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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国家对法律的重视也越来越高,但即便如此,不得不承认因为受各方面的影响。就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来说就有着不少问题,作为法律相关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出它的价值,而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去对其进行改进、改善的。
【关键词】法律教育;职业教育;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目的存在偏差
在不少老师看来,学生接受教育就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却忽略了职业教育本身就与其它教育有着质的区别。作为职业教育,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国家输送更多相应的人才,确保我们的祖国这个大机器能够健康的运行与成长,所以法律职业教育应当做的就是为相应的法律岗位提供人才,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最终进入到相关行业中去,能够借助自己的专业能力去谋生,而不是让学生花费时间与金钱去接受“普法教育”。
(二)在教学模式上存在局限性
首先,受应试教育大环境的影响,在现如今的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许多老师仍然坚持认为衡量学生的标准就是考试成绩,因此在教学中总是根据指定教材去对学生实施灌输式教育,课堂作为老师的一言堂,师生之间往往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互动,使得老师教起来费劲,学生学起来也费劲,更不用说许多学生更是在这种无趣的教学下逐渐丧失了学习的热情,更是使得教学效率很难得到提升。
其次,在教学内容的分配上,许多学校也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众多非专业性课程的总时长在占比上甚至超过了法学相关的专业课程,固然英语、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能够让学生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让学生能够在毕业后尽快融入到工作中去,但相应的如果连专业知识都掌握不足的话,那即便融入也缺乏必要的力量去扛起他们的职责。
最后,许多知识内容相对来说过于空洞、过于理论化,学生虽然看似掌握了相关知识,但因为缺乏必要的实践训练,使他们很难在实际运用中熟练的从自己所学知识中抽丝剥茧找到相应内容,而这对于法律职业教育来说无疑是失败的,毕竟法律职业教育所要培养的并不是理论知识的“学究”,而是能够为国家这个大机器正常运转提供帮助的“齿轮”型实干人才。
(三)老师也大多是“秀才将军”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否努力学习固然与他们最终能够掌握多少知识成正比,但相应更为关键的则是做为引导者的老师,一个老师有着足够的知识量、能力,就能够为学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教学,尤其是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想要培养出实干型人才,就必须确保老师具备实干能力。然而在当今这个看学历的年代,学校在引进人才时更注重学历,诚然这些老师在理论知识上有着极为深厚的功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老师也相应缺乏必要的实干能力,所带给学生的教育自然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把学生教成“秀才兵”。
二、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改良对策
(一)确定教学目标,确保方向正确
俗话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教育当中,如果不能在一开始就制定正确的教学目标,那么无论之后老师与学生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所以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老师们必须意识到法律职业教育的本意,明确学生在接受教育后所能够获得的是什么,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最终走上相应的法律岗位,让他们真正学到赖以生存的技能,而不仅仅是一些说出来显得很高深的理论知识。
(二)建立更科学的教学模式
首先,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老师们必须要考虑到学生对知识兴趣的培养。例如在教学当中,尽量多的采用实践教学法,把整个课堂都留给学生,通过给学生安排具体职位,让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全部參与到其中,对真实案例进行讨论、剖析,既能够让学生更灵活的掌握相关知识,具备将知识实践化的能力,跟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更具趣味性的法律相关知识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带动法律职业教育的效率。
其次,在课时的安排上,学校也应当明确学生学习法律相关知识的重点是什么,着重安排相关专业课程。对于其它课程则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定必修和选修,确保学生能够有足够的精力去投入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去,让学生至少能够拥有过硬的专业能力;而为了让学生成为综合性人才,学校还可以借鉴香港一些大学中设立交叉学位的方式,让学生所学的各方面知识能够与法律知识相辅相成,更进一步的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成为国家真正需要的人才,而不是像当前法律职业教育中学生毕业即失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三)给学生配备具有实践经验的老师
考虑到法律在实践运用中的瞬息万变,单纯具备理论知识的老师即便是借鉴实际案例进行教学也大概很难真正在教学中给予学生帮助,所以为了让学生最终不会学成“秀才兵”,学校应当在人才引进时着重考虑实践经验,确保给学生带去更具有实效的教学。而对于在职的老师来说,学校也应当提倡、鼓励老师们去进行实践探讨,对时事进行深入剖析,借助网络多去了解真实案例,甚至亲自参与到其中,逐渐积累相应的实践经历,以确保在未来教学中能够给学生带去更“真实”的教学。除此之外,校方还可以经常邀请相关从业人员到校园内传授现实工作中的经验、体会等,让学生做到和外界具有更紧密的联系,以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和相应的法律岗位实现“无缝连接”,使法律职业教育真正体现出其应有的价值。
三、总结
法律是严谨的,而时事则是瞬息万变的,因此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学校与老师都应当重视知识教学与相应法律职位的链接,确保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能够直接应用于工作中去,真正受益于法律职业教育。
