与原谅,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的帮助案主获得来自于家庭的支持和帮助。物质上,家庭能够为矫正对象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顾,比如提供经济支持,帮忙照顾老人或小孩等。“精神上,家庭是矫正对象最温暖的港湾,当矫正对象内心受到挫折与打击时,家庭的关怀能够使其有勇气面对生活。”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其心理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其矫正的效果,因此解决矫正对象心理所产生的问题,成为社会工作者首要的任务,通过帮助矫正对象与家庭建立密切的情感交流,使得矫正对象内心的压抑得以消减,无助感得以降低,排斥社区矫正的“心理防线”就会被击破,更加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帮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
另外从工作单位层面来考虑,矫正对象在犯罪之前可能都会有工作单位,但当其离开监狱之后,被原单位解雇,矫正对象处于无业状态,那生活上的经济压力成为困扰案主的最大问题之一。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的为矫正对象寻找新的工作或者与原来的单位进行沟通,希望原单位能够给矫正对象一个机会,重新雇佣矫正对象,同时这也是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善举。
放眼宏观系统,促进案主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微观系统侧重于案主本身生理与心理的变化,中观系统倾向于家庭、工作单位对案主所提供的支持,那么宏观系统则更注重于社会力量所体现出来的对案主的更具渗透性的影响。矫正对象从进入社区接受矫正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其进入了一个更加宏大的社会系统之中,而不仅仅是以一个个体的形式所存在的。“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着‘差序格局’,即亲属远近的社会关系,通常是以个人为中心,逐渐的一个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实质上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社会工作在介入社区矫正的过程当中应该将矫正对象放入整个宏观的系统当中,帮助矫正对象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支持网络,以此来满足矫正对象不同层面的需求,解决其矫正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从社区的角度来说,社会工作者应积极的在矫正对象所在的社区内宣传社区矫正的相关知识,让社区的居民能够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同时社会工作者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为矫正对象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争取一切社区资源帮助矫正对象重回社会。另外社会工作者应对社区的资源加以整合,实现矫正对象的增权,协助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使得矫正对象的优势能够在活动中得以展现,在增加矫正对象与社区其他人员互动的同时使其重拾自信,提升其“存在感”。
从社会层面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仅要充当倡导者,更多的还要充当行动者,一方面积极呼吁社会正视社区矫正人员,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另一方面要积极的寻求我国政策上的变革,呼吁国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相关政策,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代言人,积极寻求其社会地位的提升,维护其基本权益。
三、结语
社会生态系统与社会工作的“人在情景中”理论相契合,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之下,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在案主本身的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及问题,同时也要关注与案主密切相关的周围环境,注重案主与其周围环境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既要从微观出发,恢复案主的自信,使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又要发挥好中观系统的桥梁作用,将案主与家庭和单位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还要将案主放在范围更加广泛的宏观系统之中,为案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呼吁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政府出台相关的保护矫正对象的政策,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帮助案顺利完成矫正,重新回归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 皮勇,王刚.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立法的发展与刑罚制度的进步[J].法学杂志.2013(03)
[2]付康.浅析社区矫正在新时期刑罚中的运用[J].中国职工教育.2014(14)
[3]屈学武.中國社区矫正制度设计及其践行思考[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10)
[4]陈庆.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制度探析[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5]阮传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1(01)
作者简介:段庆祝,1991.11,男,河北省,本科,福利与社会保障研究方向
【关键词】生态系统;社会工作;社区矫正
一、生态系统理论与社区矫正
1.生态系统理论基本概述
“生态系统理论是从生态学发展而来,强调每个人的生存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体系,即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因素构成的一种功能性整体,是一种社会性的生态系统。”在布朗芬布伦纳看来,人的个体受到的最大影响是来自自身周围的环境,而对这个巨大影响源的研究是许多拘泥于实验室的学者们所忽略的。他将环境(或自然生态)看作是“一组嵌套结构,每一个嵌套在下一个中,就像俄罗斯套娃一样”。换句话说,从作为个体的人到其所处的直接的环境比如家庭、学校再到间接触到的环境比如社会制度与文化等是依次嵌套于其中的。各个环境系统相互关联互动,其中一个系统的变动都会对其他系统发生影响。查尔斯·扎斯特进一步把个体存在的生态系统划分为具体的三种基本类型:微观系统,指个人系统,包括影响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子系统。中观系统,指对个人有影响的小群体,包括家庭、单位和其他社会群体。宏观系统,指社区、文化等更大的一些社会系统。在这个生态系统之中,微观系统容易受到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的影响,同时个人的变化也会引起三个系统的改变。
2.生态系统理论框架下的社区矫正
罪犯在社区内进行矫正,有利于避免其与不断发展的社会产生脱节,减少内心的负面情绪,促进其与家人、朋友之间的良性互动,更加积极主动的接受社区矫正。在微观系统层面,有利于降低服刑给犯罪分子带来的巨大打击,消减其内心的对立情绪,更快的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在中观层面,服人员能够居住在自己的家中,一方面使得自己受到来自家庭的支持,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家庭的完整。在宏观层面,通过服刑人员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不断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在劳动中展现自己的价值,有利于服刑人员重建自信心,积极面对自己的生活。
二、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下的社会工作介入途径
