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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九月,我和老夏成了哥们,铁哥们儿的那种。我在那年的九月卷起铺盖来到五中——一所专为“高四”生准备的补习学校。
在这所新学校里,我很快发现后面的公园里有个“致远亭”,我常常坐在里面看远处的天高云淡,闻近处的风起叶落——只有我一个人。同窗们不想“致远”,他们认为埋头苦读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好在这时我认识了老夏,一个如远处朝霞近处清风的大男孩。因为感觉对头,我迅速向他靠拢。当然,还有和老夏铁的原因,就是他是班上有口皆碑的帅哥(这话说得有点恶心)。
老夏当然不老,只是我喜欢这样叫他。我可以更加放肆,在他面前。
和老夏相处久了,就发现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男孩子,只不过不该出现在这个年头,起码应出现在金庸笔下的江湖年代,着一袭白衣,执一把锐剑……对不起,跑题了。扯得远一点,这年头的友情,就像奶茶唱过的歌:“像是一场过滤性病毒,穿透我的免疫,让我反叛自己心情,枉费所有抗拒,几乎不可能治愈……”这种感觉是冒险,可冒险在我们眼里也变成了乐趣。
老夏常说:“别以为实现什么拥有什么之后才会快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是人生最高的境界。我更喜欢浮生半日闲,欣赏压力下的从容。”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于是我们不再孤单,一起在“致远亭”听清风赏明月,一起沉醉在一首又一首歌里不愿醒来。友情对于我们这一群听着流行歌曲长大的人来说,无非是一种浅尝辄止的东西。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群人,我们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下呼吸存在。什么感觉啊,心跳啊,在我们自以为充足的理由面前统统失去本来的意义。我以我过剩的感性处世,不想它是否欺骗我。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异类,不仅因为我们是即将高考的补习生,更因为我们是男女两类的人。
我们的闲情逸趣自然令同学们侧目,老班瞪眼,家长皱眉。没有必要解释,我和老夏这样说。因为即使你满身都是嘴向别人解释,也只能被当做欲盖弥彰的狡辩。
期中考试后,同学们的脸色都很难看。我仍旧百无聊赖,于是干脆摆酷——自习课上听王菲、邦·乔威,历史课上读金庸、托尔斯泰。不管同学们诧异怀疑的目光,俨然一副“独钓寒江雪”的德行。然后老班找我谈话,家长找我谈话,老班再找我谈话,家长又找我谈话。看着唾沫在我面前横飞,我一直以为坚不可摧的自尊开始一点点摇晃,摇晃。我开始不由自主地退缩,退缩。
老夏和我的遭遇一样。
然后我俩开始几天不说话,都做“只读圣贤书”的样子。在教室里,和老夏偶尔点一下头,也是隔着几排桌子椅子的,那种感觉像是隔着千重山万重水。
我开始变乖,尽管每天晚上仍旧会对着书本走神,但这个手拿着书的姿势足以让父母放心了。心开始飘飘忽忽起起伏伏,偶尔会狠狠地揪一下。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疼。因为我在试着让自己麻木一点,尽管我从来不喜欢这样。
当然老夏更不喜欢这样,不然他不会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
他的眼神深邃而温暖,在夕阳下。
我第一次感到炫目和心慌,第一次开始不安。
“你觉得这样开心吗?”
“从来没有感觉到。”
“那为什么不结束它?”
“嗯……我想我并不缺少勇气,只是……只是我正在耐心品味另外一种滋味。”
我咧开嘴笑了,在红云笼罩四周的时候。
老夏也笑了,他拉起我的手。
“走!”
买了几罐橙汁,我和老夏又来到了“致远亭”。
当时正是夕阳西下,暮色笼罩四野。
下面的情节很简单,也很老套。我们谈着学习和去年的失利,然后谈目前面临的压力和理想,最后我们又谈友情和爱情。
“我们现在应该是第三种感情,或者叫中间地带。”
“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对吧?”
我们相视一笑。
“那……我们来个三分钟爱情吧?”老夏的提议吓了我一大跳。
“只是缓解一下目前的状态。就像听久了流行音乐,换个口味,听听美声。OK?”
“OK!”
“开始计时。”老夏抬起胳膊看表,大声念,“三、二、一,开始!”然后像按下放音键一样。
只是我们都忘了该怎样开始这个三分钟的爱情,也要像赛跑一样紧张地计时吗?看了一眼老夏,他闭着眼睛,表情平静。
我也闭上眼睛。
在那一刻,似乎真的听见了秒针分针滴答划过时空的声音。
一分钟!洗尽铅华,浮云随风掠过年华,一梦似已千年。
一分钟!枫林尽染,多少孤独往事明月楼台回首蓦然中。
一分钟!栀子花开,少女寂寞情怀随昨夜冷雨片片零落成泥。
这就是我们约定的三分钟爱情。没有款款情深与缠绵悱恻,没有幻想中的表白和不安,却是这般的简约直白,真实生动。
“好了,180个数字,结束我们的爱情时间!”老夏又把胳膊拾了起来,做个深呼吸。我们两个狂笑起来。笑什么?是笑自己傻吧,两个不懂爱情的爱情笨蛋。喝光了买来的饮料,酸酸甜甜,多像我们十六七岁甜蜜而忧伤的心事啊!
