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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开课的缘故,翻出了袁雪芬主演的旧电影《祥林嫂》,于是又自然联想起鲁迅的原著《祝福》。小说原是读过许多遍了,然而常读常新。小说所讲的无非是一个“百无聊赖”的祥林嫂被逼迫死了的故事。这样就自然而然牵出一个问题:祥林嫂到底为什么会死的,她的“被逼迫”究竟源于谁。
传统的观点总是带着阶级色彩并且笼而统之,说祥林嫂是“为封建礼教所迫害死”的。
然而这里似乎又有值得细说的地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样的话,虽然在记载它的《春秋》上语意几乎等同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在古旧社会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误解成“礼是大夫的特权,刑罚则是大夫独用来惩治下民的手段”。换句话说,礼教刑法一类古旧社会的生存规矩,都是“士大夫”这样的智识阶层制定的,所以旧社会里推崇孔孟遵守礼法最坚决最得力的也是智识阶层。他们以自己的“饱学”推断出礼教尤其是存天理灭人欲一类乃是规划当时世界与阶层的唯一真理,也是区别他们与“下愚”的一道有力屏障。所以当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为看见了新的规矩——比如民主平等法治之类——而觉悟的时候,他们因觉得世道将面目全非而自己的存在将毫无价值,便又成了最坚定的保守派甚至“保皇派”(照鲁迅所说,古旧社会的历史无非两种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以及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那么“皇帝”对于礼教或礼法的生命力自然具有决定性意义)。
所以,我们不妨把逼死了祥林嫂的“封建礼教”姑且叫做“富人的礼教”或“智识阶层的规矩”。事实上,为造牌坊而守节甚至于上吊而殉节或者未过门丈夫即死而仍愿守望门寡或者死了丈夫的青春女子“偷汉”竟被族人投井沉潭的事,大多发生在“深闺”。比如《祥林嫂》里那个殉节上吊的女子,不就是“大埠头赵老爷的媳妇”么?至于穷人,除非惊了秀才家的马,或偷了举人家的书,或者失手打坏了长衫客,或者竟糊涂大胆到要和乡绅太爷家的吴妈“困觉”才会被施以刑罚下狱杀头。此外倒不是很受礼教的约束。比如祥林嫂的婆婆,因了家贫无计,便卖了祥林嫂嫁到贺家坳去,得了八十千彩礼。这在鲁四太太是只会叫“啊呀,这样的婆婆”的事情,然而在卫老婆子或者祥林娘本人看来,是小户人家再常有不过的事。“大户人家守节造牌坊,穷人守节为哪点”呢?比起要媳妇从十八一路守节到八十八的婆婆,临走还会问一声“贺老六的为人到底怎样”的祥林娘,竟开明得许多了。
因为是穷而无知的“下民”,祥林嫂的婆婆并没有将祥林嫂逼上死路,捆捆绑绑塞进花轿,倒给了她意外的五年幸福生活。而一脸仁义道德,悬挂“事理通达心气和平”的鲁四老爷与四太太,却拿出“智识阶层”的权威,以为祥林嫂两次寡妇纵然看来很可怜,然而却是伤风败俗罪无可赦的,在她取走了一千两百文工钱换了十二元鹰洋捐了门槛之后依然不能容她,终于在另一个祝福夜将她身无分文地赶走了,而这无异于将祥林嫂逼上了死路。
所以,迫害死祥林嫂的,首先是“智识阶层所规定的礼教”。虽则身为下愚的祥林嫂本可以安于无知不为这礼教所动的,然而她不幸“在读书人家帮过佣”,耳濡目染,又听说了张家媳妇李家嫂再醮之后受尽冷嘲热讽的遭际,便过信了“老爷们”所定的规矩,以为女子克夫回头人出嫁这些都是遭人唾弃的羞耻。再加上不幸见识了《玉历宝钞》这样由智识阶层想象出来的普及读物,尽管本不识字,还是受了这连环画的思想胁迫,竟也相信地狱里有十殿阎罗黑白无常因果报应,更觉得两次寡妇简直是不可挽回的罪孽了。这样的走投无路才教祥林嫂深信了柳妈庙祝之类的怂恿,以为捐门槛作替身是摆在面前的唯一出路,为此散尽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而当鲁四老爷以权威的口吻判了她死刑之后,卑微而茫然的祥林嫂又过信了鲁四老爷的判断,仿佛受了炮烙似的脸色灰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这样说来,最终“穷死”了的祥林嫂,自己竟也作了害死自己的帮凶。
那么同样的穷人或者“下民”里,有没有杀死祥林嫂的刽子手呢?自然也是有的,这样的刽子手有一个名字,便是“看客”。
