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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人民银行系统全面推行会计核算管理“四集中”改革以来,县级支行已成为所属地市中支这个统一会计主体的“网点”,只承担凭证接收传递、帐务信息录入等前台工作,帐务处理和核算监督由中心支行集中完成。据对怀化中支所辖支行的专题凋查发现,县级支行会计工作目前存在人员配置不合理,风险隐患多、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亟待进行改革。同时,随着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简称ABS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推广运用和商业银行会计核算数据不断集中以及财税库行联网的稳步推进,全面上收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至中心支行集中核算的时机已经成熟。
一、当前县支行会计核算的基本现状
(一)制度约束,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逐步减少人员闲置,而其它部门人员紧缺。怀化中支下辖10个县(市)支行,共有四十名会计人员,每个支行均配备四人。随着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运行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逐步建立,近年来会计业务量呈不断锐减之势。调查显示,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下辖10个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日均10笔,其中国库同城核算业务5笔,占日均业务量的50%,且业务集中在上午10点到12点(见表一),个别行有的工作日甚至无一笔业务发生。如果支行国库部门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直接清算(有预留接口,湖南省浏阳支行已试点运行),或实行全国国库数据集中改革,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将再萎缩一半以上。山于会计核算业务发起无固定时间,支付系统运行期间随时可能发生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在岗全天等候,难以安排其它工作,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形成人力资源闲置浪费。
(二)岗多分散,不利于风险防范。目前基层支行会计、国库、发行业务系统独立运行,共有15个业务系统,仅会计就有11个系统,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需设置40个以上岗位。如ABS系统规定每个网点必须设置记帐、复核、网点主管三个岗位,虽然这些岗位业务量不大,但按照制度规定不能相互兼岗。因此,如遇到会计人员休假、开会、出差就难免会出现违规兼岗、业务交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网点多而分散,中支会计监管力不从心。以怀化市为例,怀化中支下辖10个支行,这10个支行中有6个相距中支60公里以上4个相距100公里以上,其中最远的通道支行相距225公里。虽然支行每口营业终了前将会计凭证及资料通过会计凭证影像系统扫描发送至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监督,并于次日上午将原件打包交邮局快递至中心支行,但由十会计核算风险点分散于中心支行和各支行间,出现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因此,中支要实施全而有效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较难,同时还增加了凭证扫瞄、凭证传递等风险和监督管理的工作量与成本。
(四)人员老化,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新时期央行会计发展的需要。十多年来支行人员由于“只出不进”,导致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不少人员难以胜任工作。据对怀化中支的调查,怀化中支所辖10个支行在岗会计人员平均年龄45岁,有的50多岁仍在一线岗位,由于年龄大、精力难以集中,加之所学知识落后,导致很多新业务操作不熟练,工作十分吃力。
二、全面上收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成推广为上收提供了现实保障。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大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和推广力度,如大额、小额支付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系统)即将上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稳步推进,跨行结算和国库资金划拨不再需要手工传递凭证和到人民银行实地清算资金,县级支行会计业务锐减,国库实行全国数据集中,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所剩无几,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二)商业银行会计集中成为上收的重要外部推力。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已实行会计数据全省或全国集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大都集中到地(市)分行,电子汇划快捷方便。商业银行会计集中成为人民银行上收支行会计业务的重要外部推力。如商业银行县级机构不再生成会计报表,但按人民银行要求仍应分县缴纳财政性缴存款。同时,随着跨行支付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建设的完善,县域金融机构办理支付业务对当地人民银行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目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立的准备金账户仅仅起到清算国库资金的作用。
(三)县级支行发行库的大量撤销和全面实行财务集中报帐制为上收扫清了障碍。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尤其高速公路的建成,县级发行库将逐步被撤销。如2007年上瑞高速怀化段建成通车后,新晃、洪江两县(市)的发行库被撤销,目前仅剩下3个偏远县支行设有发行库。在建两条高速公路建成后,偏远县发行库也行将撤销,使支行货币发行业务趋于消失。此外,从2005年开始,怀化中支对县级支行已全面实行了财务集中报帐式管理,财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试运行,今后支行所有经费支出可以由中心支行集中列帐,县支行无须保留财务费用传票。
(四)上收后能有效防控会计风险,强化会计内控管理。目前会计核算主体虽然已集中到中心支行,但会计核算风险点依然分散在县支行各个网点,且因前台与后台相分离,监督管理存在时滞和脱节,尤其是重要空白凭证、人员管理、往帐信息录入与发送等风险点突出。全面上收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至中心支行集中办理,可以有效防控会计风险,确保会计核算安全。
(五)上收后能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其他部门。全面上收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后,支行可以充分整合现有的人力资源,缓解县支行人员少和老化问题,使支行会计部门专心致力于反洗钱、支付结算监督等管理工作。同时,对腾出人员可以通过轮训形式,提高业务素质,以达到适应新时期央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支行需解决的问题
