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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诚”在孟子的诚信观中,不仅具有本体意义,体现着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同时也具有道德化的趋势,它被作为对人评价的尺度和人应当遵守的基本信条。在当代,我们应该汲取孟子诚信观中作为个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和人们加强道德修养的当然之意的积极成分,使其在现代社会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关键词:诚;诚信;孟子;德性
现代社会的诚信危机成为一个全球性、世界性的大问题。现实生活中的虚假不实的病痛,迫使我们寻求这种病痛的根源,同时也寻求化解这种病痛的方法。我们没有理由不藉由对传统儒家文化资源的重建来创造一个真实、诚信的道德世界。但是今人多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理解“诚信”,较注重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交往等社会价值及其功用层面来把握“诚信”这一观念的意义。然而,人际交往中的讲信用、重然诺、诚实无欺,必须要建立在人的真实的德性成就和存在的基础上。脱离了德性实现这一本然向度,单从社会交往的效果方面理解诚信的观念,不免有些功利化的偏颇。
一、“诚”、“诚信”释义
“诚”、“信”二字在战国中期之前就已经出现,但是并没有连在一起使用的情况,其中“信”的出现频率远在“诚”之上。《论语》中“信”字出现多达38处,但是“诚”却只出现2处,并且只作为形容词理解,并没有道德意义。《左传》中“信”字更是出现了217处,而“诚”字仅仅出现了1处。可见,战国中期以前,虽然出现了“诚”字,但是人们又很少谈“诚”。到了战国中期之后,“诚”出现的频率增加。在子思的《中庸》里,“诚”字出现了26次,《孟子》一书中出现“诚”字22次。这也可以说明一个基本的事实:春秋以后到战国中期之前,人们的信任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诚信缺失状况严重。先秦儒家先是把注意力放在外在的“信”字方面,而没有更多地从内心“诚”方面进行反思。随着先秦儒家对现实反思的深入,他们将视线从“信”移到“诚”,较多的从内心“诚”方面来探讨外在的“信”的缺失之因。这样是战国中期之后“诚”出现频率提高的重要依据,正如杨向奎提出:“‘诚’是思孟学派继周公、孔子提出‘德’、‘仁’之后的第三课题”。
《说文解字》卷三上:“诚,信也。”“信,诚也。”诚、信两个字都有诚实不欺之义,可以互训。二者的区别在于,“信”略重于处理人际关系的践履一面;“诚”则着眼于反身而诚的人性实现和人的本真存在之完成一面。“在‘诚信’这一概念中,二者实互证互成,表现出一种诚中行外、内外一体的整体意义结构。因此,我们讨论诚信这一概念,即从其元词素及其词素融合形成新意义的结构整体性上来把握其思想内涵。”然而,“诚”、“信”的发展并不同步,“诚”相对于“信”来说,具有更为根本的伦理价值本源的意义。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诚”是一种真实不欺的品性和做人的道德原则,要求符合实际,没有虚妄。同时,“诚”也是一种道德境界,通过“诚”实现天人合一,也就是说“诚”具有了价值本体论的意义和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二、“反身而诚”到“天人合一”
孟子认为内在的仁心(良知良能)是一切德性的根源和基础,孝、悌、忠、信、恭、宽、信、敏、惠都备于内在的道德意识之中。那么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德目就具有了主观内在的特征。因此,“反身而诚”就是道德实践的工夫,“反身”就是反观、反省自己的内在主观。“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也就是说,万物都具有自己的品性,人所具有的品性在我的内心都具备了。我只要经常反躬自省,做到真诚信实,就没有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了。能够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勉励践行推己及人之道,追求仁没有比这更近的途径了。一个人秉“诚”而行的时候,一切人伦事例就会显现在内心之后,做任何事情便不会违背仁义了。在这里,“诚”具有天道本体的形上之义,人若要达到与“诚”如一,就必须自反于天。“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诚实是天下自然的规律,思考如何使自己做到诚实,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如果一个人做到诚实无伪到了最大的程度,还不能感化他人,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如果一个人不能以诚待人,也就不能感动他人了。而治民、获上、信友、事亲、诚身、明善都需要“反身而诚”。“思诚”与“诚身”是一个意思,就是使自己达到“至诚”的境界。自反于天,把“诚”推到了道德超越的根据。
同时,“思诚”之“思”不仅具有思考的意思,还需静观内心,反观自身,使“诚”自觉地呈现出来,即人的德性自觉,是人生的一种积极向上的反思。“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心”这个器官是会思考的,能够思考,那么便可以得出是非;不能思考就不能得出是非。这是上天赋予我们的能力,只要先立定大体的心,那么身之小体便不能夺去“心”的主见了,能这样做,必能成为大人。也就是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发挥心的“思”的功能,不断反思内在的良心,做到思诚以明善,保持诚信与我们同在,便能够做到悦亲、信友、获上、治民等诸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体意义上的“天道”并不是外在的实体或者自然规律,而是通过“人道”体现出来的客观普遍性,即道德意义上的天。“孟子认为‘诚’作为自反的根基,唯有及于天,与‘天道’合一,才能体现诚的无上境界。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诚就是‘天道’。”天道之自存也不是名词意义上的“实有”,而是动词“实有”其天命之性。