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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农民工为研究对象,以城镇化进程中显现出的各种问题为出发点,通过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及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多学科多角度的综合研究方法,具体的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意义和农民工市民化的現状问题及其成因,最后结合制度、农民工素质及社会认知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一体化 市民化 改革
农民工市民化其实就是城市外来农民获取自身素质和内在权利的过程,使得自身克服一定的障碍,逐渐的转变成城市居民的一种角色,包括享有在居住、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一定权利,
一、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20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技术与素质和能力成为岗位衡量人才的标准,因此农民工能否成功的市民化,不仅依靠政府的支持,还取决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是在屹立在城市中重要关键条件,这同时也是让他们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因素。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中的地位的强烈反差使得他们成为所谓“底层精英”,成为当前中国最不稳定的人群,也成为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患。
第二,由于农民工人口的过渡性质,由于其职业在农民和工人之间的摇摆性,也由于其季节性的迁移,必然导致其生存状态的不稳定性。而由来已久的对农民歧视的观念和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半城市化。这种半城市化是双重的,在城市,他们的生活水平、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都无法和真正的市民相比,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城市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第三,由于受到环境、政策等条件的限制,以及传统的文化意识在头脑中根植的缘故,当今我国农民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接受的科学文化知识普遍不高,受教育程度低下。由于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他们与城市人享受的户籍政策有差别。在生活待遇方面也是很低无法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在生活上只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社会的认知也是造成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社会普遍存在轻视劳力重脑力,客观上影响这一问题的倾向,由于长期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城市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普遍有排斥心理,也因此成为阻碍农民融入城市社会的鸿沟。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意义
第一,农民工进城务工能够改变土地的流转情况,减少了农村与城市社会的冲突问题。此外还可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间的收入来源差距,减少在经济上同城镇市民的差距。另外,农民工通过市民化可以享受到城镇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保障,进而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方面逐渐融入城市生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人口的减少为农村资源的重新整合腾出了空间,使得土地可以集中到少数种植大户手中,为农业的规模产业化创造条件,实现机械化生产。此外规模产业化有助于提高产业效率,推动农村产业集约化朝着良性互動方向发展,从而极大的提高农村发展。
第三,另一方面使得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在劳动上的公平性,也使得劳动要素能够得到最优化的发挥,也让农民工享有了城市市民的待遇,让他们能够踏实的留在城市中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同时,这也推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加快城镇的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准。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加强农村劳动力集中培训,切实有效的针对部分农民工的问题妥善解决,此外要将劳务资源、教育资源等集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把农民工的培训项目和资金问题整合起来,形成一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学校提供培训资源、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一种理念。特别是针对农村劳动力存在着年龄结构、文化差别、择业观念等不同,需要特别的量身制定相关培训方案,必要的时候缩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率,以便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目的性,提高和转移就业的竞争力,增加就业的稳定性,真正让农民工有一技特长,提高文化素质,在城镇中能平稳就业。
随着我国农民工比例的不断扩大,并且在第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研究和开发农民工的心理承受能力越发重要,这对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绩效、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同时对整个和谐社会的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组织广大农民工进行集中分期培训,给他们提供合适的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定位,最终做到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实践让他们在组织中寻找和树立榜样,及时对他们的行为给予客观评价和公正的评述,通过增强他们的绩效感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业绩。
第二,给农民工安排与他们的能力相吻合的工作,为他们创设较为合理的工作环境,在团体性的组织中,给予一定的机会让他们参与目标设置,鼓励并积极引导他们追求一些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帮助农民工积极开展所设目标的准备条件,鼓励广大青年农民工自己动手创业,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同时也一并训练他们对即要发生的事情进行心理实战预演。
第三,培养独立主体的个人幸福感指数,从而增强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所谓主观幸福感就是指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情感性做出认知性的相关评价。有时候社会关系的互相流动能够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指数,从而改善人们的工作绩效性,特别针对农民工的交往圈子狭窄等问题,对于所在的劳务公司和被派遣单位应该多开展一些集体活动,鼓励他们多参与其中,提高自己情感意识,拓宽他们的交际范围,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对方感觉到尊重和温暖,这样也能减少一些社会不必要的突发事件发生。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视,加强立法,指定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把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保障制度,以适应不同农民工的需要,根据农民工的具体情况提供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都要包括教育、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一整套完整的保障项目,以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各种权益。
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由以工业化为主要推动力转变为以城镇化为主要推动力,工业化和城镇化齐头并进,这需要加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1]
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会产生众多的心理问题,由于所处的环境的差异性,他们的思想观念的认知性也有所不同。针对融合过程中发生矛盾和分歧,要首先加强教育理念的宣传工作,通过个人媒体、文化机构大量的宣传,宣传能够反映农民工融入城镇化的典型事例,灌输社会公平理念,消除一系列的心理歧视现象,从而增进大家交流互动、和谐共生。同时可以开展多种文化交流活动,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增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归属感,逐步形成良好的文化心理认同感。
参考文献
[1]易毅.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利益关系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3(3):82-86.
