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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人性论”思想作为荀子思想体系的重要标识之一,也是后儒对于荀学争议颇多的地方。荀子“性恶论”的提出是基于时代的原因,同时也是对孟子性善论的批判,其目的是为了矫正人性中恶的成分进而建设有序的社会;他的“化性起伪”“隆礼重法”和“礼乐教化”等都基于其性恶论而提出来的,目的是实现由“恶”到“善”的转变。对这问题一探讨在当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我们应该弘扬其批判的精神,充分高扬人的主体性,肯定其礼乐之治思想的合理成分,以及强调法治的重要思想。
关键词:荀子 人性论 当代价值
荀子作为战国末期的儒家大师,因其“性恶论”而饱受后儒诟病,而荀学的命运也因此坎坷多舛。廖名春先生说:“宋代学者一般都视荀子为儒门异端,他们对荀子的攻击主要集中在性恶论、非思孟以及因李斯‘焚书坑儒’而罪及荀子。”[1]可见荀子正是因为“性恶”,才会被宋儒批判而误解至深。宋代理学家程颐说:“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2]他认为,荀子主张性恶的观点背离了儒家的根本正统。但纵观整个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来看,荀学思想对传统儒学的贡献非常大,郭沫若评价荀子说:“他不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成的。”[3]充分肯定了荀子以及荀学的重要地位,而“性恶论”作为荀子思想体系的典型标志,其探讨的人性问题,不仅在当时社会教化人性向善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下的社会建设仍然具有参考意义。
一.“人之性恶”与“化性起伪”:性恶论的理论路线
荀子是先秦学术思想代表的集大成者,他对于人性善恶的问题提出了“人之性恶”的论点,这一观点是其人性论思想的特质,传统的儒家也因此将荀子列为儒学之异途。基于人性恶的判断,荀子特别重视后天教化的力量,他提出的“化性起伪”“礼乐之治”以及“隆礼重法”等思想都在劝导人性向善转变的方面起重要作用。
(一)人之性恶
在荀子人性观之前,孟子明确提出了性善论的观点,与孟子言“性善”所不同,荀子对此提出了批评,提出了“人之性恶”的观点,这一点也正是饱受后儒争议最多的地方。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问题,孟子站在肯定人的善良本性的立场上,认为人具有仁、义、礼、智的“四端”而言“性善”,目的是肯定先验意义上的善性,从道德理想主义的高度高扬人的尊严与价值;荀子的“性恶”则是否定人的自然人性,重视能够“化性”的礼乐之道,是从鞭策和警醒的角度来促使人走向“善”,两者目的殊途同归。
《性恶》篇是荀子最具特色的一篇,在这里,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观点。“伪”,杨倞解释为“为也,矫也”[4],也就是说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善良是通过后天人为的产物。荀子的思想特色也由此被“性恶论”所标识。究其形成的主要原因,不难看出深受时代的影响,在“礼崩乐坏”的乱世时代,荀子看到了无礼制约束下人性的险恶之象和由此所造成的社会的无序,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追求与当时的孔孟完全相同,都是直面社会现实,寄希望于提出建设太平盛世的主张。除此之外,荀子更是意识到以孟子为代表的先验论儒家将希望寄托于人的自我克制与约束,“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荀子·非十二子》以下仅注篇名),即不知统类、邪僻违理、幽隐难明、滑稽无用,完全不符合当时的现实需要,故高举批判的大旗,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了批判并进一步提出了性惡论。由此可见,理解荀子的“性恶论”并不能单独地从片面意义来解读,而要深刻认识到其论说最终是为了矫正人性,使人性由最初的恶转变到善,进而实现形成和谐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化性起伪
在实现人性从“恶”到“善”的转变过程中,荀子提出其人性论思想中“化性起伪”的主张。《礼论》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表明性是天生的本质,善是通过外在的教化结果。《性恶》篇曰:“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可见,“性”是先天的自然之性,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便可以有的本能,“伪”是后天的人为作用,加上不断地积习才拥有的表现。对于“伪”的解说,荀子进一步阐释:“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名》)认为人必须深思熟虑,学习积累才能达到后天的“成”,也就是所谓后“成”之后的真“伪”。
廖名春先生说:“在荀子看来,作为人的本质不是‘性’而是‘伪’。”[5]可见,外在的礼义法度等一切人为成果都是来自于“伪”,而并不是生成于“性”。因此,荀子曰:“故圣人化性而起伪,起伪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性恶》)这里荀子认为,外在礼义教化、法度制定等已有的文化成果可以在矫正人性向“善”方面起重要作用,能使人们更合乎道德标准。也就是说人性本恶的情况下,文化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让人由“恶”到“善”,由小人变为君子、甚至成为圣人。
(三)隆礼重法