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天、性、心都要遵循“诚”这样一个理,尽心、知性、知天为一究存在之理,存心、养性、事天则是实践已究之理。人得自于天的德性,必内在于人的心,因此,“反身而诚”实现了内在而客观地统一。“人由诚的工夫达致德性的最高成就,亦就是‘诚’作为天道的实现”。在此,“天道”和“人道”是一样的,是“天人合一”的体现。 三、“反身而诚”的当代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剧烈的社会变革和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改变,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业缘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会关系,人的流动性、个体独立性、自主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再长期依附于某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关系。人们频繁性的跟别人打交道,但是建立长久友谊的机会却很少。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宰”亲“杀”熟以求发财致富的现象比比皆是,“诚信危机”被提上日程。
我国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既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又要与中国传统道德相承接。现代社会,人们对自己的消极行为负责,仅仅是局限于道德反省、良心自责明显是不够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孟子规定诚信之德的天人合一性,这是从尊重天道的角度来强调对人道的遵守,实质上这仍然是强调诚信之德的不可违背,否则便是违背天人之道。孟子从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诚”之必要。如今的市场经济,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人在求利的自然属性之外,具有社会属性,要求人们必需遵循正当手段,而不是你争我夺,否则必然是物欲横流、兽性回潮。
由此,有的学者提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的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美德——诚信应该向契约化转化。认为双方或多方经过协议认可并承诺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使诚信法制化。诚然,市场经济运作必须借助以法律为保障的契约信用来维持。然后单纯的契约信用机制未必就是当今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全部内容。整整防范于未然,倡导一种正直和善的社会风气是需要从思想深处规约人们,辅以德治。完整意义的当代诚信应该是“既表达对做人的一种道德性要求,又表达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保证机制。诚信必须具有一种内在的德性价值,同时又具有保证利益关系有序的利益功能。诚信的内在道德性和外在规则功能应该也必须是统一的。”如果说,外在的制度或规则为诚信提供了保障的机制,那么,美德则对契约信用中的伦理缺憾有补救功能。我们应避免仅从功利主义的角度阐述诚信的工具性价值,而忽视其目的性价值,要认识到诚信的道德规范的真正实施,必须诉诸于主体的信念,真正内化为主体的德性。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不能仅系于契约,而必须系于信仰”。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愈来愈觉得孤独,渴望真诚的友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易·乾·文言》)的朋友是多么的难得。这就告诉人们“尽诚可以决嫌疑”(刘禹锡《上杜司徒书》)、“惟至诚感人深”(《宋元学案》卷九十三)。与朋友交,要言而有信,以诚待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怀疑、欺诈、戒备、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和谐关系。梁启超在1902年指出:“我国民多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公德的培养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合理的汲取“反身而诚”的思想资源是很重要的。“旧瓶装新酒”充分利用儒家的优秀资源使诚信成为人们可以共同认可的价值准则是非常迫切的。
由此,“反身而诚”完全可能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并身体力行的基本价值观和世界观。每一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精神,而诚实守信应该也必须要成为我们伟大民族的一部分,使诚信的优良传统融入现代社会并发挥作用,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所在。
参考文献:
[1]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286.
[2] 李景林.教化视域中的儒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22.
[3] 白春雨.儒家诚信之德及其现代意义[J].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5).
[4] 李景林.教化视域中的儒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26.
[5] 葛晨虹.诚信是一种社会资源[J].江海学刊,2003,(3).
[6] 卢风.论当代中国的诚信危机[J].孔子研究,2002(5).
[7] 梁启超.梁启超全集(新民说·论公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694.
