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期不断接到群众举报,陕西省岐山县朝阳花园小区项目,没有任何手续,违法圈占土地,向社会公开售房。老百姓担忧,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买房都是多年积攒的血汗钱,怕自己的钱财打水漂。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形同虚设,老百姓的利益无法保障。
6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岐山县凤鸣西路的朝阳花园售楼部。在一面墙上,记者看到挂着3#、4#楼房销售进度表。进度表显示:3#、4#楼为6层建筑,共计有100套房子,已登记销售过半。记者以要购买房子为由,向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打听该楼盘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占地14亩多,是宝鸡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总规划有三幢楼,户型面积是90到130平方米不等。先建后面三、四号的6层楼,最后建临街的这幢12层楼。这个楼盘的销售很火爆,三、四号楼每层的价钱都不一样,三层每平方米是2860元,四层是2738元,想买的话,可得抓紧时间登记。你可以先登记房子,缴纳定金,然后等我们通知签购房合同,签合同时再缴纳首付款。”
记者在售楼部没有看到该楼盘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但据工作人员说:“我们手续齐全,手续都在公司,这里没有。等签合同时,会给你看相关手续的。这个开发商就是岐山人,只是挂靠宝鸡海隆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记者离开售楼部,来到位于售楼部后面的该楼盘工地。工地大部分还是杂草丛生的平地,四周全了一圈简易围墙,南边那块地正在打竖井,进行物探施工。北边空地上堆放着钢材等建筑材料,有推土机在平整场地。
6月30日,记者就朝阳花园违法售房一事采访了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该大队杨副队长说:“接到贵社的采访函后,立即对其售楼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不具备房屋预售条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销售宣传。我们于6月29日对朝阳花园售楼部进行了查封,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没能发现该公司的具体销售行为,也不能断定销售收入。因为你们媒体的监督,确认该公司没有预售证而在售房,局里很重视,批示监察大队进行查封的。”记者询问对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是怎样时,该监察大队规划管理中队的朱队长说:“处罚决定结果要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出来。”结束在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的采访,记者来到朝阳花园售楼部,看到该售楼部依然开门迎客,毫无被查封的迹象。第二天上午仍然在营业。记者立即向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反映了该情况,但没有任何结果。
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张股长说,“朝阳花园项目后面的4.5亩地是宝鸡海隆公司于2005年11月8日通过招、拍、挂购买的岐山县武装部原弹药库旧址,土地用途为住宅,手续齐全,我们已给该地块放线,准予施工。至于前面的10亩地,你去耕保股问问,他们知道情况。”
耕保股文股长告诉记者:“朝阳花园项目前面的地,是朝陽村以前的农贸市场,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现在该地块用作商品房开发,所有手续已经上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厅已经研究过了。目前已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
“在省政府批复未下来之前,绝对不能固、占土地,更不能搞任何建设开发,否则就是违法。”文股长说
记者在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办公室得到确认,朝阳花园项目没有上报任何建设开发材料,规划办对该项目也没有做过任何规划。
针对一些开发商私自开发集体建设用地建商品楼欺骗消费者的违规行为,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明令指出: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新建农村村民住宅等。
但一起典型的违法占地建设事件,居然能在岐山县得以畅行无阻,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何在?政府监管部门听任土地违法事件发生,老百姓情何以堪?
截至记者发稿,岐山县市容监察大队未能提供对于朝阳花园违规售房的处罚决定结果。而令记者奇怪的是,15个工作日都没有处罚决定结果,岐山县住建局却于7月13日对该项目中的4.5亩地颁发了所有规划手续。处罚很难,颁证很快,这就是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大力支持”。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尚不得而知,可老百姓的权益又有谁来维护呢?
本刊对此事件的发展将继续关注。
6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岐山县凤鸣西路的朝阳花园售楼部。在一面墙上,记者看到挂着3#、4#楼房销售进度表。进度表显示:3#、4#楼为6层建筑,共计有100套房子,已登记销售过半。记者以要购买房子为由,向售楼部一位工作人员打听该楼盘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占地14亩多,是宝鸡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总规划有三幢楼,户型面积是90到130平方米不等。先建后面三、四号的6层楼,最后建临街的这幢12层楼。这个楼盘的销售很火爆,三、四号楼每层的价钱都不一样,三层每平方米是2860元,四层是2738元,想买的话,可得抓紧时间登记。你可以先登记房子,缴纳定金,然后等我们通知签购房合同,签合同时再缴纳首付款。”
记者在售楼部没有看到该楼盘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但据工作人员说:“我们手续齐全,手续都在公司,这里没有。等签合同时,会给你看相关手续的。这个开发商就是岐山人,只是挂靠宝鸡海隆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记者离开售楼部,来到位于售楼部后面的该楼盘工地。工地大部分还是杂草丛生的平地,四周全了一圈简易围墙,南边那块地正在打竖井,进行物探施工。北边空地上堆放着钢材等建筑材料,有推土机在平整场地。
6月30日,记者就朝阳花园违法售房一事采访了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该大队杨副队长说:“接到贵社的采访函后,立即对其售楼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不具备房屋预售条件,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销售宣传。我们于6月29日对朝阳花园售楼部进行了查封,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我们在执法的过程中,没能发现该公司的具体销售行为,也不能断定销售收入。因为你们媒体的监督,确认该公司没有预售证而在售房,局里很重视,批示监察大队进行查封的。”记者询问对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是怎样时,该监察大队规划管理中队的朱队长说:“处罚决定结果要1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出来。”结束在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的采访,记者来到朝阳花园售楼部,看到该售楼部依然开门迎客,毫无被查封的迹象。第二天上午仍然在营业。记者立即向岐山县市容城建监察大队反映了该情况,但没有任何结果。
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张股长说,“朝阳花园项目后面的4.5亩地是宝鸡海隆公司于2005年11月8日通过招、拍、挂购买的岐山县武装部原弹药库旧址,土地用途为住宅,手续齐全,我们已给该地块放线,准予施工。至于前面的10亩地,你去耕保股问问,他们知道情况。”
耕保股文股长告诉记者:“朝阳花园项目前面的地,是朝陽村以前的农贸市场,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现在该地块用作商品房开发,所有手续已经上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省厅已经研究过了。目前已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
“在省政府批复未下来之前,绝对不能固、占土地,更不能搞任何建设开发,否则就是违法。”文股长说
记者在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办公室得到确认,朝阳花园项目没有上报任何建设开发材料,规划办对该项目也没有做过任何规划。
针对一些开发商私自开发集体建设用地建商品楼欺骗消费者的违规行为,陕西省国土资源部门明令指出: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新建农村村民住宅等。
但一起典型的违法占地建设事件,居然能在岐山县得以畅行无阻,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何在?政府监管部门听任土地违法事件发生,老百姓情何以堪?
截至记者发稿,岐山县市容监察大队未能提供对于朝阳花园违规售房的处罚决定结果。而令记者奇怪的是,15个工作日都没有处罚决定结果,岐山县住建局却于7月13日对该项目中的4.5亩地颁发了所有规划手续。处罚很难,颁证很快,这就是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大力支持”。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尚不得而知,可老百姓的权益又有谁来维护呢?
本刊对此事件的发展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