基于人性价值的判断,荀子同时提出“隆礼重法”的指导思想。在荀子看来,人们“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性恶》),假如任其人性自然发展不加以外力管制,将导致社会的严重混乱,因此,“国无礼则不正”(《王霸》)。社会有了明确的礼义国家才能治理的好,同时,仅仅用“礼”还是不够的,对那些无法用劝说教育的人必须要用更为严厉的“法”才能解决。于是,荀子又说:“法者,治之端也”(《君道》),将“法”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荀子认为通过“礼治”和“法治”两种思想的有效结合,是可以达到人性由“恶”变“善”目的。“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性恶》)在礼义法度的约束下,人性是可以教育和改造的,而且不仅圣人的人性需要改造,普通人的人性亦如此,“隆礼重法”在君子和小人身上同等重要。
二.人性论思想的当代价值
如果说古代学儒们对荀子的研究视角是他们思想的碰撞,那么这种碰撞在现当代则表现的更为激烈。从现代的视角出发,再来解读荀子以及荀学思想,单纯地考虑性恶还是性善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荀子的思想从其诞生开始,历经数千年的传承,早已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体系。而我们今天所要研究的,就是要以现代的视角重新解读荀子,体会其对当下社会的价值意义。 (一)批判精神
战国时期作为先秦学术思想产生最为活跃的时代之一,其社会动荡的剧烈程度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显著特征。在七雄对峙,各诸侯相互兼并、争霸战争的局面,儒学提倡的反对霸道、施行仁政、注重修身养性就显得不被时代接受。正是这种儒学危机的出现,荀子开始从实用角度出发,针对儒学迂阔而无用的弊端,综合百家学说,对儒学进行了实用性改造,提出了大胆地质疑和批判,进而形成影响至深的荀学思想。
在荀子离开我们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没有了七雄争霸的混乱场面,没有了社会政治的矛盾加深,有的是和平年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安稳。现代社会,随着思想的进步和认识的深入,人性中的“恶”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压制在主体意识之下,而“善”在人性的教化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放松对荀子“人性论”的再次思考,荀子的批判精神给我们重要的启示:我们习惯生活在既定的模式环境中,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使得许多人容易安于现状而失去批评的精神。例如,表现在文艺批评领域就是“软骨病”甚至“无骨症”的盛行。因此,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荀子勇于指出人性中弱点的质疑和批判精神,并运用到当下人性问题的探讨中,这才是对“人之性恶”更为全面的理解和诠释。当然,我们不仅要有一些危机意识和问题意识,应该做到居安思危,也需要有荀子胸怀天下,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品质,进而把这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带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使我们的国家、社会和人民在这种意识中更好地走向和谐统一。这正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智慧光芒,也是当代人性中迫切需要改善的薄弱部分。
(二)人的主体性的高扬
荀子被批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性恶论”,这与孟子“性善论”的观点是相反的。尽管主张“性恶”,但其本质是寄希望于人能向善,也就是人性本恶的情况下如何能达到“善”的标准。为此,荀子提出“化性起伪”的思想,“伪”在这里是“人为”的意思,表明人为的主观因素能够使本性发生一些变化。他所强调的不是去回避人性丑恶的一面,而是肯定后天人为的重要性,也就是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个体的努力进而达到人格的完善,这一点对当下人性的改善也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荀子的天人观中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这充分体现出他思想中显著的个体和人的意识,并要求人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主观意识,能动地掌握自然界的一切规律,从而有序地改造世界。在其《劝学》篇中荀子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里荀子把后天的积累和学习看的尤为重要,可见“积”与“学”的重要性在荀子那个时代就已经显现。在当代社会,我们更应该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加强后天不断积累与努力学习的作用,努力培养创新性人才,以适应新时期社会的发展需求。
(三)礼乐之治的“乡愁”
徐复观先生在《中国艺术精神》中提到礼乐之治,认为其是“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6]。荀子的“礼乐之治”观同样肯定了后天教化的重要性,“礼乐教化”的提出就是以礼乐为工具,使人在礼义和音乐的双重施教下趋于向善。“恭敬,礼也;调和,乐也。”(《乐论》)荀子认为礼义在道德教化的过程中只起外在方面的作用,而音乐便能够在内在方面起调和作用。“礼和乐的总体,管束着人的全部思想感情: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性情,是音乐的本质;表现真诚去掉虚伪,是礼的原则。”[7]礼乐并提,以礼正身,以乐辅礼,这是荀子教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当下社会的建设很有意义的一点。荀子以礼教化正是使人们意识到要抑制人性中与自身不相符的那部分欲望,克服人性中“恶”的成分,以此来规范约束人的行为;以乐教化就是為人们的各种情绪表达找到一个合理的宣泄媒介,使人们通过“乐”重新呼唤起对“善”的追寻。