和老夏狂笑着在路口分手,我依旧狂笑着跑回家。关上门的那一刻,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蔓延。
这一次,我的感性和感觉没有欺骗我,因为从嘴角流下的东西是咸咸的……
(编辑 蓝忆)
在这所新学校里,我很快发现后面的公园里有个“致远亭”,我常常坐在里面看远处的天高云淡,闻近处的风起叶落——只有我一个人。同窗们不想“致远”,他们认为埋头苦读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好在这时我认识了老夏,一个如远处朝霞近处清风的大男孩。因为感觉对头,我迅速向他靠拢。当然,还有和老夏铁的原因,就是他是班上有口皆碑的帅哥(这话说得有点恶心)。
老夏当然不老,只是我喜欢这样叫他。我可以更加放肆,在他面前。
和老夏相处久了,就发现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男孩子,只不过不该出现在这个年头,起码应出现在金庸笔下的江湖年代,着一袭白衣,执一把锐剑……对不起,跑题了。扯得远一点,这年头的友情,就像奶茶唱过的歌:“像是一场过滤性病毒,穿透我的免疫,让我反叛自己心情,枉费所有抗拒,几乎不可能治愈……”这种感觉是冒险,可冒险在我们眼里也变成了乐趣。
老夏常说:“别以为实现什么拥有什么之后才会快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是人生最高的境界。我更喜欢浮生半日闲,欣赏压力下的从容。”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于是我们不再孤单,一起在“致远亭”听清风赏明月,一起沉醉在一首又一首歌里不愿醒来。友情对于我们这一群听着流行歌曲长大的人来说,无非是一种浅尝辄止的东西。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群人,我们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下呼吸存在。什么感觉啊,心跳啊,在我们自以为充足的理由面前统统失去本来的意义。我以我过剩的感性处世,不想它是否欺骗我。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异类,不仅因为我们是即将高考的补习生,更因为我们是男女两类的人。
我们的闲情逸趣自然令同学们侧目,老班瞪眼,家长皱眉。没有必要解释,我和老夏这样说。因为即使你满身都是嘴向别人解释,也只能被当做欲盖弥彰的狡辩。
期中考试后,同学们的脸色都很难看。我仍旧百无聊赖,于是干脆摆酷——自习课上听王菲、邦·乔威,历史课上读金庸、托尔斯泰。不管同学们诧异怀疑的目光,俨然一副“独钓寒江雪”的德行。然后老班找我谈话,家长找我谈话,老班再找我谈话,家长又找我谈话。看着唾沫在我面前横飞,我一直以为坚不可摧的自尊开始一点点摇晃,摇晃。我开始不由自主地退缩,退缩。
老夏和我的遭遇一样。
然后我俩开始几天不说话,都做“只读圣贤书”的样子。在教室里,和老夏偶尔点一下头,也是隔着几排桌子椅子的,那种感觉像是隔着千重山万重水。
我开始变乖,尽管每天晚上仍旧会对着书本走神,但这个手拿着书的姿势足以让父母放心了。心开始飘飘忽忽起起伏伏,偶尔会狠狠地揪一下。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疼。因为我在试着让自己麻木一点,尽管我从来不喜欢这样。
当然老夏更不喜欢这样,不然他不会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
他的眼神深邃而温暖,在夕阳下。
我第一次感到炫目和心慌,第一次开始不安。
“你觉得这样开心吗?”
“从来没有感觉到。”
“那为什么不结束它?”
“嗯……我想我并不缺少勇气,只是……只是我正在耐心品味另外一种滋味。”
我咧开嘴笑了,在红云笼罩四周的时候。
老夏也笑了,他拉起我的手。
“走!”
买了几罐橙汁,我和老夏又来到了“致远亭”。
当时正是夕阳西下,暮色笼罩四野。
下面的情节很简单,也很老套。我们谈着学习和去年的失利,然后谈目前面临的压力和理想,最后我们又谈友情和爱情。
“我们现在应该是第三种感情,或者叫中间地带。”
“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对吧?”
我们相视一笑。
“那……我们来个三分钟爱情吧?”老夏的提议吓了我一大跳。
“只是缓解一下目前的状态。就像听久了流行音乐,换个口味,听听美声。OK?”
“OK!”
“开始计时。”老夏抬起胳膊看表,大声念,“三、二、一,开始!”然后像按下放音键一样。
只是我们都忘了该怎样开始这个三分钟的爱情,也要像赛跑一样紧张地计时吗?看了一眼老夏,他闭着眼睛,表情平静。
我也闭上眼睛。
在那一刻,似乎真的听见了秒针分针滴答划过时空的声音。
一分钟!洗尽铅华,浮云随风掠过年华,一梦似已千年。
一分钟!枫林尽染,多少孤独往事明月楼台回首蓦然中。
一分钟!栀子花开,少女寂寞情怀随昨夜冷雨片片零落成泥。
这就是我们约定的三分钟爱情。没有款款情深与缠绵悱恻,没有幻想中的表白和不安,却是这般的简约直白,真实生动。
“好了,180个数字,结束我们的爱情时间!”老夏又把胳膊拾了起来,做个深呼吸。我们两个狂笑起来。笑什么?是笑自己傻吧,两个不懂爱情的爱情笨蛋。喝光了买来的饮料,酸酸甜甜,多像我们十六七岁甜蜜而忧伤的心事啊!
和老夏狂笑着在路口分手,我依旧狂笑着跑回家。关上门的那一刻,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蔓延。
这一次,我的感性和感觉没有欺骗我,因为从嘴角流下的东西是咸咸的……
(编辑 蓝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