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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过程中,企业究竟应当担任一个怎样的角色,才是合适的呢?
在过去的岁月里,一家家国有大中型企业本身就形成了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社区,且由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社会功能,“企业办社会”成为企业的一大沉重的负担,当“企业办社会”的成本被追加到产品和服务成本中时,企业的竞争力就被拉下来了。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在剥离了“办社会”的职能之后,为什么又提出“企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责任”这个课题?这样做会不会重新背上企业刚刚卸下的负担?换句话说,企业有没有必要承担这样的责任?如果有必要,又该怎样有效地承担这种责任,实现企业与社区的双赢?
企业承担社区责任,不是也不能简单重复昨天“企业办社会”的故事
“企业办社会”,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的产物。政企不分,使企业本身应有的“四自”权(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被政府取代,形成了以政代企的弊端;而本应由政府办社会的公共职能却被迫由企业包揽下来,形成了以企代政的“办社会”的弊端。这种政府与企业的双重错位、缺位和越位,使企业不像企业,政府不像政府,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都被扭曲、弱化,极大地限制了现代政府职能的健康发育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育。职工“进了企业的门,就是国家(政府)的人”,是其生动的写照。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是政企分开,使政府与企业各归其位,各得其所,各尽其责的必要步骤和正确抉择。但是,企业在剥离“办社会”的职能之后,并不是与所在社区一刀两断,而是以一种全新的角色与方式融入到社区之中,担负起企业必要的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必要的社区作用。
与企业“办社会”不同,在构建和谐社区中,企业不应再以以企代政的角色出现。在社区建设中,虽然企业仍然是主体之一,但从社会分工职能来说,政府才是主角,居民自治才是主角,企业相对地一般应由从前的主角转变为现在的配角(尽管是重要的配角甚至是最佳配角);或者由过去的“独角”变为现在的多角之一。企业承担社区建设责任的方式或途径,主要也应以构建优良的社会公共关系的方式或途径进行,是以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形象塑造的方式或途径进行,而不再是以过去的行政方式进行。企业承担社区责任的范围与内容,应以企业与社区和谐双赢为限,而不是再像过去“办社会”那样大包大揽社区公共职能。换句话说,“企业办社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强加给企业的角色和义务,而企业的社区责任,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我生存发展的需要。
如果说,过去企业被迫“办社会”是政府加给企业的包袱或外在负担,那么,现在企业主动自觉地担当和谐社区建设的责任,则是企业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不能再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必须做到企业内部的和谐与协调发展,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与协调发展,企业与自然的和谐与协调发展,其长期利润最大化目标才可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才可能实现。
建设和谐社区与建设和谐企业,可以相互促进和互利双赢
有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把和谐社区建设与和谐企业建设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认为要求企业在建设和谐社区中担当一定责任是“管他人瓦上霜”。这种看法以“办社会”的思想方式看问题,因而是不正确的。
对企业而言,承担一定的社区建设责任,至少是“扫自家门前雪”的责任。这个道理其实并不深奥,因为,优美整洁的社区环境,周到良好的社区服务,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安定有序的社区秩序,文明自治的社区居民,为身在社区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或外部条件;反之,亦反之。而好的环境或外部条件,会对企业的发展起推动或促进作用,不好的环境或外部条件,会对企业发展起阻碍或破坏作用。试想在一个治安混乱、民风恶劣、环境污秽的社区中,企业是不可能“独善其身”的:企业的财物会因盗窃猖獗而受到损失,员工的思想情绪会因黄赌毒泛滥而受到腐蚀,企业的形象会因周边环境恶劣而受到损害,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总资产会因此而出现贬值,企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会因此不愿登门或推迟上门,从而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即使按“各自打扫门前雪”的狭隘观点看问题,和谐社区建设也属于企业的“门前雪”,不扫也是不行的。
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观点看,企业在构建和谐社区中也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从社会生态和企业环境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企业也可看作是社区的池中之鱼。社区和谐则企业有幸,社区不和谐则企业必遭不幸。因此也可以说,积极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也是和谐企业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显而易见,社区和谐有利于企业和谐。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企业和谐也有利于社区的和谐,这个道理也异常浅显。首先,企业和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从而使员工收入或就业增加,社区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增强,促进社区的安定繁荣;反之,企业不和谐造成发展不可持续,从而员工的收入下降或失业人员增加,社区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大幅下降,会使社区萧条冷落。有这样一家大型企业,前几年由于企业兴旺,加上内部职工股票上市获利丰厚,社区购买力大增,使所在社区里集贸市场一片繁荣,连市区的出租车也如车水马龙一般向该社区聚集,呈现出“客走旺家门”的景象。后来由于该企业连年亏损,乘出租车进出的人急剧减少,曾经如过江之鲫的出租车再也不愿去该企业所在社区揽客,社区的集市上连稍微高档一点的水果也难见身影了。
