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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不能说非得进了每个人的钱包才算是“惠及百姓”
谁投资,谁受益,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国企红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在体制内循环,民众似乎难以分享到国企高速发展的成果。国家在试点阶段设定了比较低的红利上缴比例,留下了至少90%的利润由企业支配。许多人对国企利润的用途产生了疑问,红利到底流向了何处?
在了解红利用途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结构调整
曾参与设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这里的结构调整一般是指改制重组。那么继续往前推进改革,现在需要什么?第一需要资本的流动,一定要有进有退;第二可能要支付一些改制重组的成本,这需要现金流。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第一可能会产生现金流,第二需要支付现金流。
这就是说,在改制中,有些企业的股权可能会卖掉,这会产生现金流。这个收入中的一部分可以进入公共财政,惠及老百姓,也可能拿去用作支付国企改制的成本,例如安置下岗员工。这些成本过去主要是财政划拨或者银行贷款,但现在财政不愿意承担,银行上市后也有自己的业绩考虑,拿很多钱出来处理这个问题显然不现实。所以我们可以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产生的现金流来满足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改制成本必须优先支付,因为这是用于“止血”的钱,如果不及时止血,后果会更严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告诉《国企》记者,现在的社保只能解决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社保解决不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遗留问题处置成本会加大,这是自然规律。同时,还会冒出一些我们过去没有认识到,而今天成为问题的遗留问题。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最终处置完毕还需要很长时间。
国有企业资产量大面广、比较分散,整合和资本运作都需要钱,由国资委主导的央企重组80~100家的目标还需提速,央企的改革重组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加大央企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此外,中央企业还要弥补改革成本,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企利润的使用方向。
鼓励创新
国企分红同时应当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创新支出,这是由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所决定的。加大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推动其技术进步,最终将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其营利能力的增强,利润的增加,国家就会有更多的红利收入,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另外,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表示,国家投资不应该完全以回报率为导向,并不是什么能赚钱就应该投资于什么。国家投资必须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方向。因此,国家在确定分红比例时,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把企业从成熟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高风险的创新活动,是大型企业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源泉。
惠及百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先要让老百姓分享到改革和经济增长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全国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筹集资金建立了现在的这些国有企业。通过几十年的不断投入,包括给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减轻债务和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中国已经累积了庞大的国有资产,而且开始嬴利。现在已经到了国有企业提供回报、让大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时代了。
而谈到国企红利惠及百姓,就不能不说社保基金。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一个消息,就是从即日起在境内的证券市场上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对此,王志钢表示,国企红利分出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这是国有企业履行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让全国人民分享国企改革成果的最好方式之一。国企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创造红利,尽可能多地充实社保基金。一些好的企业,确应将一部分可流动股权(产权)让渡给社保基金,实现社保基金与国企共同发展。
换个思路分析,钱并非进了民众钱包才是“惠及百姓”。国企的壮大同样是全民财产的增值。从国有企业分红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即使用于“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或者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也不能说就没有“惠及百姓”,没有把利润“还给人民”。因为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的,不能说非得进了每个人的钱包才算是“惠及百姓”。
因此,国企红利如何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利益就是个大问题。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实际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该和其他财政收入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笔钱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根据财政支出需要用于企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任何方面。上缴的红利是应该用于对某些国有企业增加投资,还是应该用于给人民增加免费医疗服务?哪种开支方案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的利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只有相互衔接,才可能按统一的优先顺序安排使用全部公共财政资源,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尽可能地符合人民利益的需要。国企的壮大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服务。
谁投资,谁受益,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国企红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在体制内循环,民众似乎难以分享到国企高速发展的成果。国家在试点阶段设定了比较低的红利上缴比例,留下了至少90%的利润由企业支配。许多人对国企利润的用途产生了疑问,红利到底流向了何处?
在了解红利用途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1.资本性支出。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2.费用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 3.其他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结构调整
曾参与设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这里的结构调整一般是指改制重组。那么继续往前推进改革,现在需要什么?第一需要资本的流动,一定要有进有退;第二可能要支付一些改制重组的成本,这需要现金流。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第一可能会产生现金流,第二需要支付现金流。
这就是说,在改制中,有些企业的股权可能会卖掉,这会产生现金流。这个收入中的一部分可以进入公共财政,惠及老百姓,也可能拿去用作支付国企改制的成本,例如安置下岗员工。这些成本过去主要是财政划拨或者银行贷款,但现在财政不愿意承担,银行上市后也有自己的业绩考虑,拿很多钱出来处理这个问题显然不现实。所以我们可以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产生的现金流来满足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改制成本必须优先支付,因为这是用于“止血”的钱,如果不及时止血,后果会更严重。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告诉《国企》记者,现在的社保只能解决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社保解决不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遗留问题处置成本会加大,这是自然规律。同时,还会冒出一些我们过去没有认识到,而今天成为问题的遗留问题。任重道远,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最终处置完毕还需要很长时间。
国有企业资产量大面广、比较分散,整合和资本运作都需要钱,由国资委主导的央企重组80~100家的目标还需提速,央企的改革重组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加大央企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此外,中央企业还要弥补改革成本,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企利润的使用方向。
鼓励创新
国企分红同时应当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创新支出,这是由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所决定的。加大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投资,推动其技术进步,最终将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这些企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其营利能力的增强,利润的增加,国家就会有更多的红利收入,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另外,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表示,国家投资不应该完全以回报率为导向,并不是什么能赚钱就应该投资于什么。国家投资必须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总体思路和方向。因此,国家在确定分红比例时,应确保企业用利润进行的再投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把企业从成熟业务所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高风险的创新活动,是大型企业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源泉。
惠及百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先要让老百姓分享到改革和经济增长的成果。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建立自己的工业体系,全国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筹集资金建立了现在的这些国有企业。通过几十年的不断投入,包括给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减轻债务和提供优惠政策等方式,中国已经累积了庞大的国有资产,而且开始嬴利。现在已经到了国有企业提供回报、让大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时代了。
而谈到国企红利惠及百姓,就不能不说社保基金。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一个消息,就是从即日起在境内的证券市场上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转持国有股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对此,王志钢表示,国企红利分出一部分充实社保基金,这是国有企业履行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让全国人民分享国企改革成果的最好方式之一。国企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创造红利,尽可能多地充实社保基金。一些好的企业,确应将一部分可流动股权(产权)让渡给社保基金,实现社保基金与国企共同发展。
换个思路分析,钱并非进了民众钱包才是“惠及百姓”。国企的壮大同样是全民财产的增值。从国有企业分红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即使用于“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或者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也不能说就没有“惠及百姓”,没有把利润“还给人民”。因为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的,不能说非得进了每个人的钱包才算是“惠及百姓”。
因此,国企红利如何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利益就是个大问题。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实际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应该和其他财政收入一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笔钱和其他收入一样,可以根据财政支出需要用于企业发展、教育、医疗、社保等任何方面。上缴的红利是应该用于对某些国有企业增加投资,还是应该用于给人民增加免费医疗服务?哪种开支方案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的利益?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只有相互衔接,才可能按统一的优先顺序安排使用全部公共财政资源,使得公共资源的使用尽可能地符合人民利益的需要。国企的壮大才能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