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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治社会是我国行政理念的重要达成目标,也是新的社会主义环境下我国建设国家要达成的重要理念形式。注重法治思维建设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体现在日常共工作建设的方方面面,党的建设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因此,本文将具体结合党政建设,详细阐述法治思维与其的内在联系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关键词】法治思维;党的建设;社会主义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也是在政府和国家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密切貫彻,严格落实的重要理念和信条。党政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革命性。所以,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和党政建设相结合的策略,是我国新时期开展各项社会建设的重要思想。
一、党的队伍建设是基础
若想切实提升法治思维约束力,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根本基础,那就是狠抓队伍建设。主力抓我党的队伍建设可以直接提升基层党组织队伍向心力与凝聚力,使得我党更好地团结人民群众,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更好地推行廉政建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原则,被不断强化与提升,这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体现。具体而言,我们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政策,实现党员干部德才兼备的良好局面,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进而提升我党执政的效率。所以,我们要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具体而言,队伍建设主要包括积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一系列的深入调研和实践探究,汲取人民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人权,发扬民主理念。例如“三会一课”制度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体现。所谓三会一课,就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会议是传达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形式,也是提升党员思想,加强内部建设的重要部分。课程则是提升党员思想觉悟最主要的形式,党员通过参加会议,定期上课可以有效将法治思想融入“三会一课”当中,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与此同时也有助于每一名党员都能坚决贯彻并长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政建设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有利于促进党员素质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廉政和依法执政。
二、党内制度建设是根本
党内制度建设是我们提高法治思维约束力的根本所在。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是考虑到党内制度建设的开展可以有效发挥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以及规范领导行为等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组织,永远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要想始终保持人民群众与党员、党组织的联系性,我们首先要确保党内的各项事务开展都能维持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而拥有一项严明科学的制度则是确保这一切的重要基础和本质保障。具体而言,在新常态下的党内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例如在传达新的精神、决议、制度的过程中更要严格遵守这一要点。例如当下阶段最受关注的扶贫问题便是最生动的体现。扶贫是我党执政的民生之举,也是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扶贫工作需要结合党的扶贫政策预防针,要想实现扶贫政策的科学性,党内制度建设就要完善。例如扶贫区域的划分、扶贫工作的明确、扶贫状况的考察与调研等等一系列行为都需要在制度的指导下规范运行。扶贫只是我们列举的一个案例,其余事务的开展与进行同样也依赖制度的力量。因此,建设完善的党内制度是根本所在,也是我们实现党的建设与法治推行相结合的目标。
三、廉政推行是关键所在
廉政的推行是实现法治思维与党建工作结合的关键所在。我们若想切实提高法制约束力,就必须注重廉政建设与科学运行。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才能在实践过程中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决策的科学性。法治思维的一个重要部分便是廉政。因为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和平等是基本要义。刑不上大夫的理念在当下的新社会是不可行的,是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廉政建设就是法律的平等思想在国家政府部门最有力的体现形式。一直以来,我国都非常注重反腐工作的进行,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反腐倡廉的基本理念。只有不断通过法律的约束力规范权力,用制度的笼子装下权力,才能提升权力的利用效率,保证人民的生产生活。法治意识的普及与强化,有利于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贯彻直接有效地避免了不良现象,实现了廉政。因此,推行廉政是党内建设与法制建设的交集部分,在二者融合阶段更是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法治理念的推行与建设与党内建设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我们注重而这之间的联系性不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二者有机结合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提升党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实现廉政、依法执政以及科学民主化执政,这不仅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褚清黎. 坚持党建引领 力促法治建设[N]. 河南法制报,2016-05-31(008).
[2]赵建玲.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建[J]. 紫光阁,2016,(04):74.
(作者单位:中共范县县委党校)
【关键词】法治思维;党的建设;社会主义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略,也是在政府和国家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密切貫彻,严格落实的重要理念和信条。党政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革命性。所以,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和党政建设相结合的策略,是我国新时期开展各项社会建设的重要思想。
一、党的队伍建设是基础
若想切实提升法治思维约束力,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根本基础,那就是狠抓队伍建设。主力抓我党的队伍建设可以直接提升基层党组织队伍向心力与凝聚力,使得我党更好地团结人民群众,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更好地推行廉政建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原则,被不断强化与提升,这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体现。具体而言,我们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的政策,实现党员干部德才兼备的良好局面,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进而提升我党执政的效率。所以,我们要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具体而言,队伍建设主要包括积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一系列的深入调研和实践探究,汲取人民大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人权,发扬民主理念。例如“三会一课”制度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体现。所谓三会一课,就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会议是传达精神的重要渠道和形式,也是提升党员思想,加强内部建设的重要部分。课程则是提升党员思想觉悟最主要的形式,党员通过参加会议,定期上课可以有效将法治思想融入“三会一课”当中,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与此同时也有助于每一名党员都能坚决贯彻并长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民主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政建设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有利于促进党员素质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廉政和依法执政。
二、党内制度建设是根本
党内制度建设是我们提高法治思维约束力的根本所在。之所以这样认为,主要是考虑到党内制度建设的开展可以有效发挥调节党内关系、指导党内生活以及规范领导行为等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组织,永远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要想始终保持人民群众与党员、党组织的联系性,我们首先要确保党内的各项事务开展都能维持在一个正常的轨道上。而拥有一项严明科学的制度则是确保这一切的重要基础和本质保障。具体而言,在新常态下的党内建设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例如在传达新的精神、决议、制度的过程中更要严格遵守这一要点。例如当下阶段最受关注的扶贫问题便是最生动的体现。扶贫是我党执政的民生之举,也是政府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扶贫工作需要结合党的扶贫政策预防针,要想实现扶贫政策的科学性,党内制度建设就要完善。例如扶贫区域的划分、扶贫工作的明确、扶贫状况的考察与调研等等一系列行为都需要在制度的指导下规范运行。扶贫只是我们列举的一个案例,其余事务的开展与进行同样也依赖制度的力量。因此,建设完善的党内制度是根本所在,也是我们实现党的建设与法治推行相结合的目标。
三、廉政推行是关键所在
廉政的推行是实现法治思维与党建工作结合的关键所在。我们若想切实提高法制约束力,就必须注重廉政建设与科学运行。只有不断加强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才能在实践过程中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与决策的科学性。法治思维的一个重要部分便是廉政。因为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和平等是基本要义。刑不上大夫的理念在当下的新社会是不可行的,是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的。廉政建设就是法律的平等思想在国家政府部门最有力的体现形式。一直以来,我国都非常注重反腐工作的进行,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反腐倡廉的基本理念。只有不断通过法律的约束力规范权力,用制度的笼子装下权力,才能提升权力的利用效率,保证人民的生产生活。法治意识的普及与强化,有利于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贯彻直接有效地避免了不良现象,实现了廉政。因此,推行廉政是党内建设与法制建设的交集部分,在二者融合阶段更是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法治理念的推行与建设与党内建设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我们注重而这之间的联系性不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二者有机结合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提升党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实现廉政、依法执政以及科学民主化执政,这不仅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褚清黎. 坚持党建引领 力促法治建设[N]. 河南法制报,2016-05-31(008).
[2]赵建玲.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建[J]. 紫光阁,2016,(04):74.
(作者单位:中共范县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