其次,和谐企业里人际关系和谐,工作关系和谐,员工的心理压力及其他压力会得到较好的释放、疏导和调节,下班后回到家里,不会把工作岗位和企业中由各种紧张关系积聚的压力带回家里释放,这不仅有助于家庭的和谐与幸福,而且也有利于社区的安宁与和谐。所谓“一家不和,四邻不安”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家庭和谐,邻里则安;邻里和睦,社区必安。上面提到的那家企业,后来由于各种矛盾处理不当,导致企业濒临倒闭,下岗职工增多,员工收入减少,员工闹离婚的多了,部分员工甚至集中上街、群体上访,使社区的交通、治安、市场等公共秩序恶化。类似的例子甚多。
再次,和谐企业的建设有利于直接提高员工以和谐的观念处理各种关系的素质和居民自治的能力,这样的员工会成为社区里自觉履行社区责任的好居民,从而有利于营造和谐社区自治的氛围、提升建设和谐社区能力和水平,进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提升层次。
从“企业办社会”到企业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是一种扬弃与创新
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办社会”,到企业主动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是一个扬弃过程,是一种体制机制、观念方式等等方面的创新。在这里,要克服的是以企代政和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大包大揽,要保留的是企业对社区建设的那一份关爱、支持与帮助,要创造的是政府、企业、社区的全新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区建设中,政府职能和企业责任的正确界定与充分发挥。
关注、关心、支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是所有企业的责任。毫无疑问,大中型国有企业与所在社区有着天然的血脉联系。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及其子女,在职职工及其子女,直接构成了所在社区居民中的大多数甚至是全部,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环境整治、服务设施投入等等努力,可以看作是和谐企业建设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共同内容,是一举而两得的大好事,这应当继续发扬壮大。比如,中国兵器工业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修建的三大湖公园和北方重工集团的北方兵器城公园,就是一举而多得——企业与社区、企业与地区、企业与自然、企业与社会共赢的善举之典范。对企业发展来说,是内聚人心、外塑形象的上佳之作;对社区和谐来说,也是美化社区环境、优化社区文化、完善社区设施、方便社区服务、促进社区稳定的经典之作。
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上述情况只适合于历史上形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因为在那里,企业员工与所在社区居民是直接同一的,对新兴的其他企业是否应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则未必适用。我认为这种质疑是不对的。且不说主动自觉地承担包括社区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是新时代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是当代企业发展的新潮流与新趋势,就以“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动物生存本能或生存智慧来讲,任何企业都不应做损害社区的事。虽然狡兔有三窟,但每一窟的“窝边草”越茂盛,兔子的生存就越有保障,尽管兔子还要跑到窝边之外去觅草吃。此理证诸于企业,其“窝边草”最直接的就是所在的社区各种要素构成的综合环境。社区的综合环境的好坏优劣,对社区所在的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发挥巩固或削弱、推进或阻碍的作用。令人流连忘返的社区环境,可以使人安居而乐业,反之,人们就会避之而唯恐不及。这个道理,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就会明白,恕不赘述。
企业要把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投入,作为重要的投资去策划
也许有的同志会问: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强调企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社会责任,会不会再次增加企业的负担呢?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如果把社区建设作为重要资源去组合与利用,把尽社区责任与企业的市场化经营结合起来策划与运作,按照社会企业家的经营思路去对待和谐社区建设的每一分投入,企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投入就不会变成负担,而会是一种具有重要价值的投资。要看到,在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的建设方面,在社区环境和文化的建设方面,是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商机的。建设和谐社区的过程,就是经营好社区的过程,而良好的经营是可以收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两重效益的。收获两重效益,是企业贡献社区、经营社区的主要着力点。
以北方兵器城为例。其策划和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企业文化传播基地、包头历史文化教育基地、社区休闲娱乐场地、AAAA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紧密结合起来,把和谐企业的构建与和谐社区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既造福于企业员工及其家属,也造福于社区广大的居民;既造福于当代,也造福于子孙;因而成了北方重工集团知名度、美誉度的一张精美名片,其良好、持久和巨大的广告效应就可能是无价的。有什么理由说它是包袱或负担呢?
(责任编辑:任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