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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已成为固定的法律概念。然而何谓许可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法》并未对这一概念作出明确的阐释。本文试图予以界定并分析了利害关系人的基本类型。对于涉及三方主体的行政许可行为,许可利害关系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未获得许可的排他性许可的申请人;许可程序中认为其权利可能会受到直接影响的人;因许可结果造成利益损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