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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经济文化、政策法规及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支撑,才能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从管理体制、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提高县级政府政策执行力等方面建立贫困县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以县为主,提高贫困县教育资源的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
1.优先发展贫困县教育,提高贫困县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云南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解决贫困县教育经费的投入问题,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贫困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减轻贫困县的财政困难;其次要成立贫困地区教育专家指导组,深入调查研究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特点,加大指导贫困县教育发展的力度;三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尽快启动实施和普及17个贫困县的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和贫困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受教育年限;四是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和强制性政策措施,创设相对均衡的发展环境,使贫困地区教育优先发展;五是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省域内不同区域、城乡和校际间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和整合贫困县教育资源配置。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教育基础条件的极端落后,严重制约着贫困县教育的发展。贫困县级政府要遵循效益、统筹规划、整体性、环境与生态、就近与安全的校点布局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特别是一师一校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集中、规模办学的制度和措施,整合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运行质量和效益。
3.统筹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创设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和谐环境。职业教育对提高劳动者素质,构建和谐的县域教育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贫困县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贫困地区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解决贫困县教育普高与职高发展不平衡问题,关键在于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就业优势,克服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招生难问题,提升县级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努力缩小普高与职高教育的发展差距,尽可能达到普高与职高在校生比例的基本平衡,统筹普高与职高教育的协调发展。
4.加强幼儿教育,尽力缩小城乡教育起跑线上的差距。云南大多数贫困县的幼儿教育发展远远滞后于基础教育的发展,这给城乡学生在起跑线上就带来了明显的差距。要抓住学生减少、校点收缩和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普遍闲置的有利契机,整合资源,合理规划。通过建设好乡镇和村级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私办公助幼儿园,在村完小一级开办学前班等各种形式,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覆盖面,尽力缩小不同地区适龄儿童在教育起跑线上的差距。
5.构建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县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的布局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功能、效益的发挥,关系到教育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力度,关系到地区人才的培养。要进一步加强贫困县基础教育体系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出台优惠政策,有效平衡普高与职高发展比例,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制定初中阶段控辍保学的强制性措施,确保“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努力建立幼儿教育覆盖全县、小学和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和职中逐步实现规模办学、适龄青少年儿童入学就读率高的基础教育体系,以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建立“省管县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贫困县教育平稳运转
1.学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教师数、在校学生数和学校办学规模等指标为基本依据,财政、教育、计划、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准确、科学核算贫困县学校的正常运行成本,在原云南省中小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贫困县级人民政府的配套投入,加大国家和省级投入,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学校运行经费,保证贫困县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行。
2.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一要千方百计,优先投入专项排除D级危房改造经费,尽快排除现有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启动贫困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尽力缩小贫困县与发达县之间日益拉大的校舍差距,首先从学校硬件上消除地区教育发展差异;三要整合各种学校项目建设,把当前国家实施的农村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县“贫义”工程等各种校舍建设项目统筹整合,统一推进校舍建设,避免重复投资,造成国家教育经费的浪费;四要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准确布局,保证校舍建设的实用、够用。
3.学校修缮经费保障机制。保持稳定的学校校舍修缮经费投入,是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要求。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危房校舍普查力度,掌握准确的校舍情况,合理安排学校修缮经费,纳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4.贫困学生生活保障机制。让贫困地区困难学生能上学、上得起学、上好学,是体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追求。要认真探索、建立和完善扶困助学的强效保障机制,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保障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5.教师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机制。贫困县的大部分教师生活和工作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偏远山区,生活基础条件非常差,广大贫困地区教师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随之带来师资不稳定、优秀教师流失、教育质量低下、辍学现象突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贫困地区教育的正常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教师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安排必要的经费,在建设好学校教学用房的同时,加强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用房建设,努力实现“三通”(通水、通电、通路),给广大山区教师和学生营造开放、和谐、安全、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在边远、偏僻、特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从工资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稳定农村贫困地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的发展。
