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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不仅建立了相应的程序和意见反馈制度,还建立了日常协商的渠道和加强政协委员管理的一些规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建设还存在着制度规定比较原则、职能边界模糊不清、协商成果转化不太理想、结构运行衔接不够等问题。借鉴已有的基层实践经验,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创新、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和发展,应着力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政协的重要渠道作用、委员的履职主体作用和群众的探索创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