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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旧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旧村改造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農村地区的抗灾防灾能力;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直接决定着旧村改造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观念一变,天地宽。当前,仍存在着对旧村改造的认知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旧村改造带来了阻力。
一方面,在部分基层干部中,有的认为,旧村改造是农民自己的事,提不上重要议事日程,造成“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消极思想和应付情绪。有的认为,旧村改造诚然重要,但苦于“无钱办事”,村级在城中村改造上大多有心无力。尤其是近年来受建材、用工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建筑开发成本也水涨船高,加上群众补偿要求高,因此影响了他们参与旧村改造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在部分群众中,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愿打破原有村庄的界限,不愿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很难接受村庄整合和异地搬迁等措施的实施。另外,许多村民担心改造工作不能公正、公开、透明,造成个人利益受损、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这种不信任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村民改造的主动性。
当前,我们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旧村改造是城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旧村改造,不仅可以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且还能增加地方税收、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发展,可谓一举多得。要积极引导各级组织把旧村改造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事来抓,更好地调动起广大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推动旧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先行
科学规划是做好旧村改造的基础和前提,决定着旧村改造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水准,因此,必须规划先行。制定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因村制宜,因时制宜,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指导思想,实行分类规划。
一方面,要坚持高端定位与以人为本相结合。规划要有高起点,要有超前的眼光和思路,确保几十年不落后。同时,要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实用性,注重建筑的宜居益民;要注重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统一。要聘请专家和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同时,方案要充分体现城市特色,大力挖掘文化内涵并进行艺术提升,提高城镇品位。
另一方面,由于各村村情不一、地理位置不同、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现状不同,因此应避免搞“一刀切”,千篇一律,大拆大建,而是应按照“以人为本、有利生产、便于生活”的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规则,针对各村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村施策,做到一村一策、彰显特色,使其既与周边城市整体紧密融合,又能通过改造形成乃至扩大自身特色优势。
三、严格规范管理
市区旧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支持、组织和督促,因此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对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是搞好旧村改造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要加强专门领导机构管理。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等相关部门和镇村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一批精通业务的骨干力量。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机构职能,加强对市区旧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规划、建设、审批、拆迁、稳定等具体事宜的业务指导。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专门考核机制。由市考核办牵头,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具体的旧村改造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对各街(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调动街(区)旧村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方面,要强化专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拆迁是改造的头号难题,由于各街(区)、村(居)没有执法权,面对形形色色、各怀心机的“钉子户”的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往往无能为力。因此,应整合公、检、法、城管、工商等部门的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本着“掌握政策、疏导结合、先礼后兵”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为市区旧村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加大资金投入
当前,我们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政府、社会、企业、集体、个人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渠道。资金投入是旧村改造的重要保证条件,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拆迁安置、规划建设。
一方面,要加大多渠道资金的投入。可以通过有经济实力的村出一点,各乡镇挤一点,各部门倾斜一点,市政府补一点的办法来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引导先富起来的农民捐资捐物,支持村庄公益事业建设。同时,有效整合各项建设资金,把农田水利、林业绿化、交通道路、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资金加以整合,以捆绑方式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
另一方面,要健全市场化的投入机制,扩大建设资金来源。通过集约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和盘活土地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同时,建立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改造的利益导向机制,给予开发商适度、合理的利润空间,保证开发商能够有利可图,从而调动他们参与市区旧村改造的积极性。
五、坚持农民自愿
农民是旧村改造的主体,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旧村改造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来表决,政府要适时引导和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农民自愿成为旧村改造的主体。村庄基础设施等公共部分由村集体负责,房屋建设等以农民自身投资为主,村集体出资为辅。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量力而行进行旧村改造。
六、发展产业支撑
没有产业作为支撑,旧村改造不可能取得成功,这是搞好就村改造的关键所在。我们要通过旧村改造培育和发展二、三产业,提升产业的档次和发展水平,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要根据村庄的自然禀赋和区域特点,寻找风俗旅游等各类产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发展产业还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地走符合农村特点,尤其是适合区位特色的农村经济。
