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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和信息社会责任四方面。“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作为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一项内容,修订版课程标准给出了释义:学生通过评估和选择常见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并能有效地利用这些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创新能力。数字化学习不同于传统的学习方式,它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它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数字化学习方式具有很强的个性化,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数字化学习的过程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实践和探究中让学生体会创新的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