高度关注矫正对象的微观系统,“去标签化”。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罪犯都曾作出过危害他人或社会的行为,是难以饶恕和接受的,以至于罪犯被贴上了“道德败坏”的标签。社区矫正对象由于长期受到这种社会评价的影响,他们的自我认知也变的消极和负面了,开始否定自己,逃避社区的公益活动,拒绝履行自身的義务,这些都严重的阻碍了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高度关注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恢复和重建其自信心。
首先作为社会工作者要摒弃常人的错误价值观,接纳案主,相信案主是有能力改善当下处境的。同时要善于倾听案主内心的声音,通过帮助案主回忆并面对自己失败的经历,帮助案主从阴影中走出来,认清自己的错误是可以接受并改正的。其次以优势的视角对矫正对象作出评估,一是发现矫正对象性格上的优势,比如幽默、开朗、活泼等性格特质,这些优秀的品质都是对其开展矫正服务的有利条件。二是要发现其自身的爱好与特长,比如运动、音乐、演讲等,如果矫正对象能够发现自己的这些特长,就能够更好的重新建立自信心,形成一个良好的自我认知。最后,社会工作者要帮助矫正对象最大限度的认识并发挥其自身优势。在主观心理上,通过给矫正对象正确的心理疏导,使其拥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且富有责任感;在客观行为上,基于矫正对象自身能力和优势,社会工作者要积极为其寻找合适的工作或者志愿活动,真正实际活动可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认识生活,也可以通过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来改观其他人对矫正对象的看法,从而使矫正对象真正的摆脱标签的消极影响,更加自信的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去。
强化中观系统的桥梁作用,促进各子系统的互动。
生态系统理论根源于生物学的生态系统,强调个人作为一个个体与其所处环境之间互动关系的重要性。在生态系统理论的指导之下,社区矫正工作应该将个体的人放到大的环境系统当中去,通过动员家庭、工作单位以及其他的社会中的力量来满足矫正对象的需求,解决其不同系统层面的问题。
首先从案主的家庭出发,为案主提供基本的物质和情感上的支持。家庭作为社会中最小的一个单元具有经济、生育、情感寄托等诸多功能,当案主陷入困境时,他最想得到的就是来自于家庭的理解与原谅,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的帮助案主获得来自于家庭的支持和帮助。物质上,家庭能够为矫正对象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顾,比如提供经济支持,帮忙照顾老人或小孩等。“精神上,家庭是矫正对象最温暖的港湾,当矫正对象内心受到挫折与打击时,家庭的关怀能够使其有勇气面对生活。”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其心理的变化直接关系到其矫正的效果,因此解决矫正对象心理所产生的问题,成为社会工作者首要的任务,通过帮助矫正对象与家庭建立密切的情感交流,使得矫正对象内心的压抑得以消减,无助感得以降低,排斥社区矫正的“心理防线”就会被击破,更加有助于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帮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
另外从工作单位层面来考虑,矫正对象在犯罪之前可能都会有工作单位,但当其离开监狱之后,被原单位解雇,矫正对象处于无业状态,那生活上的经济压力成为困扰案主的最大问题之一。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的为矫正对象寻找新的工作或者与原来的单位进行沟通,希望原单位能够给矫正对象一个机会,重新雇佣矫正对象,同时这也是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善举。
放眼宏观系统,促进案主可持续发展。 如果说微观系统侧重于案主本身生理与心理的变化,中观系统倾向于家庭、工作单位对案主所提供的支持,那么宏观系统则更注重于社会力量所体现出来的对案主的更具渗透性的影响。矫正对象从进入社区接受矫正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其进入了一个更加宏大的社会系统之中,而不仅仅是以一个个体的形式所存在的。“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着‘差序格局’,即亲属远近的社会关系,通常是以个人为中心,逐渐的一个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实质上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社会工作在介入社区矫正的过程当中应该将矫正对象放入整个宏观的系统当中,帮助矫正对象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支持网络,以此来满足矫正对象不同层面的需求,解决其矫正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从社区的角度来说,社会工作者应积极的在矫正对象所在的社区内宣传社区矫正的相关知识,让社区的居民能够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同时社会工作者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为矫正对象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争取一切社区资源帮助矫正对象重回社会。另外社会工作者应对社区的资源加以整合,实现矫正对象的增权,协助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使得矫正对象的优势能够在活动中得以展现,在增加矫正对象与社区其他人员互动的同时使其重拾自信,提升其“存在感”。
从社会层面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仅要充当倡导者,更多的还要充当行动者,一方面积极呼吁社会正视社区矫正人员,不要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另一方面要积极的寻求我国政策上的变革,呼吁国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相关政策,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代言人,积极寻求其社会地位的提升,维护其基本权益。
三、结语
社会生态系统与社会工作的“人在情景中”理论相契合,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之下,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仅要把关注点放在案主本身的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及问题,同时也要关注与案主密切相关的周围环境,注重案主与其周围环境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既要从微观出发,恢复案主的自信,使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又要发挥好中观系统的桥梁作用,将案主与家庭和单位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还要将案主放在范围更加广泛的宏观系统之中,为案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呼吁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政府出台相关的保护矫正对象的政策,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帮助案顺利完成矫正,重新回归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 皮勇,王刚.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立法的发展与刑罚制度的进步[J].法学杂志.2013(03)
[2]付康.浅析社区矫正在新时期刑罚中的运用[J].中国职工教育.2014(14)
[3]屈学武.中國社区矫正制度设计及其践行思考[J].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10)
[4]陈庆.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制度探析[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5]阮传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1(01)
作者简介:段庆祝,1991.11,男,河北省,本科,福利与社会保障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