作者简介:
唐玉洁(1990~ ),女,河南许昌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先秦儒家哲学。
关键词:诚;诚信;孟子;德性
现代社会的诚信危机成为一个全球性、世界性的大问题。现实生活中的虚假不实的病痛,迫使我们寻求这种病痛的根源,同时也寻求化解这种病痛的方法。我们没有理由不藉由对传统儒家文化资源的重建来创造一个真实、诚信的道德世界。但是今人多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理解“诚信”,较注重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交往等社会价值及其功用层面来把握“诚信”这一观念的意义。然而,人际交往中的讲信用、重然诺、诚实无欺,必须要建立在人的真实的德性成就和存在的基础上。脱离了德性实现这一本然向度,单从社会交往的效果方面理解诚信的观念,不免有些功利化的偏颇。
一、“诚”、“诚信”释义
“诚”、“信”二字在战国中期之前就已经出现,但是并没有连在一起使用的情况,其中“信”的出现频率远在“诚”之上。《论语》中“信”字出现多达38处,但是“诚”却只出现2处,并且只作为形容词理解,并没有道德意义。《左传》中“信”字更是出现了217处,而“诚”字仅仅出现了1处。可见,战国中期以前,虽然出现了“诚”字,但是人们又很少谈“诚”。到了战国中期之后,“诚”出现的频率增加。在子思的《中庸》里,“诚”字出现了26次,《孟子》一书中出现“诚”字22次。这也可以说明一个基本的事实:春秋以后到战国中期之前,人们的信任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诚信缺失状况严重。先秦儒家先是把注意力放在外在的“信”字方面,而没有更多地从内心“诚”方面进行反思。随着先秦儒家对现实反思的深入,他们将视线从“信”移到“诚”,较多的从内心“诚”方面来探讨外在的“信”的缺失之因。这样是战国中期之后“诚”出现频率提高的重要依据,正如杨向奎提出:“‘诚’是思孟学派继周公、孔子提出‘德’、‘仁’之后的第三课题”。
《说文解字》卷三上:“诚,信也。”“信,诚也。”诚、信两个字都有诚实不欺之义,可以互训。二者的区别在于,“信”略重于处理人际关系的践履一面;“诚”则着眼于反身而诚的人性实现和人的本真存在之完成一面。“在‘诚信’这一概念中,二者实互证互成,表现出一种诚中行外、内外一体的整体意义结构。因此,我们讨论诚信这一概念,即从其元词素及其词素融合形成新意义的结构整体性上来把握其思想内涵。”然而,“诚”、“信”的发展并不同步,“诚”相对于“信”来说,具有更为根本的伦理价值本源的意义。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诚”是一种真实不欺的品性和做人的道德原则,要求符合实际,没有虚妄。同时,“诚”也是一种道德境界,通过“诚”实现天人合一,也就是说“诚”具有了价值本体论的意义和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二、“反身而诚”到“天人合一”
孟子认为内在的仁心(良知良能)是一切德性的根源和基础,孝、悌、忠、信、恭、宽、信、敏、惠都备于内在的道德意识之中。那么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德目就具有了主观内在的特征。因此,“反身而诚”就是道德实践的工夫,“反身”就是反观、反省自己的内在主观。“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也就是说,万物都具有自己的品性,人所具有的品性在我的内心都具备了。我只要经常反躬自省,做到真诚信实,就没有比这更令人高兴的了。能够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勉励践行推己及人之道,追求仁没有比这更近的途径了。一个人秉“诚”而行的时候,一切人伦事例就会显现在内心之后,做任何事情便不会违背仁义了。在这里,“诚”具有天道本体的形上之义,人若要达到与“诚”如一,就必须自反于天。“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诚实是天下自然的规律,思考如何使自己做到诚实,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如果一个人做到诚实无伪到了最大的程度,还不能感化他人,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如果一个人不能以诚待人,也就不能感动他人了。而治民、获上、信友、事亲、诚身、明善都需要“反身而诚”。“思诚”与“诚身”是一个意思,就是使自己达到“至诚”的境界。自反于天,把“诚”推到了道德超越的根据。
同时,“思诚”之“思”不仅具有思考的意思,还需静观内心,反观自身,使“诚”自觉地呈现出来,即人的德性自觉,是人生的一种积极向上的反思。“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孟子·告子上》)“心”这个器官是会思考的,能够思考,那么便可以得出是非;不能思考就不能得出是非。这是上天赋予我们的能力,只要先立定大体的心,那么身之小体便不能夺去“心”的主见了,能这样做,必能成为大人。也就是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发挥心的“思”的功能,不断反思内在的良心,做到思诚以明善,保持诚信与我们同在,便能够做到悦亲、信友、获上、治民等诸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体意义上的“天道”并不是外在的实体或者自然规律,而是通过“人道”体现出来的客观普遍性,即道德意义上的天。“孟子认为‘诚’作为自反的根基,唯有及于天,与‘天道’合一,才能体现诚的无上境界。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诚就是‘天道’。”天道之自存也不是名词意义上的“实有”,而是动词“实有”其天命之性。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天、性、心都要遵循“诚”这样一个理,尽心、知性、知天为一究存在之理,存心、养性、事天则是实践已究之理。人得自于天的德性,必内在于人的心,因此,“反身而诚”实现了内在而客观地统一。“人由诚的工夫达致德性的最高成就,亦就是‘诚’作为天道的实现”。在此,“天道”和“人道”是一样的,是“天人合一”的体现。 三、“反身而诚”的当代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剧烈的社会变革和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改变,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业缘成为人们主要的社会关系,人的流动性、个体独立性、自主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再长期依附于某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关系。人们频繁性的跟别人打交道,但是建立长久友谊的机会却很少。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宰”亲“杀”熟以求发财致富的现象比比皆是,“诚信危机”被提上日程。