看客是鲁迅故事里最常出现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确乎是以庞大而普遍的姿态真实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他们比恶棍更隐蔽,比小人更无知,却组成了一个“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他们像鸭一样伸长脖颈,看过先驱的处决与无名的示众,然而能引起他们触动叫好的不过是临刑前一句“二十年后又是一个”。他人真切而巨大的悲哀甚至惨痛,在他们不过是饭后的谈资或者寡淡生活里的调味品,顶多是一根解渴的甘蔗,吸尽了汁水,咀嚼过了其中的甜味,余下的渣滓尽可以不屑一顾地丢掉。贺老六年青青地伤寒复发,而阿毛又为狼衔去,这于祥林嫂而言无异天坍地陷,而看客之中即便是最慈悲的吃素念佛的老太婆,也无非是为着这个故事而来的,看客们绝不会对祥林嫂寄寓哪怕一丝真正的同情,情节本身的曲折离奇才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听过了故事,他们不过是适时赔上“停在眼角的泪水”,然后继续在祥林嫂身上榨取新的看点,比如额角的疤痕和“一撞没有撞准”的“可惜”。至于她的归宿以及性命,是全然不与看客相关的。
看客似乎是种中国特色,又似乎是凡有人类便有了的劣根性。苦难或耻辱,是非事到临头而不能体会深切的,所以别人的困苦便与己就成了无关痛痒的尘埃,再恶劣一些的,便拿来取笑以慰精神的虚空。及至经历苦难冤屈之后,便又对苦难冤屈形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怕惧,出于私心,便再不肯为变革改良之类——即便是究竟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甚或只是出于人性的觉悟挪一步和发一声,甘愿在铁屋子里昏睡并坚信其牢不可破。久而久之,对丑恶的麻木便成了真理,遵守丑恶的规矩便成了约定俗成的法则。看客们进而将敢于有所突破有所前进的人都视作异端,他们嘲笑而冷漠,或者竟至做为帮凶来扼杀这些异端,一如扼杀残存于内心深处的喧哗与骚动,以求一个中庸调和的“大众状态”——最宜于中国社会的生存状态。
这篇文章的本意,无非想就着《祥林嫂》的戏文与小说《祝福》,讨论一回祥林嫂的死因,在实干家们眼中也许早已是无聊之举。然而不自觉中竟又发了这许多语不甚深的议论,七牵八扯,实干家之外的人们,怕也要来“棒打”了,赶紧就此搁笔罢。
传统的观点总是带着阶级色彩并且笼而统之,说祥林嫂是“为封建礼教所迫害死”的。
然而这里似乎又有值得细说的地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样的话,虽然在记载它的《春秋》上语意几乎等同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在古旧社会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误解成“礼是大夫的特权,刑罚则是大夫独用来惩治下民的手段”。换句话说,礼教刑法一类古旧社会的生存规矩,都是“士大夫”这样的智识阶层制定的,所以旧社会里推崇孔孟遵守礼法最坚决最得力的也是智识阶层。他们以自己的“饱学”推断出礼教尤其是存天理灭人欲一类乃是规划当时世界与阶层的唯一真理,也是区别他们与“下愚”的一道有力屏障。所以当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为看见了新的规矩——比如民主平等法治之类——而觉悟的时候,他们因觉得世道将面目全非而自己的存在将毫无价值,便又成了最坚定的保守派甚至“保皇派”(照鲁迅所说,古旧社会的历史无非两种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以及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那么“皇帝”对于礼教或礼法的生命力自然具有决定性意义)。
所以,我们不妨把逼死了祥林嫂的“封建礼教”姑且叫做“富人的礼教”或“智识阶层的规矩”。事实上,为造牌坊而守节甚至于上吊而殉节或者未过门丈夫即死而仍愿守望门寡或者死了丈夫的青春女子“偷汉”竟被族人投井沉潭的事,大多发生在“深闺”。比如《祥林嫂》里那个殉节上吊的女子,不就是“大埠头赵老爷的媳妇”么?至于穷人,除非惊了秀才家的马,或偷了举人家的书,或者失手打坏了长衫客,或者竟糊涂大胆到要和乡绅太爷家的吴妈“困觉”才会被施以刑罚下狱杀头。此外倒不是很受礼教的约束。比如祥林嫂的婆婆,因了家贫无计,便卖了祥林嫂嫁到贺家坳去,得了八十千彩礼。这在鲁四太太是只会叫“啊呀,这样的婆婆”的事情,然而在卫老婆子或者祥林娘本人看来,是小户人家再常有不过的事。“大户人家守节造牌坊,穷人守节为哪点”呢?比起要媳妇从十八一路守节到八十八的婆婆,临走还会问一声“贺老六的为人到底怎样”的祥林娘,竟开明得许多了。
