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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从改革开放至今法理学所走过的路程和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法理学改革之路的回顾和反思,对法理学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目标进行了大胆的预测和展望,以期在勾勒法理学改革后展示出全新面貌的同时,对法理学的未来发展和完善提供有价值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法理学;改革过程;发展目标
我国法理学从恢复初建到逐渐完善,再到蓬勃发展已经经历过30几个春秋,其过程既完整详细地展现了我国法理学改革道路的曲折和艰辛,又彰显了我国法理学研究和改革的开拓创新和勇于进取的发展趋势!因此,总结和回顾法理学的改革创新之路,既有利于反思法理学在改革过程中所走过的弯路和积累改革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有利于对法理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预测,以及对其发展目标进行有效的规划和调整。[1]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其中的“部门法哲学”与“个案法理学”等研究思路已经在法理学的研究领域被应用,这使得法理学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被拓宽,其研究的方向和内容更为多元化和细微化!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研究法理学的学术网站数量逐渐增加,很多有影响力的法理学学者和研究机构也加入其中,为网站的建设发展和质量、内容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一、法理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与其局限性
我国的法理学改革发展历史虽然只有短短的30几年,但是成就令人瞩目,其中既有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促进,又有对自身发展的推动和影响。
1.确立了法理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并形成了其自身的学术品格
这是我国法理学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最显著成就。法理学学科独立地位的确立,使得其与政治学彻底脱离,拥有了更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和发展活力,学术理论和学术内涵逐渐回归到法理学本位并逐渐延伸和发展,不再受到政治思想的干扰和影响,其理论创新和研究方法的步伐也大大加快。
2.拓宽了法理学的研究领域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法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许多国外的先进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理念和成果拓宽了国内学者的眼界和思路,使得国内学者对法理学的认识和理解更为深入,许多新的研究方向、领域被逐渐确立和完善,如比较法的研究、西方法的哲学研究和法律的社会学研究等。这些研究领域的开发和深入使得我国的法理学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其研究的方面也更为多元化和细致化。[2]
3.强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使法律观念渐趋深入人心!法理学的每一步改革和发展都伴随着研究与争鸣,正是在这些争鸣和研究中,人们的法律意识开始觉醒和强化,对法律功能的理解也逐步加深,这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法理学改革的发展趋势与目标
从法理学的独立地位被确立开始,我国法理学研究者从未停下过探究的脚步,他们对法理学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目标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规划。
1.国内学者要正视和了解我国法理学的现状,并以此为前提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计划
无论是对法理学的历史回顾,还是对法理学改革取得的成就和局限性的反思,都是为了帮助法理学的研究者认识我国法理学的发展状态,对我国的法理学进行准确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更大的突破和发展,从而塑造出法理学独立的学术品格,以为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发展和法制建设指明道路与方向。
2.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要注重其与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交叉
法理学研究的本质是探究法律的道理和意义,其内容无外乎法内与法外两个方面,其具体的内容为本体论法理学、方法论法理学以及与法理学相关的学科。因此,法理学的未来发展必定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其他学科与法理学学科的联系将会越来越紧密,其发展的格局也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所以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要拓宽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以实现不同学科与法理学学科的相互印证与互补,使法理学理论和改革不断的完善与深入。[3]
3.法理学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成果要体现其社会价值和影响
法理学的研究成果要以社会各阶层所接受的形式深入人心,其理论和思想不仅要成为国家立法和决策的依据,而且要以多种方式进行普及和推广,以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同时在法理学理论的实践应用中,法理学的研究学者要不断地发现其不足和局限性,及时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正和完善,这样既可以实现社会各界之间对法理学理论的顺利交流和沟通,又可以使法理学的理论研究更贴近社会法制建设的实际。
总之,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之路还很漫长,其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和法制建设的影响不能以单纯的逻辑推演来看待,而更应该注重其对“以人为本”立场的坚守,对“多元价值”取向的肯定和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促进!虽然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其学术发展和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创新,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在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下去。然而瑕不掩瑜,通过我国法理学研究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必将会迎来更为繁荣的时期,对社会的法制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观念带来的积极影响也会更为深远。
参考文献:
