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闹洞房的起源
闹洞房古称“戏妇”、“谑亲”、“暖房”、“弄新妇”等,现在俗称“闹洞房”、“耍新媳妇”、“闹新娘”、“响房”等。闹洞房是指在新婚之夜,亲族好友,尤其是青年男女聚集洞房,以说笑的形式戏弄新郎和新娘借此取乐的一种风俗,也是祝福新郎新娘幸福结合的一种庆祝性风俗。在传统婚俗中,闹洞房既是婚仪的组成部分,也是传承文化的外在表现。同时,它还具有性启蒙教育的特点,能够从一个侧面集中反映和体现中国婚俗的喜庆热闹和以生育祝愿为中心的特征。
闹洞房习俗产生以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延续了下来。婚姻在人的一生中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历来受人们的重视,婚姻和婚仪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闹洞房习俗的发展和传承。此外,婚姻被视为人生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婚礼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追求热闹、喜庆、欢乐的气氛,这无疑给闹洞房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其他诸如求吉心理、越闹越发、趋吉避凶等人们的心理作用也成为这一习俗发展和延续的原因。
二、闹洞房的形式及其心理因素的探索
(一)形式
闹洞房的对象多是新郎新娘,但新娘无疑是重点,可以分为“文闹”和“武闹”。“文闹”是指以言辞为主,不使用或使用少量的、简单的道具来进行的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式的闹法。例如,让新娘唱歌,念一些拗口的词句,如果众人不满意,新娘就会被罚食糖果或酒;或者让新人当众用亲昵的称呼说一些表达爱意的话;或者讲述一些带有性暗示和生殖意象的歌谣、故事、笑话等,目的在于使新人陷入尴尬因而引起闹房者的哄笑。在文闹的许多形式中,那些挂荤带色的段子和游戏是最受欢迎的。 “武闹”是带有习俗所允许的暴力性行为的闹法,即直接对新娘动手动脚,动作相当粗野。如将新郎新娘捆在一起,或对新娘又推又挤乃至将洞房中的灯熄灭后在新娘身上乱摸一气;或者你推我搡,一股脑儿压到新娘身上,洞房里一塌糊涂,两个新人更是狼狈不堪,这样的闹法则带有猥亵和侮辱的性质。
(二)心理因素的探索
1.文化心理。中国人结婚重在求喜庆、求热闹,而“闹洞房”则是这一心理的突出体现,中国人闹新房的心理因素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求吉心理。这一心理的突出体现,中国人闹新房的心理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人独有妻子的矛盾。这些矛盾有时会演变为激烈的冲突。中国人认为“结婚是大事是喜事,不喜不闹不热闹”,越闹主家面子越有光,越闹说明主家人缘越好。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事事都要图吉利,所以娶亲人家贴大红喜字,布置喜庆的洞房,置办热闹的喜宴都是为了讨个好彩头,热热闹闹地闹洞房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了。(2)兴旺发家心理。俗话说“不闹不发,大闹大发”,新妇进门,主家既希望添丁,也希望进财。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大多数娶亲之家既苦于众亲友“闹”,但又乐于让他们“闹”。因为办喜事都要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闹”是快乐的表现,是热气腾腾,兴旺发家的象征,主人家希望经众亲友一闹,便能喜气广扬,财路大开。所以闹房被看作是一种快乐的闹剧,可以给人留下很有趣的回忆,闹房没有时间性,也没有空间性,而且越热闹越好。(3)避邪驱祟心理。女性属“阴”,人们一般认为新娘子阴气重,容易招邪祟鬼魅,众人在新房里闹一闹,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保佑新人平安。这种心理在古时的婚礼中有许多体现。例如新娘出阁时撒谷豆以禳三煞(青羊、乌鸡、青牛),免得它们伤害新人,驱邪气,求大吉;新娘到婆家时跨马鞍而过以驱除妖魔;新娘下轿时新郎用箭射轿帘;新娘进门时跨火盆等。这些风俗意在使人们获得心理上的一种安慰,都是封建迷信观念的体现,而演变成风俗以后,具有一定的宗教仪式的意义。现代婚礼中,时髦的年轻人结婚多向新人撒彩纸、撒花瓣、喷彩色摩丝等表示庆贺、祝福,至于闹洞房可以驱邪避魔的心理也在慢慢褪化,人们注重的是一种欢乐喜庆的气氛。