一、提高思想认识
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直接决定着旧村改造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观念一变,天地宽。当前,仍存在着对旧村改造的认知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给旧村改造带来了阻力。
一方面,在部分基层干部中,有的认为,旧村改造是农民自己的事,提不上重要议事日程,造成“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消极思想和应付情绪。有的认为,旧村改造诚然重要,但苦于“无钱办事”,村级在城中村改造上大多有心无力。尤其是近年来受建材、用工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建筑开发成本也水涨船高,加上群众补偿要求高,因此影响了他们参与旧村改造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在部分群众中,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不愿打破原有村庄的界限,不愿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很难接受村庄整合和异地搬迁等措施的实施。另外,许多村民担心改造工作不能公正、公开、透明,造成个人利益受损、村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这种不信任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村民改造的主动性。
当前,我们要继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旧村改造是城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旧村改造,不仅可以改变城市面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且还能增加地方税收、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发展,可谓一举多得。要积极引导各级组织把旧村改造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事来抓,更好地调动起广大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推动旧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先行
科学规划是做好旧村改造的基础和前提,决定着旧村改造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水准,因此,必须规划先行。制定改造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因村制宜,因时制宜,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指导思想,实行分类规划。
一方面,要坚持高端定位与以人为本相结合。规划要有高起点,要有超前的眼光和思路,确保几十年不落后。同时,要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实用性,注重建筑的宜居益民;要注重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统一。要聘请专家和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同时,方案要充分体现城市特色,大力挖掘文化内涵并进行艺术提升,提高城镇品位。
另一方面,由于各村村情不一、地理位置不同、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现状不同,因此应避免搞“一刀切”,千篇一律,大拆大建,而是应按照“以人为本、有利生产、便于生活”的原则,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规则,针对各村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村施策,做到一村一策、彰显特色,使其既与周边城市整体紧密融合,又能通过改造形成乃至扩大自身特色优势。
三、严格规范管理
市区旧村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离不开政府的引导、支持、组织和督促,因此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对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是搞好旧村改造的重要保障。
一方面,要加强专门领导机构管理。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等相关部门和镇村主要领导为成员,同时,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一批精通业务的骨干力量。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机构职能,加强对市区旧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规划、建设、审批、拆迁、稳定等具体事宜的业务指导。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专门考核机制。由市考核办牵头,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具体的旧村改造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对各街(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调动街(区)旧村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第三方面,要强化专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拆迁是改造的头号难题,由于各街(区)、村(居)没有执法权,面对形形色色、各怀心机的“钉子户”的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往往无能为力。因此,应整合公、检、法、城管、工商等部门的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本着“掌握政策、疏导结合、先礼后兵”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为市区旧村改造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加大资金投入
当前,我们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形成政府、社会、企业、集体、个人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渠道。资金投入是旧村改造的重要保证条件,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拆迁安置、规划建设。
一方面,要加大多渠道资金的投入。可以通过有经济实力的村出一点,各乡镇挤一点,各部门倾斜一点,市政府补一点的办法来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引导先富起来的农民捐资捐物,支持村庄公益事业建设。同时,有效整合各项建设资金,把农田水利、林业绿化、交通道路、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资金加以整合,以捆绑方式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
另一方面,要健全市场化的投入机制,扩大建设资金来源。通过集约使用村庄建设用地和盘活土地资源,筹措建设资金。同时,建立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改造的利益导向机制,给予开发商适度、合理的利润空间,保证开发商能够有利可图,从而调动他们参与市区旧村改造的积极性。
五、坚持农民自愿
农民是旧村改造的主体,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旧村改造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来表决,政府要适时引导和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农民自愿成为旧村改造的主体。村庄基础设施等公共部分由村集体负责,房屋建设等以农民自身投资为主,村集体出资为辅。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量力而行进行旧村改造。
六、发展产业支撑
没有产业作为支撑,旧村改造不可能取得成功,这是搞好就村改造的关键所在。我们要通过旧村改造培育和发展二、三产业,提升产业的档次和发展水平,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要根据村庄的自然禀赋和区域特点,寻找风俗旅游等各类产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发展产业还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地走符合农村特点,尤其是适合区位特色的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