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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1]12号)和《关于市县机构改革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省编办字[2001]57号)文件精神,我省地、县农机部门从2001年起进行了机构改革,到2002年底已基本结束。为使各部门对全省农机部门的机构改革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