构建“省管县用”的贫困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增加中央政府对贫困县教育的投资份额,加大对农业税减免后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教育经费的集中投入;另一方面要把贫困县教育投资主体从县级政府上移到省一级政府,减少或取消贫困县县级的财政性教育投入,从解决教育经费投入不均、投入不到位和投入不足的根本性问题入手,逐步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教育投入差距,为实现贫困县教育的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强效机制,切实提高师资水平
1.培训机制。加强贫困县教师队伍建设,既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进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从教,更为重要的是要立足和依靠现有教师队伍,改革现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有效实用的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和在职进修模式,提高教师个人和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促进贫困地区教育长效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一线教师和新课程对继续教育的需求出发,建立有效实用的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机制,通过在职培训、进修、函授、自学等各种途径,促进教师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提升综合素质,为贫困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训大量的合格教师。
2.培养机制。加快贫困县教育发展,关键在于培养大批合格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一要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贫困地区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通过“鲤鱼效应”,激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以点带面,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要实施贫困县教师培养计划,既要对现有教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提高现有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又要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师范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任教,为贫困县输送优质师资;三要结合农村高中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为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突破贫困地区高中教育发展的“瓶颈”,促进贫困县县域教育的全面发展。
3.交流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制度,通过不同区域、城乡和校际间教师的直观交流,提高贫困地区教师的综合素质,弥补贫困县教师队伍的结构性失衡。要大力加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定期不定期的交流。建立城镇优秀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积极引导先进发达地区、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积极开展“送课下乡”活动,组织贫困地区教师到先进发达地区学校交流学习。通过构建定期和不定期交流活动的平台,不断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为贫困县教育均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吸纳机制。受经济和地理区位因素的影响,贫困县吸收新教师的工作很不正常,导致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失衡。在“省管县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创造的条件下,贫困地区要尽力克服经济困难,恰当处理好教师队伍中已不能胜任工作教师的提前退养问题,及时吸纳大专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实现新老交替,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流动机制。因受当地人事管理体制、交通和区域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正常流动严重受限,制约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充分发挥职称评审、评优晋级、人才选拔等机制的激励作用,参照日本教师、校长流动制度,合理确定贫困地区教师的流动年限,建立教师、校长正常的流动机制,促进县域内教师队伍的轮换任教,有效平衡县域师资配置,实现师资配备相对均衡化,推动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6.选拔机制。学校健康发展,关键在校长。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校长队伍的选拔机制,改革单一的校长任命制,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逐步推行校长公选,提倡教育家办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校长的培训培养工作,制定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实现老中青结合,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建立完善的校长评价制度,根据德、能、勤、绩考核校长,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落实校长轮岗交流和任期年限制度,配合教师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贫困地区教育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贫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1.统筹规划,优先实施贫困地区“远教工程”。2003年以来,云南已经实施了两期国家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投入近4亿元,全省中小学生机比已从2003年的101∶1提高到现在的55∶1,越来越多的农村中小学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要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充分依靠“远教工程”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快速发展。
2.建章立制,确保工程项目使用效益。一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贫困县要建立清晰的、可操作的、科学的规章制度,使项目学校有章可循,有路可走,并明确责任,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促进项目使用效率的提高。二要高度重视专业教师的培训和培养,解决工程建好后“用”的问题。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帮助贫困项目县培训培养大批专业教师,加强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让信息技术走进课堂、面向学生、服务教材教学,努力使项目在课堂教学、教师培训进修、信息交流、丰富第二课堂、开阔师生视野等方面发挥效益。
3.树立典型,推动“远教工程”全面发展。在推进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工作中,要积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为项目的使用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通过典型的带动,促进贫困地区“远教工程”的全面发展。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县乡两级政府的政策执行效率
1.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职责。在中央、省和州的支持下,要进一步明确县乡人民政府教育职责。各级政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推动贫困县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2.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主管部门自身建设,解决教育主管部门的专业化程度低、人员年龄偏大、教育工作指导不力、教学研究人员不足等问题,从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和培养、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学习培训等方面入手,提高管理水平。
3.加大教育视导力度,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加强教育视察督导是促进贫困县教育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要加大对贫困县“两基”的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各级职责,在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缩小地区、城乡和校际差异,提高贫困地区的“两基”水平,同时兼顾督导评估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构建贫困县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教育视导要充分发挥鉴定作用、促进作用和指导作用,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视导专家合理、科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育视察和督导,提高各级政府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效率,使贫困县教育沿着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前进。
