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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区域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确保我国团结统一、确保民族实行自治权、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主要是为了我国实行各民族之间平等繁荣、团结互助为主,为我国发展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对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特别完善,因此对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依然是当前非常重要的政治目标。
关键词: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其中55个少数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并制定相关的法律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当前我国一共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高达30个自治州以及120个自治县,相对来说是非常繁荣的,而少数民族政治制度也是确保我国统一且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相关少数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但当前的法制建设和少数民族发展的实际需求差距相对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少数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我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修正并公布实施,而且各民族自治区在遵循《宪法》和《自治法》相关规定的同时还根据有关规定的条例制定了238个相关自治条例,并作出了65个变通和补充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完善。而且在1979年来我国制定的390部法律当中就有84部涉及到民族问题,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过当前的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法律体系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需求差距还是略大,因此很容易出现以下现状和问题:
1、国家对当前民主政治法律体系的管理现状。当前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法》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相关进展还是有所不足,相对来说质量偏低而且有着相对浓厚的政治色彩,对于自治权的规定相对单一且原则化,并没有注重相关的细节。而且《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相关法律责任和制度的解释有所不足,大部分人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对法律条文产生不一样的理解,同时还无法找到相关法律的说明,因此无法做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甚至会出现法律政策衔接问题甚至内容不一致等问题,造成相关法律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2、地方对当前民主政治法律体系的管理现状。虽然我国当前大部分自治州和自治县(旗)等等都出现了相关的自治条例,但我国五个自治区的自治条例仍然处于草案阶段,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个自治区对于相关草案的修改历经十几年,但仍然产生了停滞,其根本原因还是内容过于注重经济利益问题,导致国家和地方自治区域的利益矛盾无法做到有效协调,而且大多数自治条例基本都的一般性的工作法规,对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运行方面相对不足,导致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很多地区的相关法规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在立法主体混乱和规定不统一的情况,而且内容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很难体现民族性和地方性,造成了可操作性不强等状况,甚至会出现相关工作盲目随性,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的倾向,对于少数民族权利的使用与维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完善的对策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以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样也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1、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国家方面的完善。由于当前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很容易出现立法规定不统一和立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对于立法机制的规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就是要依靠宪法对其他部门法和单行法的授权规定进行修正,一定要确保民族自治区的自治立法权统一于宪法授权,绝不能成为独立于宪法之外的权利,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自治的主体有序、立法规范且立法严谨。其次就是要优化民主自治立法程序的审批制度,相关自治条例一定要通过民族自治区域人大讨论后通过后即可生效,打破现有法律体系对于民族自治立法权的现状,加强相关法律条例的审批和实施效率。同时还要建立好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于各机关的关系进行明确,同时也要严格落实自治权,一定要在对当前民族自治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和修改外也要适应地区的现状和情况,同时也要确保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需求。
2、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地方方面的完善。在地方方面,对于五大自治区的相关条例制定以及修改是非常重要的,毕竟自治区作为自治地方的立法主体,一定要对自身的民族自治法律意识进行完善,要合理使用自治立法权和相关职责,加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相关法律设定。在对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宪法精神进行制定,整体内容要以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为主,要大力发展自治区域的地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事业,要严格保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少数民族的地方经济发展。其次就是要加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宣传活动了,一定要让各族人民懂法知法不犯法,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让法律的作用以及对于民众权利的维护深入人心,从而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结语
总之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完善是确保各族人民和谐安定、繁荣进步的基本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民族經济发展当中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让各民族利益拥有法律制度的切实保护。
参考文献:
[1]张会幈.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综合版),2003(04):6-7+20.
[2]张帆,吴大华.论《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地区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完善与实施[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05):130-134.
关键词: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
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其中55个少数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并制定相关的法律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当前我国一共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高达30个自治州以及120个自治县,相对来说是非常繁荣的,而少数民族政治制度也是确保我国统一且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相关少数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但当前的法制建设和少数民族发展的实际需求差距相对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少数民族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一、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现状
我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在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修正并公布实施,而且各民族自治区在遵循《宪法》和《自治法》相关规定的同时还根据有关规定的条例制定了238个相关自治条例,并作出了65个变通和补充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完善。而且在1979年来我国制定的390部法律当中就有84部涉及到民族问题,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过当前的民族区域自治自治法律体系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需求差距还是略大,因此很容易出现以下现状和问题:
1、国家对当前民主政治法律体系的管理现状。当前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法》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相关进展还是有所不足,相对来说质量偏低而且有着相对浓厚的政治色彩,对于自治权的规定相对单一且原则化,并没有注重相关的细节。而且《民族区域自治法》对于相关法律责任和制度的解释有所不足,大部分人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对法律条文产生不一样的理解,同时还无法找到相关法律的说明,因此无法做到有效的遵守和执行,甚至会出现法律政策衔接问题甚至内容不一致等问题,造成相关法律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2、地方对当前民主政治法律体系的管理现状。虽然我国当前大部分自治州和自治县(旗)等等都出现了相关的自治条例,但我国五个自治区的自治条例仍然处于草案阶段,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两个自治区对于相关草案的修改历经十几年,但仍然产生了停滞,其根本原因还是内容过于注重经济利益问题,导致国家和地方自治区域的利益矛盾无法做到有效协调,而且大多数自治条例基本都的一般性的工作法规,对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运行方面相对不足,导致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很多地区的相关法规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在立法主体混乱和规定不统一的情况,而且内容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很难体现民族性和地方性,造成了可操作性不强等状况,甚至会出现相关工作盲目随性,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的倾向,对于少数民族权利的使用与维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完善的对策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以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样也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1、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国家方面的完善。由于当前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很容易出现立法规定不统一和立法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因此对于立法机制的规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就是要依靠宪法对其他部门法和单行法的授权规定进行修正,一定要确保民族自治区的自治立法权统一于宪法授权,绝不能成为独立于宪法之外的权利,确保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自治的主体有序、立法规范且立法严谨。其次就是要优化民主自治立法程序的审批制度,相关自治条例一定要通过民族自治区域人大讨论后通过后即可生效,打破现有法律体系对于民族自治立法权的现状,加强相关法律条例的审批和实施效率。同时还要建立好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对于各机关的关系进行明确,同时也要严格落实自治权,一定要在对当前民族自治法律体系进行补充和修改外也要适应地区的现状和情况,同时也要确保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需求。
2、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地方方面的完善。在地方方面,对于五大自治区的相关条例制定以及修改是非常重要的,毕竟自治区作为自治地方的立法主体,一定要对自身的民族自治法律意识进行完善,要合理使用自治立法权和相关职责,加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相关法律设定。在对自治区自治条例的制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宪法精神进行制定,整体内容要以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为主,要大力发展自治区域的地方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事业,要严格保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少数民族的地方经济发展。其次就是要加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宣传活动了,一定要让各族人民懂法知法不犯法,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让法律的作用以及对于民众权利的维护深入人心,从而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结语
总之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完善是确保各族人民和谐安定、繁荣进步的基本准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民族經济发展当中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让各民族利益拥有法律制度的切实保护。
参考文献:
[1]张会幈.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综合版),2003(04):6-7+20.
[2]张帆,吴大华.论《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民族地区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完善与实施[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05):13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