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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劳动力从第一产业的流出,被留下的土地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流转,但过快的劳动力转移又会带来土地撂荒、生产效率下降的后果。土地流转同样是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前提。可见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把握好二者的关系对保证农业生产和推进城市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城市化
我国农业劳动力面临的一个很严峻的现状是:农村人口数量大,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无法进行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农民收入很低,仅仅能够维持生活。而且随着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业用地都逐渐被划分为城市建设,居住地面积的减少就意味着农业劳动力要大量向城市转移。转移到城镇工作的农民,他们所留下的土地往往就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必要前提。[1]
劳动力和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最基本要素,关系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黑龙江作为产粮第一大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面对农村人口众多的压力以及规模化经营所带来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促进土地流转有很重要的意义。
1.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1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
从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上看,转入城镇地区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是25-45岁之间的青壮年,这些人除了有充足的体力之外,小部分人还受过较高等的教育(高中、大专等),但是从整体的受教育水平来看,流转的人口还不足以满足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我们通过统计年鉴,对2006年、2010年、2012年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进行了总结。
通过上表一个几年内的变化情况,虽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转移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但是转移的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影响着农业劳动力到城市的就业进程。
在我对种粮大户调研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现状与之对应:
1.当家庭的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在这个家庭中外出打工的成员非常稀少甚至几乎没有。
2.这些种粮大户所租赁的土地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家庭成员已经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家里的青壮年进城务工的、举家搬进城里居住的农户等等。
3.土地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为3-10年不等,通过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绝大多数都是一次性交齐。
1.2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
从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来看,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明显增大,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第一产业GDP比重逐渐下降,而二、三产业的GDP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而且主要是以第二产业为主,经济结构得到了明显的优化。
1.3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
从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来看,黑龙江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多以省内为主。黑龙江省各级劳动力转移管理部门坚持把扩大农民转移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内容、保民生的突出任务和保稳定的重要基础,以促进就近转移、推进农民创业和提高稳定就业率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了农村劳务经济快速发展。[2]转移出来的农户大多是从事餐饮业、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零售业等,收入稳定并且已经基本融入了城市生活。随着农民在城市中发展的越来越好,举家轉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
2.1促进规模经营
劳动力转移即减轻了农村人口的负担,又使大量的农业用地空闲出来,供村里的种粮大户、种田能手等进行规模化经营。而且现在不断有大量的新型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涌现出来,土地的连片耕种恰恰能使这些科技能够深入运用到农业生产当中,提高经济效益与劳动生产率,为农民创造财富。[3]
2.2增加农村收入
到城市里打工的人往往面临着更多的机会,甚至可以创造财富,有这种“先富”的经验,能够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愿意向城镇转移,土地不断的流转,这样除了打工的收入还会有一部分租赁收入。
3.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消极作用
3.1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
虽然国家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如果转移的劳动力数量过多,土地流转不出去则会出现土地“撂荒”和“闲置”等现象。黑龙江省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多为青壮年劳动力,而那些缺少劳动能力的老人、妇女、儿童则被留在村子里,他们往往只能种植庭院中的几分菜地,而对于远处的大面积的耕地无力种植则被抛荒。[4]
3.2农业劳动投入被分散
当一部分外出打工的人带着比较丰厚的收入回来的时候,村里剩余的其他有劳动能力的人也纷纷出去打工,但又不想将土地流转出去只收租金。农民觉得种地不挣钱,对土地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会大大减少,但却只有在农忙的时候才会回来,平时基本处于一个无人看管的状态,这样一来,土地的劳动生产率会大大降低,会导致农业收入微薄、保本甚至是一个亏本的状态。[5]从整个村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效益的降低。
结论:在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土地流转可以释放大量的劳动力,但是劳动力的过度转移又会产生土地荒废等现象。为了能够促使其能良性互动起来,我们在黑龙江省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差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方面还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晓河、崔红志.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管理世界.2002年11期
[2] 刘友凡.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10期
