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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使耕地面积持续减少,步入“十四五”时期,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将持续增大,同时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把握好粮食安全的主动权显极为重要。2020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就明确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且十四五期间将沿用此主题,可见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
关键词: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开发;耕地红线
土地是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不可再生资源。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助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但各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一、建设用地规模突破控制指标、人口发展与城乡建设用地变化匹配不协调、违法占耕等情况仍有存在,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诚然,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是各地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本人结合实际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社会发展需求和谐统一提出几点思考。
1·切实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虽然地域广阔,但人口基数较大,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我国承载了世界20%以上的人口,但总体耕地面积却不足世界的10%,并且耕地面积持续缩减[1]。现阶段,我国耕地面积保持在18亿亩以上,人均占有面积约1.4亩,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方面“十三五”期间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使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粗放用地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需要坚实有力的土地保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贯彻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及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都迫切需要我们转变用地观念,实施“精准用地”模式,破解供需瓶颈。在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中,必须要转变以获取财政收入、经济增长为目的,盲目以土地促招商、促投资的发展思路,要着眼于全局,统筹于长远,结合城市定位、发展需要,始终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全过程,更加理性和科学进行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和批后监管,将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2·做好宏观调控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有的城市城乡建设用地严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注重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张而忽视城市人口的规模聚集,造成人口发展与城乡建设用地不匹配,为改变此情况,一要坚持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城乡用地规模的刚性约束,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原则,走内涵挖掘道路,二要逐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区位调整、规范整合、农村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的有效举措,三要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等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二是深化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成果的运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是通过对评价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利用现状、规划现状、人口、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从而全面掌握本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各地应提升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其更新评价成果运用的重视程度,从政府层面统筹成果运用,推进评价成果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使评价结果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管理决策及相关规划、计划制定的决策支持,促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将节约集约落到实处。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评价标准,针对各区域节约集约程度不一实施不同的用地策略。对土地利用强度较大,用地紧缺的,要更加注重内涵挖掘,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利用强度偏低的,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控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使用环节严格准入条件、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用地标准、投入产出强度。在土地出让过程用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政策,逐步减少划拨用地范围;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提高土地使用税,缩小不同级别,不同用途土地征收额的差距,提高土地使用成本。要将土地节约集约纳入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目标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
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也是14亿人口的生命线,新冠肺炎疫情,让全社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粮食安全乃是安邦定国的头等大事,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一是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探索通过大数据对基本农田进行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实施开源节流并举,强化生态保护,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二是针对当前耕地保护中存在的耕地补偿制度执行不到位、占优补劣、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不高、随意将基本农田区位进行调整达到用地目的等实际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首先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对因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和质量下降要严肃问责,其次要提高土地开发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升土地整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改良途径和手段,严格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数量质量到位;三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目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批先建”、违法乱建、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变相改变农业设施用途,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情况依然存在,在卫片执法检查和实地巡查过程中,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于在违法违规用地中失职渎职的部门、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四是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建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
总结语: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耕地人均占有量少,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全社会要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融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土地利用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将节约集约用地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守护好人与自然生存发展的根基。
参考文献
[1]陈建军. 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写在第29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J]. 南方国土资源, 2019, 000(007):6-9.
关键词: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合理开发;耕地红线
土地是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不可再生资源。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助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但各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一、建设用地规模突破控制指标、人口发展与城乡建设用地变化匹配不协调、违法占耕等情况仍有存在,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诚然,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是各地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本人结合实际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土地利用与社会发展需求和谐统一提出几点思考。
1·切实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虽然地域广阔,但人口基数较大,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我国承载了世界20%以上的人口,但总体耕地面积却不足世界的10%,并且耕地面积持续缩减[1]。现阶段,我国耕地面积保持在18亿亩以上,人均占有面积约1.4亩,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一方面“十三五”期间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使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土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粗放用地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需要坚实有力的土地保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贯彻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及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都迫切需要我们转变用地观念,实施“精准用地”模式,破解供需瓶颈。在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中,必须要转变以获取财政收入、经济增长为目的,盲目以土地促招商、促投资的发展思路,要着眼于全局,统筹于长远,结合城市定位、发展需要,始终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全过程,更加理性和科学进行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和批后监管,将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2·做好宏观调控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有的城市城乡建设用地严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注重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张而忽视城市人口的规模聚集,造成人口发展与城乡建设用地不匹配,为改变此情况,一要坚持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城乡用地规模的刚性约束,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原则,走内涵挖掘道路,二要逐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区位调整、规范整合、农村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的有效举措,三要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等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二是深化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成果的运用。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是通过对评价区域内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利用现状、规划现状、人口、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从而全面掌握本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各地应提升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其更新评价成果运用的重视程度,从政府层面统筹成果运用,推进评价成果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使评价结果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管理决策及相关规划、计划制定的决策支持,促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三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将节约集约落到实处。要结合各地实际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评价标准,针对各区域节约集约程度不一实施不同的用地策略。对土地利用强度较大,用地紧缺的,要更加注重内涵挖掘,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对土地利用强度偏低的,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控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在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使用环节严格准入条件、功能分区、用地规模、用地标准、投入产出强度。在土地出让过程用要充分引入市场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政策,逐步减少划拨用地范围;可运用经济手段,通过提高土地使用税,缩小不同级别,不同用途土地征收额的差距,提高土地使用成本。要将土地节约集约纳入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目标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
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国粮食安全的生命线,也是14亿人口的生命线,新冠肺炎疫情,让全社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粮食安全乃是安邦定国的头等大事,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一是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探索通过大数据对基本农田进行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实施开源节流并举,强化生态保护,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二是针对当前耕地保护中存在的耕地补偿制度执行不到位、占优补劣、土地开发整理质量不高、随意将基本农田区位进行调整达到用地目的等实际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首先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对因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和质量下降要严肃问责,其次要提高土地开发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升土地整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土地改良途径和手段,严格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数量质量到位;三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目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未批先建”、违法乱建、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变相改变农业设施用途,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情况依然存在,在卫片执法检查和实地巡查过程中,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于在违法违规用地中失职渎职的部门、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四是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建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
总结语: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耕地人均占有量少,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全社会要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融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土地利用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将节约集约用地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守护好人与自然生存发展的根基。
参考文献
[1]陈建军. 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写在第29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J]. 南方国土资源, 2019, 000(0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