作者单位
大理州云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李配亮◇
一、以县为主,提高贫困县教育资源的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益
1.优先发展贫困县教育,提高贫困县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云南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解决贫困县教育经费的投入问题,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贫困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减轻贫困县的财政困难;其次要成立贫困地区教育专家指导组,深入调查研究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特点,加大指导贫困县教育发展的力度;三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尽快启动实施和普及17个贫困县的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学龄儿童入学率和贫困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受教育年限;四是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和强制性政策措施,创设相对均衡的发展环境,使贫困地区教育优先发展;五是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省域内不同区域、城乡和校际间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和整合贫困县教育资源配置。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教育基础条件的极端落后,严重制约着贫困县教育的发展。贫困县级政府要遵循效益、统筹规划、整体性、环境与生态、就近与安全的校点布局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特别是一师一校点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集中、规模办学的制度和措施,整合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运行质量和效益。
3.统筹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创设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和谐环境。职业教育对提高劳动者素质,构建和谐的县域教育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贫困县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贫困地区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解决贫困县教育普高与职高发展不平衡问题,关键在于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的就业优势,克服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招生难问题,提升县级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努力缩小普高与职高教育的发展差距,尽可能达到普高与职高在校生比例的基本平衡,统筹普高与职高教育的协调发展。
4.加强幼儿教育,尽力缩小城乡教育起跑线上的差距。云南大多数贫困县的幼儿教育发展远远滞后于基础教育的发展,这给城乡学生在起跑线上就带来了明显的差距。要抓住学生减少、校点收缩和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普遍闲置的有利契机,整合资源,合理规划。通过建设好乡镇和村级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私办公助幼儿园,在村完小一级开办学前班等各种形式,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覆盖面,尽力缩小不同地区适龄儿童在教育起跑线上的差距。
5.构建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县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的布局和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功能、效益的发挥,关系到教育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力度,关系到地区人才的培养。要进一步加强贫困县基础教育体系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出台优惠政策,有效平衡普高与职高发展比例,促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制定初中阶段控辍保学的强制性措施,确保“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努力建立幼儿教育覆盖全县、小学和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和职中逐步实现规模办学、适龄青少年儿童入学就读率高的基础教育体系,以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建立“省管县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贫困县教育平稳运转
1.学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教师数、在校学生数和学校办学规模等指标为基本依据,财政、教育、计划、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准确、科学核算贫困县学校的正常运行成本,在原云南省中小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贫困县级人民政府的配套投入,加大国家和省级投入,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学校运行经费,保证贫困县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行。
2.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一要千方百计,优先投入专项排除D级危房改造经费,尽快排除现有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启动贫困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尽力缩小贫困县与发达县之间日益拉大的校舍差距,首先从学校硬件上消除地区教育发展差异;三要整合各种学校项目建设,把当前国家实施的农村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县“贫义”工程等各种校舍建设项目统筹整合,统一推进校舍建设,避免重复投资,造成国家教育经费的浪费;四要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准确布局,保证校舍建设的实用、够用。
3.学校修缮经费保障机制。保持稳定的学校校舍修缮经费投入,是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基本要求。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危房校舍普查力度,掌握准确的校舍情况,合理安排学校修缮经费,纳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4.贫困学生生活保障机制。让贫困地区困难学生能上学、上得起学、上好学,是体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追求。要认真探索、建立和完善扶困助学的强效保障机制,解决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保障弱势群体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5.教师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机制。贫困县的大部分教师生活和工作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偏远山区,生活基础条件非常差,广大贫困地区教师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随之带来师资不稳定、优秀教师流失、教育质量低下、辍学现象突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贫困地区教育的正常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教师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安排必要的经费,在建设好学校教学用房的同时,加强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用房建设,努力实现“三通”(通水、通电、通路),给广大山区教师和学生营造开放、和谐、安全、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在边远、偏僻、特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从工资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稳定农村贫困地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的发展。
构建“省管县用”的贫困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增加中央政府对贫困县教育的投资份额,加大对农业税减免后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教育经费的集中投入;另一方面要把贫困县教育投资主体从县级政府上移到省一级政府,减少或取消贫困县县级的财政性教育投入,从解决教育经费投入不均、投入不到位和投入不足的根本性问题入手,逐步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教育投入差距,为实现贫困县教育的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强效机制,切实提高师资水平