(一)解决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履行会计监管职能缺乏信息支撑问题。会计核算业务全面上收至中心支行后,金融机构不在当地人民银行县支行开户清算,县支行履行支付结算、反洗钱、账户管理等会计监管职能因不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而丧失信息支撑,无法通过业务办理了解、监控金融机构资金头寸、往来去向情况,非现场监管面临困难,监管和服务脱节。
(二)给县域金融机构尤其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带来不便和增加成本支出问题。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县支行会计服务职能基本丧失,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到人行地(市)中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或通过上级行(社)办理,从而带来往返奔波的不便和增加成本的支出。四、稳妥做好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512作的建议
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工作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它牵涉到方方面面。因此,必须统筹兼顾,谨慎稳妥地进行。必须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一)合理整合支行会计人员,确保队伍稳定。全面上收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必然牵涉到会计人员的安排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妥善安置:一是在现有会计人员中优选一至两名会计管理人员,专门行使辖区支付清算、银行账户管理、反洗钱职责;二是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充实到支行国库、金融业务、人事政工等部门,充分发挥人尽其才。
(二)加强与金融机构相互衔接,妥善解决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上收过程中,人民银行应加强与开户金融机构的衔接沟通,实现整体联动,确保上收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农业发展银行、其它商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统一由其上级行与人民银行办理资金清算及财政性存款缴存等业务。农村信用社由于实行县(市)联社单独核算,支行取消会计核算业务时,建议市(州)农村信用联社成立清算中心并赋予支付清算职能(或委托一家信用社办理),在中心支行营业室开立账户。同时,各县(市)信用联社可在中心支行开设备付金账户,用于发行出入库等特殊用途。
(三)加快全国国库数据集中,直接通过全国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建议加快国库全国数据集中改革,全面取消支行国库资金通过会计核算系统手工清算的落后做法,全面开通县级支行国库与支付系统接口,直接通过支付系统快捷地清算资金。
(四)妥善解决未撤销发行库会计核算工作。未撤销发行库的支行上收会计核算业务后,发行支库实际上成了中心支行中心库的寄存库,出入库凭证必须纳入中心支行营业室记帐,采用“现金存取在当地办理,资金通过管辖行清算,帐务处理由中支完成”的模式处理。
(五)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建议与银监部门联合,利用先进的电子通讯工具,建立横纵向联网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资金头寸、大额可疑资金存取划转、账户开立使用等适时进行监测,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通过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深入开展检查,更好地履行会计监管职能。
(六)加快农村支付清算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完善系统内支付清算体系,每个乡镇网点加入现代化支付体系,配备备用电源和备用通讯线路应对农村供电不稳,解决农村支付清算瓶颈。同时,人民银行和市,(州)农村信用联社或委托信用社应加强对县级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各项服务措施,方便快捷地为基层金融机构办理支付清算,降低成本支出。
一、当前县支行会计核算的基本现状
(一)制度约束,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逐步减少人员闲置,而其它部门人员紧缺。怀化中支下辖10个县(市)支行,共有四十名会计人员,每个支行均配备四人。随着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上线运行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逐步建立,近年来会计业务量呈不断锐减之势。调查显示,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下辖10个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日均10笔,其中国库同城核算业务5笔,占日均业务量的50%,且业务集中在上午10点到12点(见表一),个别行有的工作日甚至无一笔业务发生。如果支行国库部门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直接清算(有预留接口,湖南省浏阳支行已试点运行),或实行全国国库数据集中改革,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将再萎缩一半以上。山于会计核算业务发起无固定时间,支付系统运行期间随时可能发生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在岗全天等候,难以安排其它工作,人浮于事现象严重,形成人力资源闲置浪费。
(二)岗多分散,不利于风险防范。目前基层支行会计、国库、发行业务系统独立运行,共有15个业务系统,仅会计就有11个系统,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需设置40个以上岗位。如ABS系统规定每个网点必须设置记帐、复核、网点主管三个岗位,虽然这些岗位业务量不大,但按照制度规定不能相互兼岗。因此,如遇到会计人员休假、开会、出差就难免会出现违规兼岗、业务交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网点多而分散,中支会计监管力不从心。以怀化市为例,怀化中支下辖10个支行,这10个支行中有6个相距中支60公里以上4个相距100公里以上,其中最远的通道支行相距225公里。虽然支行每口营业终了前将会计凭证及资料通过会计凭证影像系统扫描发送至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进行监督,并于次日上午将原件打包交邮局快递至中心支行,但由十会计核算风险点分散于中心支行和各支行间,出现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因此,中支要实施全而有效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较难,同时还增加了凭证扫瞄、凭证传递等风险和监督管理的工作量与成本。
(四)人员老化,知识结构单一,难以适应新时期央行会计发展的需要。十多年来支行人员由于“只出不进”,导致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老化现象十分严重,不少人员难以胜任工作。据对怀化中支的调查,怀化中支所辖10个支行在岗会计人员平均年龄45岁,有的50多岁仍在一线岗位,由于年龄大、精力难以集中,加之所学知识落后,导致很多新业务操作不熟练,工作十分吃力。