[3] 姚咏涵.家庭承包制下土地功能的实证考察与土地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济.2002年03期
[4] 李颖慧.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影响土地流转因素及模式研究.重庆工商大学.2009年05期
[5] 刘启明.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农业经济.2002年01期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城市化
我国农业劳动力面临的一个很严峻的现状是:农村人口数量大,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无法进行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农民收入很低,仅仅能够维持生活。而且随着现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业用地都逐渐被划分为城市建设,居住地面积的减少就意味着农业劳动力要大量向城市转移。转移到城镇工作的农民,他们所留下的土地往往就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必要前提。[1]
劳动力和土地作为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的最基本要素,关系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黑龙江作为产粮第一大省,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面对农村人口众多的压力以及规模化经营所带来的可观的经济效益,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促进土地流转有很重要的意义。
1.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1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
从劳动力转移的整体素质上看,转入城镇地区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是25-45岁之间的青壮年,这些人除了有充足的体力之外,小部分人还受过较高等的教育(高中、大专等),但是从整体的受教育水平来看,流转的人口还不足以满足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我们通过统计年鉴,对2006年、2010年、2012年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进行了总结。
通过上表一个几年内的变化情况,虽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转移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但是转移的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影响着农业劳动力到城市的就业进程。
在我对种粮大户调研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点现状与之对应:
1.当家庭的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在这个家庭中外出打工的成员非常稀少甚至几乎没有。
2.这些种粮大户所租赁的土地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家庭成员已经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家里的青壮年进城务工的、举家搬进城里居住的农户等等。
3.土地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为3-10年不等,通过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绝大多数都是一次性交齐。
1.2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
从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分布来看,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明显增大,黑龙江省县域经济第一产业GDP比重逐渐下降,而二、三产业的GDP比重呈现上升趋势,而且主要是以第二产业为主,经济结构得到了明显的优化。
1.3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
从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特点来看,黑龙江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多以省内为主。黑龙江省各级劳动力转移管理部门坚持把扩大农民转移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内容、保民生的突出任务和保稳定的重要基础,以促进就近转移、推进农民创业和提高稳定就业率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了农村劳务经济快速发展。[2]转移出来的农户大多是从事餐饮业、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零售业等,收入稳定并且已经基本融入了城市生活。随着农民在城市中发展的越来越好,举家轉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
2.1促进规模经营
劳动力转移即减轻了农村人口的负担,又使大量的农业用地空闲出来,供村里的种粮大户、种田能手等进行规模化经营。而且现在不断有大量的新型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机械技术涌现出来,土地的连片耕种恰恰能使这些科技能够深入运用到农业生产当中,提高经济效益与劳动生产率,为农民创造财富。[3]
2.2增加农村收入
到城市里打工的人往往面临着更多的机会,甚至可以创造财富,有这种“先富”的经验,能够促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愿意向城镇转移,土地不断的流转,这样除了打工的收入还会有一部分租赁收入。
3.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的消极作用
3.1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
虽然国家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但如果转移的劳动力数量过多,土地流转不出去则会出现土地“撂荒”和“闲置”等现象。黑龙江省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多为青壮年劳动力,而那些缺少劳动能力的老人、妇女、儿童则被留在村子里,他们往往只能种植庭院中的几分菜地,而对于远处的大面积的耕地无力种植则被抛荒。[4]
3.2农业劳动投入被分散
当一部分外出打工的人带着比较丰厚的收入回来的时候,村里剩余的其他有劳动能力的人也纷纷出去打工,但又不想将土地流转出去只收租金。农民觉得种地不挣钱,对土地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会大大减少,但却只有在农忙的时候才会回来,平时基本处于一个无人看管的状态,这样一来,土地的劳动生产率会大大降低,会导致农业收入微薄、保本甚至是一个亏本的状态。[5]从整个村的角度来看是一个效益的降低。
结论:在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通过土地流转可以释放大量的劳动力,但是劳动力的过度转移又会产生土地荒废等现象。为了能够促使其能良性互动起来,我们在黑龙江省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差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方面还需要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晓河、崔红志.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管理世界.2002年11期
[2] 刘友凡.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10期
[3] 姚咏涵.家庭承包制下土地功能的实证考察与土地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济.2002年03期
[4] 李颖慧.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影响土地流转因素及模式研究.重庆工商大学.2009年05期
[5] 刘启明.关于辽宁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农业经济.2002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