[1]石茂生,张伟.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法理学的发展[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6)
[2]姚建宗.主题变奏:中国法学在路上——以法理学为视角的观察[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4)
[3]谢晖.社会变革与我国60年法理学的路向[J].法学论坛,2009,(9)
关键词:法理学;改革过程;发展目标
我国法理学从恢复初建到逐渐完善,再到蓬勃发展已经经历过30几个春秋,其过程既完整详细地展现了我国法理学改革道路的曲折和艰辛,又彰显了我国法理学研究和改革的开拓创新和勇于进取的发展趋势!因此,总结和回顾法理学的改革创新之路,既有利于反思法理学在改革过程中所走过的弯路和积累改革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有利于对法理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预测,以及对其发展目标进行有效的规划和调整。[1]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其中的“部门法哲学”与“个案法理学”等研究思路已经在法理学的研究领域被应用,这使得法理学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被拓宽,其研究的方向和内容更为多元化和细微化!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研究法理学的学术网站数量逐渐增加,很多有影响力的法理学学者和研究机构也加入其中,为网站的建设发展和质量、内容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一、法理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与其局限性
我国的法理学改革发展历史虽然只有短短的30几年,但是成就令人瞩目,其中既有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促进,又有对自身发展的推动和影响。
1.确立了法理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并形成了其自身的学术品格
这是我国法理学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最显著成就。法理学学科独立地位的确立,使得其与政治学彻底脱离,拥有了更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和发展活力,学术理论和学术内涵逐渐回归到法理学本位并逐渐延伸和发展,不再受到政治思想的干扰和影响,其理论创新和研究方法的步伐也大大加快。
2.拓宽了法理学的研究领域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法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许多国外的先进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理念和成果拓宽了国内学者的眼界和思路,使得国内学者对法理学的认识和理解更为深入,许多新的研究方向、领域被逐渐确立和完善,如比较法的研究、西方法的哲学研究和法律的社会学研究等。这些研究领域的开发和深入使得我国的法理学研究内容更为丰富,其研究的方面也更为多元化和细致化。[2]
3.强化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使法律观念渐趋深入人心!法理学的每一步改革和发展都伴随着研究与争鸣,正是在这些争鸣和研究中,人们的法律意识开始觉醒和强化,对法律功能的理解也逐步加深,这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法理学改革的发展趋势与目标
从法理学的独立地位被确立开始,我国法理学研究者从未停下过探究的脚步,他们对法理学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目标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规划。
1.国内学者要正视和了解我国法理学的现状,并以此为前提确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计划
无论是对法理学的历史回顾,还是对法理学改革取得的成就和局限性的反思,都是为了帮助法理学的研究者认识我国法理学的发展状态,对我国的法理学进行准确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更大的突破和发展,从而塑造出法理学独立的学术品格,以为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发展和法制建设指明道路与方向。
2.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要注重其与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交叉
法理学研究的本质是探究法律的道理和意义,其内容无外乎法内与法外两个方面,其具体的内容为本体论法理学、方法论法理学以及与法理学相关的学科。因此,法理学的未来发展必定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其他学科与法理学学科的联系将会越来越紧密,其发展的格局也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所以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要拓宽到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以实现不同学科与法理学学科的相互印证与互补,使法理学理论和改革不断的完善与深入。[3]
3.法理学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成果要体现其社会价值和影响
法理学的研究成果要以社会各阶层所接受的形式深入人心,其理论和思想不仅要成为国家立法和决策的依据,而且要以多种方式进行普及和推广,以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同时在法理学理论的实践应用中,法理学的研究学者要不断地发现其不足和局限性,及时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正和完善,这样既可以实现社会各界之间对法理学理论的顺利交流和沟通,又可以使法理学的理论研究更贴近社会法制建设的实际。
总之,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之路还很漫长,其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和法制建设的影响不能以单纯的逻辑推演来看待,而更应该注重其对“以人为本”立场的坚守,对“多元价值”取向的肯定和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促进!虽然我国法理学的改革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其学术发展和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创新,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在一段时期内仍将持续下去。然而瑕不掩瑜,通过我国法理学研究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法理学的改革和发展必将会迎来更为繁荣的时期,对社会的法制建设和人们的生活观念带来的积极影响也会更为深远。
参考文献:
[1]石茂生,张伟.改革开放三十年与中国法理学的发展[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6)
[2]姚建宗.主题变奏:中国法学在路上——以法理学为视角的观察[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7,(4)
[3]谢晖.社会变革与我国60年法理学的路向[J].法学论坛,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