作者简介:何金生,女,广西岑溪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社会研究。
【关键词】一体化 市民化 改革
农民工市民化其实就是城市外来农民获取自身素质和内在权利的过程,使得自身克服一定的障碍,逐渐的转变成城市居民的一种角色,包括享有在居住、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一定权利,
一、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20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产业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技术与素质和能力成为岗位衡量人才的标准,因此农民工能否成功的市民化,不仅依靠政府的支持,还取决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是在屹立在城市中重要关键条件,这同时也是让他们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因素。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中的地位的强烈反差使得他们成为所谓“底层精英”,成为当前中国最不稳定的人群,也成为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患。
第二,由于农民工人口的过渡性质,由于其职业在农民和工人之间的摇摆性,也由于其季节性的迁移,必然导致其生存状态的不稳定性。而由来已久的对农民歧视的观念和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农民工生存状态的半城市化。这种半城市化是双重的,在城市,他们的生活水平、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都无法和真正的市民相比,这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半城市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第三,由于受到环境、政策等条件的限制,以及传统的文化意识在头脑中根植的缘故,当今我国农民工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接受的科学文化知识普遍不高,受教育程度低下。由于农民工没有城市户口,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他们与城市人享受的户籍政策有差别。在生活待遇方面也是很低无法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在生活上只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社会的认知也是造成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社会普遍存在轻视劳力重脑力,客观上影响这一问题的倾向,由于长期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城市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普遍有排斥心理,也因此成为阻碍农民融入城市社会的鸿沟。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意义
第一,农民工进城务工能够改变土地的流转情况,减少了农村与城市社会的冲突问题。此外还可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间的收入来源差距,减少在经济上同城镇市民的差距。另外,农民工通过市民化可以享受到城镇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保障,进而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方面逐渐融入城市生活,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人口的减少为农村资源的重新整合腾出了空间,使得土地可以集中到少数种植大户手中,为农业的规模产业化创造条件,实现机械化生产。此外规模产业化有助于提高产业效率,推动农村产业集约化朝着良性互動方向发展,从而极大的提高农村发展。
第三,另一方面使得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在劳动上的公平性,也使得劳动要素能够得到最优化的发挥,也让农民工享有了城市市民的待遇,让他们能够踏实的留在城市中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同时,这也推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加快城镇的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准。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加强农村劳动力集中培训,切实有效的针对部分农民工的问题妥善解决,此外要将劳务资源、教育资源等集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把农民工的培训项目和资金问题整合起来,形成一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学校提供培训资源、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一种理念。特别是针对农村劳动力存在着年龄结构、文化差别、择业观念等不同,需要特别的量身制定相关培训方案,必要的时候缩短培训时间提高培训效率,以便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目的性,提高和转移就业的竞争力,增加就业的稳定性,真正让农民工有一技特长,提高文化素质,在城镇中能平稳就业。
随着我国农民工比例的不断扩大,并且在第二、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研究和开发农民工的心理承受能力越发重要,这对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绩效、改善他们的生活状态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同时对整个和谐社会的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组织广大农民工进行集中分期培训,给他们提供合适的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定位,最终做到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实践让他们在组织中寻找和树立榜样,及时对他们的行为给予客观评价和公正的评述,通过增强他们的绩效感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业绩。
第二,给农民工安排与他们的能力相吻合的工作,为他们创设较为合理的工作环境,在团体性的组织中,给予一定的机会让他们参与目标设置,鼓励并积极引导他们追求一些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帮助农民工积极开展所设目标的准备条件,鼓励广大青年农民工自己动手创业,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同时也一并训练他们对即要发生的事情进行心理实战预演。
第三,培养独立主体的个人幸福感指数,从而增强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所谓主观幸福感就是指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情感性做出认知性的相关评价。有时候社会关系的互相流动能够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指数,从而改善人们的工作绩效性,特别针对农民工的交往圈子狭窄等问题,对于所在的劳务公司和被派遣单位应该多开展一些集体活动,鼓励他们多参与其中,提高自己情感意识,拓宽他们的交际范围,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对方感觉到尊重和温暖,这样也能减少一些社会不必要的突发事件发生。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视,加强立法,指定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把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保障制度,以适应不同农民工的需要,根据农民工的具体情况提供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中都要包括教育、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一整套完整的保障项目,以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各种权益。
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由以工业化为主要推动力转变为以城镇化为主要推动力,工业化和城镇化齐头并进,这需要加速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1]
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会产生众多的心理问题,由于所处的环境的差异性,他们的思想观念的认知性也有所不同。针对融合过程中发生矛盾和分歧,要首先加强教育理念的宣传工作,通过个人媒体、文化机构大量的宣传,宣传能够反映农民工融入城镇化的典型事例,灌输社会公平理念,消除一系列的心理歧视现象,从而增进大家交流互动、和谐共生。同时可以开展多种文化交流活动,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增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归属感,逐步形成良好的文化心理认同感。
参考文献
[1]易毅.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利益关系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3(3):82-86.
作者简介:何金生,女,广西岑溪人,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社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