1.培训机制。加强贫困县教师队伍建设,既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进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从教,更为重要的是要立足和依靠现有教师队伍,改革现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有效实用的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和在职进修模式,提高教师个人和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促进贫困地区教育长效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一线教师和新课程对继续教育的需求出发,建立有效实用的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机制,通过在职培训、进修、函授、自学等各种途径,促进教师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提升综合素质,为贫困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训大量的合格教师。
2.培养机制。加快贫困县教育发展,关键在于培养大批合格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一要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贫困地区培养一大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通过“鲤鱼效应”,激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以点带面,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要实施贫困县教师培养计划,既要对现有教师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提高现有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又要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师范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任教,为贫困县输送优质师资;三要结合农村高中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为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突破贫困地区高中教育发展的“瓶颈”,促进贫困县县域教育的全面发展。
3.交流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制度,通过不同区域、城乡和校际间教师的直观交流,提高贫困地区教师的综合素质,弥补贫困县教师队伍的结构性失衡。要大力加强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定期不定期的交流。建立城镇优秀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积极引导先进发达地区、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积极开展“送课下乡”活动,组织贫困地区教师到先进发达地区学校交流学习。通过构建定期和不定期交流活动的平台,不断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为贫困县教育均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吸纳机制。受经济和地理区位因素的影响,贫困县吸收新教师的工作很不正常,导致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失衡。在“省管县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创造的条件下,贫困地区要尽力克服经济困难,恰当处理好教师队伍中已不能胜任工作教师的提前退养问题,及时吸纳大专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实现新老交替,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流动机制。因受当地人事管理体制、交通和区域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正常流动严重受限,制约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充分发挥职称评审、评优晋级、人才选拔等机制的激励作用,参照日本教师、校长流动制度,合理确定贫困地区教师的流动年限,建立教师、校长正常的流动机制,促进县域内教师队伍的轮换任教,有效平衡县域师资配置,实现师资配备相对均衡化,推动县域教育的均衡发展。
6.选拔机制。学校健康发展,关键在校长。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校长队伍的选拔机制,改革单一的校长任命制,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逐步推行校长公选,提倡教育家办学,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校长的培训培养工作,制定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实现老中青结合,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建立完善的校长评价制度,根据德、能、勤、绩考核校长,并给予相应的奖惩。落实校长轮岗交流和任期年限制度,配合教师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贫困地区教育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贫困县教育信息化工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1.统筹规划,优先实施贫困地区“远教工程”。2003年以来,云南已经实施了两期国家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投入近4亿元,全省中小学生机比已从2003年的101∶1提高到现在的55∶1,越来越多的农村中小学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要在此基础上,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充分依靠“远教工程”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贫困县教育的快速发展。
2.建章立制,确保工程项目使用效益。一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贫困县要建立清晰的、可操作的、科学的规章制度,使项目学校有章可循,有路可走,并明确责任,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促进项目使用效率的提高。二要高度重视专业教师的培训和培养,解决工程建好后“用”的问题。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帮助贫困项目县培训培养大批专业教师,加强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让信息技术走进课堂、面向学生、服务教材教学,努力使项目在课堂教学、教师培训进修、信息交流、丰富第二课堂、开阔师生视野等方面发挥效益。
3.树立典型,推动“远教工程”全面发展。在推进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工作中,要积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作用,为项目的使用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通过典型的带动,促进贫困地区“远教工程”的全面发展。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县乡两级政府的政策执行效率
1.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职责。在中央、省和州的支持下,要进一步明确县乡人民政府教育职责。各级政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推动贫困县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2.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主管部门自身建设,解决教育主管部门的专业化程度低、人员年龄偏大、教育工作指导不力、教学研究人员不足等问题,从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和培养、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学习培训等方面入手,提高管理水平。
3.加大教育视导力度,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加强教育视察督导是促进贫困县教育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要加大对贫困县“两基”的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各级职责,在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缩小地区、城乡和校际差异,提高贫困地区的“两基”水平,同时兼顾督导评估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构建贫困县完善的基础教育体系。教育视导要充分发挥鉴定作用、促进作用和指导作用,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视导专家合理、科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育视察和督导,提高各级政府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效率,使贫困县教育沿着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前进。
作者单位
大理州云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 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