(四)隆礼重法的思想
在《性恶》篇中,荀子对于性恶的问题,提出要以礼法刑罚的施行来管制,这也是对当下人性问题的一个启示。“隆礼重法”是对儒家孔子重视“礼治”和法家注重“法治”的有效结合,在荀子之前,礼与法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而从荀子开始,这两种观点便得到了融合。但是,从荀子之后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发展来看,由于不被统治者的认可,“礼”与“法”的地位始终没有抬到同等的位置,也就没有达到真正的协调。直到21世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要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并作为治国方略。既要发挥德治的教化引领作用,又要发挥法治的强制管控作用,这是对荀子思想体系的继承和创新,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层面的有利措施。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尽管我国已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却仍然存在许多社会现实矛盾问题,如道德绑架、人性丧失等,它们的有待解决是社会治理过程中迫切需要注意的。人不能毫无节制的满足私利,必要的礼法是个人行为的保障手段,也是人性向善的有力推动。荀子对于人性恶提出的礼法约束有助于国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只有个人的行为做好了这些,集体、社会才谈得上有序的治理和管控。因此,对于荀子的学习还要继续,对于人性的认知远没有结束,对于社会体系和治国方略的探讨也不应止步。
荀子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在继承孔子“礼”的思想的同时提出“性恶论”的观点,打破了先秦时期孟子美好的“性善论”思想,由此成为后儒诟病的一大命题,却也以它独特的方式传承至今,影响深远。关于人性的争议是历代学者们孜孜不倦地追求,但其最后的落脚点都是在“善”上,我们今天再来研究荀学,再次探讨荀子的人性论,一方面是为了准确领会其思想内涵,更重要的是要找寻其对现代社会有益的价值成分。
参考文献
[1]廖名春:《荀子新探》,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2]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2页。
[3]郭沫若:《十批判书·荀子的批判》,中国华侨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4]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935页。
[5]廖名春:《荀子新探》,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
[6]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7]张曙光:《外王之学——
关键词:荀子 人性论 当代价值
荀子作为战国末期的儒家大师,因其“性恶论”而饱受后儒诟病,而荀学的命运也因此坎坷多舛。廖名春先生说:“宋代学者一般都视荀子为儒门异端,他们对荀子的攻击主要集中在性恶论、非思孟以及因李斯‘焚书坑儒’而罪及荀子。”[1]可见荀子正是因为“性恶”,才会被宋儒批判而误解至深。宋代理学家程颐说:“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2]他认为,荀子主张性恶的观点背离了儒家的根本正统。但纵观整个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来看,荀学思想对传统儒学的贡献非常大,郭沫若评价荀子说:“他不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成的。”[3]充分肯定了荀子以及荀学的重要地位,而“性恶论”作为荀子思想体系的典型标志,其探讨的人性问题,不仅在当时社会教化人性向善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下的社会建设仍然具有参考意义。
一.“人之性恶”与“化性起伪”:性恶论的理论路线
荀子是先秦学术思想代表的集大成者,他对于人性善恶的问题提出了“人之性恶”的论点,这一观点是其人性论思想的特质,传统的儒家也因此将荀子列为儒学之异途。基于人性恶的判断,荀子特别重视后天教化的力量,他提出的“化性起伪”“礼乐之治”以及“隆礼重法”等思想都在劝导人性向善转变的方面起重要作用。
(一)人之性恶
在荀子人性观之前,孟子明确提出了性善论的观点,与孟子言“性善”所不同,荀子对此提出了批评,提出了“人之性恶”的观点,这一点也正是饱受后儒争议最多的地方。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问题,孟子站在肯定人的善良本性的立场上,认为人具有仁、义、礼、智的“四端”而言“性善”,目的是肯定先验意义上的善性,从道德理想主义的高度高扬人的尊严与价值;荀子的“性恶”则是否定人的自然人性,重视能够“化性”的礼乐之道,是从鞭策和警醒的角度来促使人走向“善”,两者目的殊途同归。