2.性心理。根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每个人有相当大一部分的意识都处在无意识的状态,这些无意识想要成为意识,就要受到约束和限制。在闹洞房这一风俗中,参与者多数是与新人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而其中以男子居多。处于那样一种温暖、热闹、喜庆的气氛中,看着如花的新娘,“下意识”难免不会冲动,然而无论是已婚或未婚男子,此时的新娘已是别人的,社会的道德和法律不允许他们与新娘有真实的性行为发生,可完全压抑自己的性冲动,在面对新娘和新婚洞房这样一种含有性暗示的暧昧情景下,又似乎十分艰难。在这个时候,一种集体狂欢式的仪式化解了这一困境:借助于主家以闹求福的心理,通过语言和肢体的适度发泄,来释放闹洞房者的性欲望。这是双赢的结果:主家求得热闹,客人求得心欢。因此,究其实质,闹洞房的习俗,“闹”是形式,“性”才是内核。在这里,习俗规定了客人和主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客人而言,只要是以贺喜祝福为名头,就可以取得调笑戏弄新娘子的权利;对主家而言,只要客人的行为不突破真实的性屏障,那就只能虚与委蛇。在这样的习俗保护下,人们摆脱了平日的束缚、禁忌,压抑的心理欲望得到释放,获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满足。
三、闹房习俗的前景
风俗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一种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是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沟通和了解的桥梁。一种风俗的形成、传承和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同样,它是继续流传还是退出历史舞台,并不是通过行政干预、强制手段就可以实现的,它完全是在民众生活的广阔时空中顺应民意,是人们自然选择的结果。然而,不论哪种风俗,在传承的过程中由于受社会发展的影响,都或多或少地会发生变化,不论这种变化的性质是好还是坏,闹洞房也不例外。
作为一种流传了千年的风俗,我们研究目的正是想通过了解它的起源、特点、功能,进而挖掘其中蕴涵的正面的东西,让其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使古老习俗焕发出崭新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文教服务中心)
闹洞房古称“戏妇”、“谑亲”、“暖房”、“弄新妇”等,现在俗称“闹洞房”、“耍新媳妇”、“闹新娘”、“响房”等。闹洞房是指在新婚之夜,亲族好友,尤其是青年男女聚集洞房,以说笑的形式戏弄新郎和新娘借此取乐的一种风俗,也是祝福新郎新娘幸福结合的一种庆祝性风俗。在传统婚俗中,闹洞房既是婚仪的组成部分,也是传承文化的外在表现。同时,它还具有性启蒙教育的特点,能够从一个侧面集中反映和体现中国婚俗的喜庆热闹和以生育祝愿为中心的特征。
闹洞房习俗产生以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延续了下来。婚姻在人的一生中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历来受人们的重视,婚姻和婚仪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闹洞房习俗的发展和传承。此外,婚姻被视为人生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婚礼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追求热闹、喜庆、欢乐的气氛,这无疑给闹洞房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其他诸如求吉心理、越闹越发、趋吉避凶等人们的心理作用也成为这一习俗发展和延续的原因。
二、闹洞房的形式及其心理因素的探索
(一)形式
闹洞房的对象多是新郎新娘,但新娘无疑是重点,可以分为“文闹”和“武闹”。“文闹”是指以言辞为主,不使用或使用少量的、简单的道具来进行的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式的闹法。例如,让新娘唱歌,念一些拗口的词句,如果众人不满意,新娘就会被罚食糖果或酒;或者让新人当众用亲昵的称呼说一些表达爱意的话;或者讲述一些带有性暗示和生殖意象的歌谣、故事、笑话等,目的在于使新人陷入尴尬因而引起闹房者的哄笑。在文闹的许多形式中,那些挂荤带色的段子和游戏是最受欢迎的。 “武闹”是带有习俗所允许的暴力性行为的闹法,即直接对新娘动手动脚,动作相当粗野。如将新郎新娘捆在一起,或对新娘又推又挤乃至将洞房中的灯熄灭后在新娘身上乱摸一气;或者你推我搡,一股脑儿压到新娘身上,洞房里一塌糊涂,两个新人更是狼狈不堪,这样的闹法则带有猥亵和侮辱的性质。
(二)心理因素的探索
