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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督查组结束16个省市楼市调控督查之后,房产税扩围成为呼声最高的调控储备政策之一。湖南、湖北有可能成为继上海、重庆之后的下一批试点,而具体的政策至今迟迟未出,在业界和社会引起了很多猜想。房产税自2003年首次提出以来,已将近10年,在此期间有关的讨论不绝于耳。对于房产税的初衷、作用、难点,以及涉及到具体操作层面的相关问题,的确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以利于下一步试点工作的推行。
首先需要思考的是推出房产税的初衷何在。近年来,关于房产税的争论不断,支持者认为这是控制房价的有力手段,反对者认为房产税会加重百姓税赋,也有人担心因房产税用途不明会形成新的“土地财政”。尽管存在争议,但推出房产税却是大势所趋,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际惯例,对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是通行做法,一方面这部分税收可以作为政府财政和公共支出的来源之一,另一方面房产税也是完整的税收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至于房产税能否平抑房价,其长期意义大于短期价值。在调控的大背景下,房产税被寄予厚望,很多人期待房产税落地房价也应声而降。实际上,上海、重庆的试点证明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程度并未如预期。在房产税试点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对其初衷和作用应有正确的认识,特别是舆论更需正确引导。房产税的作用在于长期的政策设计,而不是为实现短期调控目标而做出的选择。房产税的主要功能在于,一是通过整合房地产领域的各种税费征收房产税,使地方政府获得稳定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二是通过对居民重要财产房产的征税,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三是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可以达到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作用。
正因房产税是虑及长远的一项改革,所以在推进中面临很多难题。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当下被普遍关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期试点的上海只针对增量住房,而重庆则是存量和增量都征税。在下一步的试点中,如果以“上海模式”为主导,征收难度小,社会的接受度也会高。但是,如果要建立起可持续的税收征管体制,长期来看应是对存量和增量都征税。这就需要与之配套的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比如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等。因此,在各地不同的房地产形势下,房产税能否全面铺开、具体细节的设置等难题仍需探索和完善。
在房产税试点逐步推进的过程中,还需解决顶层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制的问题。房产税关系到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征收、使用、管理等诸多环节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使之更顺利地推行。这是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首先需要思考的是推出房产税的初衷何在。近年来,关于房产税的争论不断,支持者认为这是控制房价的有力手段,反对者认为房产税会加重百姓税赋,也有人担心因房产税用途不明会形成新的“土地财政”。尽管存在争议,但推出房产税却是大势所趋,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际惯例,对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是通行做法,一方面这部分税收可以作为政府财政和公共支出的来源之一,另一方面房产税也是完整的税收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至于房产税能否平抑房价,其长期意义大于短期价值。在调控的大背景下,房产税被寄予厚望,很多人期待房产税落地房价也应声而降。实际上,上海、重庆的试点证明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程度并未如预期。在房产税试点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对其初衷和作用应有正确的认识,特别是舆论更需正确引导。房产税的作用在于长期的政策设计,而不是为实现短期调控目标而做出的选择。房产税的主要功能在于,一是通过整合房地产领域的各种税费征收房产税,使地方政府获得稳定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二是通过对居民重要财产房产的征税,可以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三是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可以达到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作用。
正因房产税是虑及长远的一项改革,所以在推进中面临很多难题。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当下被普遍关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期试点的上海只针对增量住房,而重庆则是存量和增量都征税。在下一步的试点中,如果以“上海模式”为主导,征收难度小,社会的接受度也会高。但是,如果要建立起可持续的税收征管体制,长期来看应是对存量和增量都征税。这就需要与之配套的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比如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等。因此,在各地不同的房地产形势下,房产税能否全面铺开、具体细节的设置等难题仍需探索和完善。
在房产税试点逐步推进的过程中,还需解决顶层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制的问题。房产税关系到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征收、使用、管理等诸多环节建立起完整的制度体系,使之更顺利地推行。这是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整体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