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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已成为党建的中心工作。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理顺党政关系、提高党员素质等几方面对此问题作了探讨。
[关键词]改进 领导方式 执政能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提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党的领导长远稳固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大计,需要全党同志长期不懈的、多方面的艰苦努力。
一、党要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政权组织,掌控国家权力
首先,党的长期执政,是通过使党进入国家政权组织、使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来实现的。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是在国家政权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而不是在国家政权之外。
依法进入国家政权组织,就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照宪法规定,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进入国家政权组织,首先就要选派党员依法通过选举进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其次,党要依照法律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并通过在国家机关的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保持党推荐的干部依法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党委在同级国家政权组织中必须保障其领导核心的作用,必须保障国家权力机关中共产党员居于多数;同时,在国家政权中工作的党员要以执政党意识,自觉维护党的路线和方针,保证党的路线和主张在国家政权体系内依法贯彻实施。
二、必须保证将党的路线和主张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作为执政党,当然要在全国贯彻党的执政理念、党对经济政治的大政方针和对社会管理方面的主张和决定。但是,执政党也不能简单的将本党的方针、主张、决定,直接变成国家政权的管理活动和行为,不能简单的以本党的方针、政策、主张、决定作为全体公民服从的依据。面对全体公民,执政党必须将本党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的政策、方针、主张和决定提交出来,参与和从事立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决定被国家立法机关所接受和通过,以至上升為法律、政策和指导方针。由于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党员代表占多数,就可以确保党制定的大政方针、政策主张能够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这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可靠基础。
三、正确理顺党政关系,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施职权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来体现的,它集中反映了党和国家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
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之后,就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一级党的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目前,由于党组织与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还不够十分顺畅,体现全党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某些干扰,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的权威都受到影响。这显然不利于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首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选举国家各职能机关的领导人,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不能将这种履行法定权利的行为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而不是干预或代替他们履行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的领导,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其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行为,而不是直接干预或代替他们履行职能。执掌各级政府领导权的都是各级党委推荐当选的党的干部,他们领导政府的行政行为本身就是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权利和实施社会管理,这本身就体现着党的领导。
另外,不能将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党要通过政治、干部和法律来体现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最后,各级党委要支持各部门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更多的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的情况下,保证步调一致的实现党的执政意图和主张。这实际上是对各级党委赋予更大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促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
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我们党执政的最更本的目的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应是以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而民主正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手段和途径。
民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二是党内民主。二者中,党内民主最关键。发展党内民主涉及的内容很广泛,而民主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在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目前我们面临两个基本任务:一是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发挥好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效能;二是要理顺各项制度,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系统。因此,我们有必要按照科学运作的要求对党内已有的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和协调,以提高制度的整体效能,不断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进程。
五、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和干部的整体素质
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最终取决于全体党员和干部素质的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随着时代的不同,党的任务的不同,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化。我们党从一个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变为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执政党,这就对党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不仅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还必须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否则,不仅党的先进性难以体现,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也难以提高。
[关键词]改进 领导方式 执政能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提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党的领导长远稳固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大计,需要全党同志长期不懈的、多方面的艰苦努力。
一、党要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国家政权组织,掌控国家权力
首先,党的长期执政,是通过使党进入国家政权组织、使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来实现的。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是在国家政权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而不是在国家政权之外。
依法进入国家政权组织,就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来进行。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照宪法规定,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进入国家政权组织,首先就要选派党员依法通过选举进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其次,党要依照法律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并通过在国家机关的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保持党推荐的干部依法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党委在同级国家政权组织中必须保障其领导核心的作用,必须保障国家权力机关中共产党员居于多数;同时,在国家政权中工作的党员要以执政党意识,自觉维护党的路线和方针,保证党的路线和主张在国家政权体系内依法贯彻实施。
二、必须保证将党的路线和主张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作为执政党,当然要在全国贯彻党的执政理念、党对经济政治的大政方针和对社会管理方面的主张和决定。但是,执政党也不能简单的将本党的方针、主张、决定,直接变成国家政权的管理活动和行为,不能简单的以本党的方针、政策、主张、决定作为全体公民服从的依据。面对全体公民,执政党必须将本党的有关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的政策、方针、主张和决定提交出来,参与和从事立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和决定被国家立法机关所接受和通过,以至上升為法律、政策和指导方针。由于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党员代表占多数,就可以确保党制定的大政方针、政策主张能够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这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可靠基础。
三、正确理顺党政关系,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施职权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通过党的领导体制来体现的,它集中反映了党和国家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
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之后,就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一级党的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目前,由于党组织与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还不够十分顺畅,体现全党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某些干扰,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的权威都受到影响。这显然不利于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首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选举国家各职能机关的领导人,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不能将这种履行法定权利的行为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而不是干预或代替他们履行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的领导,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其次,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行为,而不是直接干预或代替他们履行职能。执掌各级政府领导权的都是各级党委推荐当选的党的干部,他们领导政府的行政行为本身就是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权利和实施社会管理,这本身就体现着党的领导。
另外,不能将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党要通过政治、干部和法律来体现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最后,各级党委要支持各部门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更多的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的情况下,保证步调一致的实现党的执政意图和主张。这实际上是对各级党委赋予更大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发展党内民主,不断促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
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我们党执政的最更本的目的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应是以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为前提。而民主正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最好的手段和途径。
民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二是党内民主。二者中,党内民主最关键。发展党内民主涉及的内容很广泛,而民主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在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目前我们面临两个基本任务:一是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发挥好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效能;二是要理顺各项制度,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系统。因此,我们有必要按照科学运作的要求对党内已有的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和协调,以提高制度的整体效能,不断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民主化进程。
五、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和干部的整体素质
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最终取决于全体党员和干部素质的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随着时代的不同,党的任务的不同,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化。我们党从一个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变为领导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执政党,这就对党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不仅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还必须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否则,不仅党的先进性难以体现,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也难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