《性恶》篇是荀子最具特色的一篇,在这里,荀子提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观点。“伪”,杨倞解释为“为也,矫也”[4],也就是说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善良是通过后天人为的产物。荀子的思想特色也由此被“性恶论”所标识。究其形成的主要原因,不难看出深受时代的影响,在“礼崩乐坏”的乱世时代,荀子看到了无礼制约束下人性的险恶之象和由此所造成的社会的无序,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追求与当时的孔孟完全相同,都是直面社会现实,寄希望于提出建设太平盛世的主张。除此之外,荀子更是意识到以孟子为代表的先验论儒家将希望寄托于人的自我克制与约束,“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荀子·非十二子》以下仅注篇名),即不知统类、邪僻违理、幽隐难明、滑稽无用,完全不符合当时的现实需要,故高举批判的大旗,对孟子的性善论进行了批判并进一步提出了性惡论。由此可见,理解荀子的“性恶论”并不能单独地从片面意义来解读,而要深刻认识到其论说最终是为了矫正人性,使人性由最初的恶转变到善,进而实现形成和谐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化性起伪
在实现人性从“恶”到“善”的转变过程中,荀子提出其人性论思想中“化性起伪”的主张。《礼论》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表明性是天生的本质,善是通过外在的教化结果。《性恶》篇曰:“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可见,“性”是先天的自然之性,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便可以有的本能,“伪”是后天的人为作用,加上不断地积习才拥有的表现。对于“伪”的解说,荀子进一步阐释:“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名》)认为人必须深思熟虑,学习积累才能达到后天的“成”,也就是所谓后“成”之后的真“伪”。
廖名春先生说:“在荀子看来,作为人的本质不是‘性’而是‘伪’。”[5]可见,外在的礼义法度等一切人为成果都是来自于“伪”,而并不是生成于“性”。因此,荀子曰:“故圣人化性而起伪,起伪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性恶》)这里荀子认为,外在礼义教化、法度制定等已有的文化成果可以在矫正人性向“善”方面起重要作用,能使人们更合乎道德标准。也就是说人性本恶的情况下,文化知识能改变人的命运,让人由“恶”到“善”,由小人变为君子、甚至成为圣人。
(三)隆礼重法
基于人性价值的判断,荀子同时提出“隆礼重法”的指导思想。在荀子看来,人们“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性恶》),假如任其人性自然发展不加以外力管制,将导致社会的严重混乱,因此,“国无礼则不正”(《王霸》)。社会有了明确的礼义国家才能治理的好,同时,仅仅用“礼”还是不够的,对那些无法用劝说教育的人必须要用更为严厉的“法”才能解决。于是,荀子又说:“法者,治之端也”(《君道》),将“法”提高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荀子认为通过“礼治”和“法治”两种思想的有效结合,是可以达到人性由“恶”变“善”目的。“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性恶》)在礼义法度的约束下,人性是可以教育和改造的,而且不仅圣人的人性需要改造,普通人的人性亦如此,“隆礼重法”在君子和小人身上同等重要。
二.人性论思想的当代价值
如果说古代学儒们对荀子的研究视角是他们思想的碰撞,那么这种碰撞在现当代则表现的更为激烈。从现代的视角出发,再来解读荀子以及荀学思想,单纯地考虑性恶还是性善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荀子的思想从其诞生开始,历经数千年的传承,早已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体系。而我们今天所要研究的,就是要以现代的视角重新解读荀子,体会其对当下社会的价值意义。 (一)批判精神
战国时期作为先秦学术思想产生最为活跃的时代之一,其社会动荡的剧烈程度也成为那个时代的显著特征。在七雄对峙,各诸侯相互兼并、争霸战争的局面,儒学提倡的反对霸道、施行仁政、注重修身养性就显得不被时代接受。正是这种儒学危机的出现,荀子开始从实用角度出发,针对儒学迂阔而无用的弊端,综合百家学说,对儒学进行了实用性改造,提出了大胆地质疑和批判,进而形成影响至深的荀学思想。
在荀子离开我们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没有了七雄争霸的混乱场面,没有了社会政治的矛盾加深,有的是和平年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人民生活的幸福安稳。现代社会,随着思想的进步和认识的深入,人性中的“恶”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压制在主体意识之下,而“善”在人性的教化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放松对荀子“人性论”的再次思考,荀子的批判精神给我们重要的启示:我们习惯生活在既定的模式环境中,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使得许多人容易安于现状而失去批评的精神。例如,表现在文艺批评领域就是“软骨病”甚至“无骨症”的盛行。因此,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荀子勇于指出人性中弱点的质疑和批判精神,并运用到当下人性问题的探讨中,这才是对“人之性恶”更为全面的理解和诠释。当然,我们不仅要有一些危机意识和问题意识,应该做到居安思危,也需要有荀子胸怀天下,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品质,进而把这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带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当中,使我们的国家、社会和人民在这种意识中更好地走向和谐统一。这正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智慧光芒,也是当代人性中迫切需要改善的薄弱部分。