参考文献:
[1]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法学职业教育模式研究[J].王辉.法制博览.2016(33)
[2]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J].徐宜可.法制与经济.2016(4)
[3]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陈璐,王艳鹍.读书文摘:中.2016(8)
【关键词】法律教育;职业教育;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目的存在偏差
在不少老师看来,学生接受教育就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却忽略了职业教育本身就与其它教育有着质的区别。作为职业教育,其目的就是为了给国家输送更多相应的人才,确保我们的祖国这个大机器能够健康的运行与成长,所以法律职业教育应当做的就是为相应的法律岗位提供人才,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最终进入到相关行业中去,能够借助自己的专业能力去谋生,而不是让学生花费时间与金钱去接受“普法教育”。
(二)在教学模式上存在局限性
首先,受应试教育大环境的影响,在现如今的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许多老师仍然坚持认为衡量学生的标准就是考试成绩,因此在教学中总是根据指定教材去对学生实施灌输式教育,课堂作为老师的一言堂,师生之间往往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互动,使得老师教起来费劲,学生学起来也费劲,更不用说许多学生更是在这种无趣的教学下逐渐丧失了学习的热情,更是使得教学效率很难得到提升。
其次,在教学内容的分配上,许多学校也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众多非专业性课程的总时长在占比上甚至超过了法学相关的专业课程,固然英语、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能够让学生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让学生能够在毕业后尽快融入到工作中去,但相应的如果连专业知识都掌握不足的话,那即便融入也缺乏必要的力量去扛起他们的职责。
最后,许多知识内容相对来说过于空洞、过于理论化,学生虽然看似掌握了相关知识,但因为缺乏必要的实践训练,使他们很难在实际运用中熟练的从自己所学知识中抽丝剥茧找到相应内容,而这对于法律职业教育来说无疑是失败的,毕竟法律职业教育所要培养的并不是理论知识的“学究”,而是能够为国家这个大机器正常运转提供帮助的“齿轮”型实干人才。
(三)老师也大多是“秀才将军”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否努力学习固然与他们最终能够掌握多少知识成正比,但相应更为关键的则是做为引导者的老师,一个老师有着足够的知识量、能力,就能够为学生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教学,尤其是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想要培养出实干型人才,就必须确保老师具备实干能力。然而在当今这个看学历的年代,学校在引进人才时更注重学历,诚然这些老师在理论知识上有着极为深厚的功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老师也相应缺乏必要的实干能力,所带给学生的教育自然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把学生教成“秀才兵”。
二、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的改良对策
(一)确定教学目标,确保方向正确
俗话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在教育当中,如果不能在一开始就制定正确的教学目标,那么无论之后老师与学生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所以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老师们必须意识到法律职业教育的本意,明确学生在接受教育后所能够获得的是什么,确保学生能够通过接受教育最终走上相应的法律岗位,让他们真正学到赖以生存的技能,而不仅仅是一些说出来显得很高深的理论知识。
(二)建立更科学的教学模式
首先,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老师们必须要考虑到学生对知识兴趣的培养。例如在教学当中,尽量多的采用实践教学法,把整个课堂都留给学生,通过给学生安排具体职位,让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全部參与到其中,对真实案例进行讨论、剖析,既能够让学生更灵活的掌握相关知识,具备将知识实践化的能力,跟能够让学生感受到更具趣味性的法律相关知识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带动法律职业教育的效率。
其次,在课时的安排上,学校也应当明确学生学习法律相关知识的重点是什么,着重安排相关专业课程。对于其它课程则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设定必修和选修,确保学生能够有足够的精力去投入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去,让学生至少能够拥有过硬的专业能力;而为了让学生成为综合性人才,学校还可以借鉴香港一些大学中设立交叉学位的方式,让学生所学的各方面知识能够与法律知识相辅相成,更进一步的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成为国家真正需要的人才,而不是像当前法律职业教育中学生毕业即失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三)给学生配备具有实践经验的老师
考虑到法律在实践运用中的瞬息万变,单纯具备理论知识的老师即便是借鉴实际案例进行教学也大概很难真正在教学中给予学生帮助,所以为了让学生最终不会学成“秀才兵”,学校应当在人才引进时着重考虑实践经验,确保给学生带去更具有实效的教学。而对于在职的老师来说,学校也应当提倡、鼓励老师们去进行实践探讨,对时事进行深入剖析,借助网络多去了解真实案例,甚至亲自参与到其中,逐渐积累相应的实践经历,以确保在未来教学中能够给学生带去更“真实”的教学。除此之外,校方还可以经常邀请相关从业人员到校园内传授现实工作中的经验、体会等,让学生做到和外界具有更紧密的联系,以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和相应的法律岗位实现“无缝连接”,使法律职业教育真正体现出其应有的价值。
三、总结
法律是严谨的,而时事则是瞬息万变的,因此在法律职业教育当中,学校与老师都应当重视知识教学与相应法律职位的链接,确保学生所掌握的知识能够直接应用于工作中去,真正受益于法律职业教育。
参考文献:
[1]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法学职业教育模式研究[J].王辉.法制博览.2016(33)
[2]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J].徐宜可.法制与经济.2016(4)
[3]高等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陈璐,王艳鹍.读书文摘:中.20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