我国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既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又要与中国传统道德相承接。现代社会,人们对自己的消极行为负责,仅仅是局限于道德反省、良心自责明显是不够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孟子规定诚信之德的天人合一性,这是从尊重天道的角度来强调对人道的遵守,实质上这仍然是强调诚信之德的不可违背,否则便是违背天人之道。孟子从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诚”之必要。如今的市场经济,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人在求利的自然属性之外,具有社会属性,要求人们必需遵循正当手段,而不是你争我夺,否则必然是物欲横流、兽性回潮。
由此,有的学者提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统的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美德——诚信应该向契约化转化。认为双方或多方经过协议认可并承诺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使诚信法制化。诚然,市场经济运作必须借助以法律为保障的契约信用来维持。然后单纯的契约信用机制未必就是当今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全部内容。整整防范于未然,倡导一种正直和善的社会风气是需要从思想深处规约人们,辅以德治。完整意义的当代诚信应该是“既表达对做人的一种道德性要求,又表达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保证机制。诚信必须具有一种内在的德性价值,同时又具有保证利益关系有序的利益功能。诚信的内在道德性和外在规则功能应该也必须是统一的。”如果说,外在的制度或规则为诚信提供了保障的机制,那么,美德则对契约信用中的伦理缺憾有补救功能。我们应避免仅从功利主义的角度阐述诚信的工具性价值,而忽视其目的性价值,要认识到诚信的道德规范的真正实施,必须诉诸于主体的信念,真正内化为主体的德性。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不能仅系于契约,而必须系于信仰”。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愈来愈觉得孤独,渴望真诚的友谊,“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易·乾·文言》)的朋友是多么的难得。这就告诉人们“尽诚可以决嫌疑”(刘禹锡《上杜司徒书》)、“惟至诚感人深”(《宋元学案》卷九十三)。与朋友交,要言而有信,以诚待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怀疑、欺诈、戒备、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和谐关系。梁启超在1902年指出:“我国民多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公德的培养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过程中,合理的汲取“反身而诚”的思想资源是很重要的。“旧瓶装新酒”充分利用儒家的优秀资源使诚信成为人们可以共同认可的价值准则是非常迫切的。
由此,“反身而诚”完全可能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并身体力行的基本价值观和世界观。每一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的民族精神,而诚实守信应该也必须要成为我们伟大民族的一部分,使诚信的优良传统融入现代社会并发挥作用,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所在。
参考文献:
[1]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286.
[2] 李景林.教化视域中的儒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22.
[3] 白春雨.儒家诚信之德及其现代意义[J].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5).
[4] 李景林.教化视域中的儒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26.
[5] 葛晨虹.诚信是一种社会资源[J].江海学刊,2003,(3).
[6] 卢风.论当代中国的诚信危机[J].孔子研究,2002(5).
[7] 梁启超.梁启超全集(新民说·论公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694.
作者简介:
唐玉洁(1990~ ),女,河南许昌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先秦儒家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