(二)人的主体性的高扬
荀子被批判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性恶论”,这与孟子“性善论”的观点是相反的。尽管主张“性恶”,但其本质是寄希望于人能向善,也就是人性本恶的情况下如何能达到“善”的标准。为此,荀子提出“化性起伪”的思想,“伪”在这里是“人为”的意思,表明人为的主观因素能够使本性发生一些变化。他所强调的不是去回避人性丑恶的一面,而是肯定后天人为的重要性,也就是需要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个体的努力进而达到人格的完善,这一点对当下人性的改善也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荀子的天人观中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这充分体现出他思想中显著的个体和人的意识,并要求人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主观意识,能动地掌握自然界的一切规律,从而有序地改造世界。在其《劝学》篇中荀子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里荀子把后天的积累和学习看的尤为重要,可见“积”与“学”的重要性在荀子那个时代就已经显现。在当代社会,我们更应该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加强后天不断积累与努力学习的作用,努力培养创新性人才,以适应新时期社会的发展需求。
(三)礼乐之治的“乡愁”
徐复观先生在《中国艺术精神》中提到礼乐之治,认为其是“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6]。荀子的“礼乐之治”观同样肯定了后天教化的重要性,“礼乐教化”的提出就是以礼乐为工具,使人在礼义和音乐的双重施教下趋于向善。“恭敬,礼也;调和,乐也。”(《乐论》)荀子认为礼义在道德教化的过程中只起外在方面的作用,而音乐便能够在内在方面起调和作用。“礼和乐的总体,管束着人的全部思想感情: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性情,是音乐的本质;表现真诚去掉虚伪,是礼的原则。”[7]礼乐并提,以礼正身,以乐辅礼,这是荀子教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当下社会的建设很有意义的一点。荀子以礼教化正是使人们意识到要抑制人性中与自身不相符的那部分欲望,克服人性中“恶”的成分,以此来规范约束人的行为;以乐教化就是為人们的各种情绪表达找到一个合理的宣泄媒介,使人们通过“乐”重新呼唤起对“善”的追寻。
(四)隆礼重法的思想
在《性恶》篇中,荀子对于性恶的问题,提出要以礼法刑罚的施行来管制,这也是对当下人性问题的一个启示。“隆礼重法”是对儒家孔子重视“礼治”和法家注重“法治”的有效结合,在荀子之前,礼与法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而从荀子开始,这两种观点便得到了融合。但是,从荀子之后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发展来看,由于不被统治者的认可,“礼”与“法”的地位始终没有抬到同等的位置,也就没有达到真正的协调。直到21世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要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并作为治国方略。既要发挥德治的教化引领作用,又要发挥法治的强制管控作用,这是对荀子思想体系的继承和创新,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层面的有利措施。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尽管我国已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却仍然存在许多社会现实矛盾问题,如道德绑架、人性丧失等,它们的有待解决是社会治理过程中迫切需要注意的。人不能毫无节制的满足私利,必要的礼法是个人行为的保障手段,也是人性向善的有力推动。荀子对于人性恶提出的礼法约束有助于国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只有个人的行为做好了这些,集体、社会才谈得上有序的治理和管控。因此,对于荀子的学习还要继续,对于人性的认知远没有结束,对于社会体系和治国方略的探讨也不应止步。
荀子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在继承孔子“礼”的思想的同时提出“性恶论”的观点,打破了先秦时期孟子美好的“性善论”思想,由此成为后儒诟病的一大命题,却也以它独特的方式传承至今,影响深远。关于人性的争议是历代学者们孜孜不倦地追求,但其最后的落脚点都是在“善”上,我们今天再来研究荀学,再次探讨荀子的人性论,一方面是为了准确领会其思想内涵,更重要的是要找寻其对现代社会有益的价值成分。
参考文献
[1]廖名春:《荀子新探》,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2]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2页。
[3]郭沫若:《十批判书·荀子的批判》,中国华侨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4]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935页。
[5]廖名春:《荀子新探》,文津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
[6]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7]张曙光:《外王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