二、全面上收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成推广为上收提供了现实保障。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大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和推广力度,如大额、小额支付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系统)即将上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稳步推进,跨行结算和国库资金划拨不再需要手工传递凭证和到人民银行实地清算资金,县级支行会计业务锐减,国库实行全国数据集中,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所剩无几,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二)商业银行会计集中成为上收的重要外部推力。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已实行会计数据全省或全国集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大都集中到地(市)分行,电子汇划快捷方便。商业银行会计集中成为人民银行上收支行会计业务的重要外部推力。如商业银行县级机构不再生成会计报表,但按人民银行要求仍应分县缴纳财政性缴存款。同时,随着跨行支付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建设的完善,县域金融机构办理支付业务对当地人民银行的依赖程度大为降低,目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立的准备金账户仅仅起到清算国库资金的作用。
(三)县级支行发行库的大量撤销和全面实行财务集中报帐制为上收扫清了障碍。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尤其高速公路的建成,县级发行库将逐步被撤销。如2007年上瑞高速怀化段建成通车后,新晃、洪江两县(市)的发行库被撤销,目前仅剩下3个偏远县支行设有发行库。在建两条高速公路建成后,偏远县发行库也行将撤销,使支行货币发行业务趋于消失。此外,从2005年开始,怀化中支对县级支行已全面实行了财务集中报帐式管理,财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试运行,今后支行所有经费支出可以由中心支行集中列帐,县支行无须保留财务费用传票。
(四)上收后能有效防控会计风险,强化会计内控管理。目前会计核算主体虽然已集中到中心支行,但会计核算风险点依然分散在县支行各个网点,且因前台与后台相分离,监督管理存在时滞和脱节,尤其是重要空白凭证、人员管理、往帐信息录入与发送等风险点突出。全面上收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至中心支行集中办理,可以有效防控会计风险,确保会计核算安全。
(五)上收后能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其他部门。全面上收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后,支行可以充分整合现有的人力资源,缓解县支行人员少和老化问题,使支行会计部门专心致力于反洗钱、支付结算监督等管理工作。同时,对腾出人员可以通过轮训形式,提高业务素质,以达到适应新时期央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支行需解决的问题
(一)解决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履行会计监管职能缺乏信息支撑问题。会计核算业务全面上收至中心支行后,金融机构不在当地人民银行县支行开户清算,县支行履行支付结算、反洗钱、账户管理等会计监管职能因不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而丧失信息支撑,无法通过业务办理了解、监控金融机构资金头寸、往来去向情况,非现场监管面临困难,监管和服务脱节。
(二)给县域金融机构尤其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带来不便和增加成本支出问题。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县支行会计服务职能基本丧失,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到人行地(市)中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或通过上级行(社)办理,从而带来往返奔波的不便和增加成本的支出。四、稳妥做好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512作的建议
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工作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它牵涉到方方面面。因此,必须统筹兼顾,谨慎稳妥地进行。必须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一)合理整合支行会计人员,确保队伍稳定。全面上收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必然牵涉到会计人员的安排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妥善安置:一是在现有会计人员中优选一至两名会计管理人员,专门行使辖区支付清算、银行账户管理、反洗钱职责;二是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充实到支行国库、金融业务、人事政工等部门,充分发挥人尽其才。
(二)加强与金融机构相互衔接,妥善解决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的资金清算。上收过程中,人民银行应加强与开户金融机构的衔接沟通,实现整体联动,确保上收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农业发展银行、其它商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统一由其上级行与人民银行办理资金清算及财政性存款缴存等业务。农村信用社由于实行县(市)联社单独核算,支行取消会计核算业务时,建议市(州)农村信用联社成立清算中心并赋予支付清算职能(或委托一家信用社办理),在中心支行营业室开立账户。同时,各县(市)信用联社可在中心支行开设备付金账户,用于发行出入库等特殊用途。
(三)加快全国国库数据集中,直接通过全国支付系统清算资金。建议加快国库全国数据集中改革,全面取消支行国库资金通过会计核算系统手工清算的落后做法,全面开通县级支行国库与支付系统接口,直接通过支付系统快捷地清算资金。
(四)妥善解决未撤销发行库会计核算工作。未撤销发行库的支行上收会计核算业务后,发行支库实际上成了中心支行中心库的寄存库,出入库凭证必须纳入中心支行营业室记帐,采用“现金存取在当地办理,资金通过管辖行清算,帐务处理由中支完成”的模式处理。
(五)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建议与银监部门联合,利用先进的电子通讯工具,建立横纵向联网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资金头寸、大额可疑资金存取划转、账户开立使用等适时进行监测,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通过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深入开展检查,更好地履行会计监管职能。
(六)加快农村支付清算体系建设,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快农村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帮助农村信用社建立完善系统内支付清算体系,每个乡镇网点加入现代化支付体系,配备备用电源和备用通讯线路应对农村供电不稳,解决农村支付清算瓶颈。同时,人民银行和市,(州)农村信用联社或委托信用社应加强对县级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各项服务措施,方便快捷地为基层金融机构办理支付清算,降低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