因为是穷而无知的“下民”,祥林嫂的婆婆并没有将祥林嫂逼上死路,捆捆绑绑塞进花轿,倒给了她意外的五年幸福生活。而一脸仁义道德,悬挂“事理通达心气和平”的鲁四老爷与四太太,却拿出“智识阶层”的权威,以为祥林嫂两次寡妇纵然看来很可怜,然而却是伤风败俗罪无可赦的,在她取走了一千两百文工钱换了十二元鹰洋捐了门槛之后依然不能容她,终于在另一个祝福夜将她身无分文地赶走了,而这无异于将祥林嫂逼上了死路。
所以,迫害死祥林嫂的,首先是“智识阶层所规定的礼教”。虽则身为下愚的祥林嫂本可以安于无知不为这礼教所动的,然而她不幸“在读书人家帮过佣”,耳濡目染,又听说了张家媳妇李家嫂再醮之后受尽冷嘲热讽的遭际,便过信了“老爷们”所定的规矩,以为女子克夫回头人出嫁这些都是遭人唾弃的羞耻。再加上不幸见识了《玉历宝钞》这样由智识阶层想象出来的普及读物,尽管本不识字,还是受了这连环画的思想胁迫,竟也相信地狱里有十殿阎罗黑白无常因果报应,更觉得两次寡妇简直是不可挽回的罪孽了。这样的走投无路才教祥林嫂深信了柳妈庙祝之类的怂恿,以为捐门槛作替身是摆在面前的唯一出路,为此散尽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而当鲁四老爷以权威的口吻判了她死刑之后,卑微而茫然的祥林嫂又过信了鲁四老爷的判断,仿佛受了炮烙似的脸色灰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这样说来,最终“穷死”了的祥林嫂,自己竟也作了害死自己的帮凶。
那么同样的穷人或者“下民”里,有没有杀死祥林嫂的刽子手呢?自然也是有的,这样的刽子手有一个名字,便是“看客”。
看客是鲁迅故事里最常出现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确乎是以庞大而普遍的姿态真实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他们比恶棍更隐蔽,比小人更无知,却组成了一个“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他们像鸭一样伸长脖颈,看过先驱的处决与无名的示众,然而能引起他们触动叫好的不过是临刑前一句“二十年后又是一个”。他人真切而巨大的悲哀甚至惨痛,在他们不过是饭后的谈资或者寡淡生活里的调味品,顶多是一根解渴的甘蔗,吸尽了汁水,咀嚼过了其中的甜味,余下的渣滓尽可以不屑一顾地丢掉。贺老六年青青地伤寒复发,而阿毛又为狼衔去,这于祥林嫂而言无异天坍地陷,而看客之中即便是最慈悲的吃素念佛的老太婆,也无非是为着这个故事而来的,看客们绝不会对祥林嫂寄寓哪怕一丝真正的同情,情节本身的曲折离奇才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听过了故事,他们不过是适时赔上“停在眼角的泪水”,然后继续在祥林嫂身上榨取新的看点,比如额角的疤痕和“一撞没有撞准”的“可惜”。至于她的归宿以及性命,是全然不与看客相关的。
看客似乎是种中国特色,又似乎是凡有人类便有了的劣根性。苦难或耻辱,是非事到临头而不能体会深切的,所以别人的困苦便与己就成了无关痛痒的尘埃,再恶劣一些的,便拿来取笑以慰精神的虚空。及至经历苦难冤屈之后,便又对苦难冤屈形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怕惧,出于私心,便再不肯为变革改良之类——即便是究竟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甚或只是出于人性的觉悟挪一步和发一声,甘愿在铁屋子里昏睡并坚信其牢不可破。久而久之,对丑恶的麻木便成了真理,遵守丑恶的规矩便成了约定俗成的法则。看客们进而将敢于有所突破有所前进的人都视作异端,他们嘲笑而冷漠,或者竟至做为帮凶来扼杀这些异端,一如扼杀残存于内心深处的喧哗与骚动,以求一个中庸调和的“大众状态”——最宜于中国社会的生存状态。
这篇文章的本意,无非想就着《祥林嫂》的戏文与小说《祝福》,讨论一回祥林嫂的死因,在实干家们眼中也许早已是无聊之举。然而不自觉中竟又发了这许多语不甚深的议论,七牵八扯,实干家之外的人们,怕也要来“棒打”了,赶紧就此搁笔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