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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连的桥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而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代表国家行政的执法机关,是国家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受国家委托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权力的部门,是国家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中,它是保障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国家经济建设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部门职权范围越来越大,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差,不廉洁的执法行为甚至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此类犯罪虽然为数少,但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且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政府威信,挫伤了人民群众进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更有利于打击犯罪,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1、大案要案逐年增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此类案件的犯罪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上百万元、上千万;犯罪主体从一般干部到科局级干部、地厅级干部不断延伸。
2、犯罪主体趋于团伙化。这类案件往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实施。因为在行政执法领域,某项执法行为的实施往往并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通常有一定的审批制度或领导把关制度。因此,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往往表现为基层执法人员与中层领导合伙作案,欺上瞒下。他们在某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关照、互相利用,结伙作案。
?? 3、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关键岗位是案件高发区。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掌握一定审批、税收、管理、处罚等权力的岗位是案件的高发区。从现实情况看,无论是行政执法系统的哪一类行业,涉案人员所处的岗位均是有实质权力的岗位,他们极容易成为某些投机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而这些人也极易使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以权谋私、以权谋钱、无本万利。
4、隐形性强,不易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犯罪行为多是利用职务之便,因而具有极强的隐形性。首先,其犯罪行为有职务光环的掩护和职务权力的遮拦。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务人员行使职权不允许阻止和干扰,其职务犯罪行为给人们的印象是在履行职务,不是犯罪。其次,其犯罪过程极为隐蔽,知情者甚少,如受贿犯罪,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行为。再次,犯罪后果也不易发现,行政人员执法犯罪中,除造成重大后果的易发现外,其他犯罪均不易发现。因此,此类犯罪不易被查处。
5、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和阻力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不仅如前所述具有隐形性,而且由于犯罪分子文化素质高,熟悉国家政策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性质和后果有明确认识,善于钻法律空子,作案手段高明,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使侦查工作难度较大。同时,犯罪分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权,社会关系网络复杂,案件查处的干扰和阻力大。
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1、法制意识淡薄。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对所担负的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缺乏责任感,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一些发案单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单位个别领导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2、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自己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一些受贿案件和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认为向自己行贿的都是自己的老朋友、老部下,或者有求于自己,而且他们也通过自己的行为谋取了利益,认为他们绝不会出卖自己。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
3、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行政执法人员中职务犯罪的,工作时间一般较长,在业务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但他们中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多种分配方式的差距和低薪也是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诱因。多种分配方式的收入差距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也产生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而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执法人员收入增长却远低于一些先富者。这样,一方面是经济效益为上的社会现象,另一方面是掌权者、管理者的贫困。在巨大物质利益反差的刺激与诱惑下,执法人员往往会心态失衡,不甘面对清贫,从而陷入了权钱交易的旋涡。
三、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1、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再好的制度也存在漏洞和执行两方面的问题,自律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之一。因此,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力,不越权不失职,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形成自律与监督机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行政执法人员要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2、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行政执法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执法权力运作的封闭性导致群众很难监督。执法部门要将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防止执法人员权力滥用及失职渎职。要扩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范围,除关系到国家安全等特殊事项外,所有的运行程序和规范都应公开,便于群众对行政执法权的全方位监督,促使行政执法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在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应建立行政事项告知制度和公开论证制度,避免一人或几个人说了算,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3、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不是万能的,只有建立和完善严密的权力监督法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要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法律制度。每个单位、每个行业要针对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特点,分析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创新权力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有关职能部门应将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掌握人财物的关键人员和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行政执法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列为监督重点。
4、加大打击和预防工作力度。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行政执法人员妨害经济建设、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各类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确保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各项措施,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预防的前瞻性,努力创造“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法制环境。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宜春 336300)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连的桥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而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对策
代表国家行政的执法机关,是国家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受国家委托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权力的部门,是国家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中,它是保障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国家经济建设良性循环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部门职权范围越来越大,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加之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差,不廉洁的执法行为甚至职务犯罪时有发生。此类犯罪虽然为数少,但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且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影响了政府威信,挫伤了人民群众进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更有利于打击犯罪,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1、大案要案逐年增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此类案件的犯罪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上百万元、上千万;犯罪主体从一般干部到科局级干部、地厅级干部不断延伸。
2、犯罪主体趋于团伙化。这类案件往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实施。因为在行政执法领域,某项执法行为的实施往往并不是由哪一个人说了算,通常有一定的审批制度或领导把关制度。因此,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往往表现为基层执法人员与中层领导合伙作案,欺上瞒下。他们在某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相联系、互相关照、互相利用,结伙作案。
?? 3、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的关键岗位是案件高发区。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掌握一定审批、税收、管理、处罚等权力的岗位是案件的高发区。从现实情况看,无论是行政执法系统的哪一类行业,涉案人员所处的岗位均是有实质权力的岗位,他们极容易成为某些投机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而这些人也极易使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以权谋私、以权谋钱、无本万利。
4、隐形性强,不易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犯罪行为多是利用职务之便,因而具有极强的隐形性。首先,其犯罪行为有职务光环的掩护和职务权力的遮拦。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务人员行使职权不允许阻止和干扰,其职务犯罪行为给人们的印象是在履行职务,不是犯罪。其次,其犯罪过程极为隐蔽,知情者甚少,如受贿犯罪,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行为。再次,犯罪后果也不易发现,行政人员执法犯罪中,除造成重大后果的易发现外,其他犯罪均不易发现。因此,此类犯罪不易被查处。
5、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和阻力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不仅如前所述具有隐形性,而且由于犯罪分子文化素质高,熟悉国家政策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性质和后果有明确认识,善于钻法律空子,作案手段高明,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使侦查工作难度较大。同时,犯罪分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权,社会关系网络复杂,案件查处的干扰和阻力大。
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1、法制意识淡薄。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对所担负的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缺乏责任感,对自己要求不严格。一些发案单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单位个别领导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2、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自己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一些受贿案件和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认为向自己行贿的都是自己的老朋友、老部下,或者有求于自己,而且他们也通过自己的行为谋取了利益,认为他们绝不会出卖自己。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
3、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行政执法人员中职务犯罪的,工作时间一般较长,在业务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但他们中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多种分配方式的差距和低薪也是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诱因。多种分配方式的收入差距导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也产生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而作为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执法人员收入增长却远低于一些先富者。这样,一方面是经济效益为上的社会现象,另一方面是掌权者、管理者的贫困。在巨大物质利益反差的刺激与诱惑下,执法人员往往会心态失衡,不甘面对清贫,从而陷入了权钱交易的旋涡。
三、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
1、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再好的制度也存在漏洞和执行两方面的问题,自律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之一。因此,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力,不越权不失职,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形成自律与监督机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行政执法人员要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2、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行政执法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执法权力运作的封闭性导致群众很难监督。执法部门要将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防止执法人员权力滥用及失职渎职。要扩大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范围,除关系到国家安全等特殊事项外,所有的运行程序和规范都应公开,便于群众对行政执法权的全方位监督,促使行政执法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在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应建立行政事项告知制度和公开论证制度,避免一人或几个人说了算,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3、坚持制度监督。教育不是万能的,只有建立和完善严密的权力监督法律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要根据行政权力运行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法律制度。每个单位、每个行业要针对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特点,分析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创新权力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有关职能部门应将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掌握人财物的关键人员和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行政执法领域内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列为监督重点。
4、加大打击和预防工作力度。检察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行政执法人员妨害经济建设、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各类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确保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此同时,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各项措施,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预防的前瞻性,努力创造“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法制环境。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宜春 33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