1.文化心理。中国人结婚重在求喜庆、求热闹,而“闹洞房”则是这一心理的突出体现,中国人闹新房的心理因素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求吉心理。这一心理的突出体现,中国人闹新房的心理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人独有妻子的矛盾。这些矛盾有时会演变为激烈的冲突。中国人认为“结婚是大事是喜事,不喜不闹不热闹”,越闹主家面子越有光,越闹说明主家人缘越好。在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事事都要图吉利,所以娶亲人家贴大红喜字,布置喜庆的洞房,置办热闹的喜宴都是为了讨个好彩头,热热闹闹地闹洞房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了。(2)兴旺发家心理。俗话说“不闹不发,大闹大发”,新妇进门,主家既希望添丁,也希望进财。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大多数娶亲之家既苦于众亲友“闹”,但又乐于让他们“闹”。因为办喜事都要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闹”是快乐的表现,是热气腾腾,兴旺发家的象征,主人家希望经众亲友一闹,便能喜气广扬,财路大开。所以闹房被看作是一种快乐的闹剧,可以给人留下很有趣的回忆,闹房没有时间性,也没有空间性,而且越热闹越好。(3)避邪驱祟心理。女性属“阴”,人们一般认为新娘子阴气重,容易招邪祟鬼魅,众人在新房里闹一闹,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保佑新人平安。这种心理在古时的婚礼中有许多体现。例如新娘出阁时撒谷豆以禳三煞(青羊、乌鸡、青牛),免得它们伤害新人,驱邪气,求大吉;新娘到婆家时跨马鞍而过以驱除妖魔;新娘下轿时新郎用箭射轿帘;新娘进门时跨火盆等。这些风俗意在使人们获得心理上的一种安慰,都是封建迷信观念的体现,而演变成风俗以后,具有一定的宗教仪式的意义。现代婚礼中,时髦的年轻人结婚多向新人撒彩纸、撒花瓣、喷彩色摩丝等表示庆贺、祝福,至于闹洞房可以驱邪避魔的心理也在慢慢褪化,人们注重的是一种欢乐喜庆的气氛。
2.性心理。根据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每个人有相当大一部分的意识都处在无意识的状态,这些无意识想要成为意识,就要受到约束和限制。在闹洞房这一风俗中,参与者多数是与新人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而其中以男子居多。处于那样一种温暖、热闹、喜庆的气氛中,看着如花的新娘,“下意识”难免不会冲动,然而无论是已婚或未婚男子,此时的新娘已是别人的,社会的道德和法律不允许他们与新娘有真实的性行为发生,可完全压抑自己的性冲动,在面对新娘和新婚洞房这样一种含有性暗示的暧昧情景下,又似乎十分艰难。在这个时候,一种集体狂欢式的仪式化解了这一困境:借助于主家以闹求福的心理,通过语言和肢体的适度发泄,来释放闹洞房者的性欲望。这是双赢的结果:主家求得热闹,客人求得心欢。因此,究其实质,闹洞房的习俗,“闹”是形式,“性”才是内核。在这里,习俗规定了客人和主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客人而言,只要是以贺喜祝福为名头,就可以取得调笑戏弄新娘子的权利;对主家而言,只要客人的行为不突破真实的性屏障,那就只能虚与委蛇。在这样的习俗保护下,人们摆脱了平日的束缚、禁忌,压抑的心理欲望得到释放,获得到了极大的精神满足。
三、闹房习俗的前景
风俗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一种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是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沟通和了解的桥梁。一种风俗的形成、传承和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同样,它是继续流传还是退出历史舞台,并不是通过行政干预、强制手段就可以实现的,它完全是在民众生活的广阔时空中顺应民意,是人们自然选择的结果。然而,不论哪种风俗,在传承的过程中由于受社会发展的影响,都或多或少地会发生变化,不论这种变化的性质是好还是坏,闹洞房也不例外。
作为一种流传了千年的风俗,我们研究目的正是想通过了解它的起源、特点、功能,进而挖掘其中蕴涵的正面的东西,让其适应社会发展,与时俱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使古老习俗焕发出崭新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文教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