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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中国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和以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存在着各个方面的差异,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进行比较,取其所长。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婚礼和西方神证婚礼的差异以及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的不同的视角进行探索,以期通过对两种不同文化的比较,更好的认识社会本身。
【关键词】 神证婚礼;独立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TS9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4-0285-02
从婚礼中可以看出中西方的很多差异,而这些差异根源于中国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和以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的差异,进而导致中西方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中国的传统婚礼仪式上的主婚词是这样的。首先,由主婚人喊道:“一拜天地”。于是一对新人朝天一拜。这代表着向天地祈福,中国的传统儒家文明一直有着一种敬天法祖的习俗,对天地极为尊崇。拜天地也就是说这婚礼取得了天地的认同,是合法的。接着主婚人喊:“二拜高堂”。于是新人向男方的父母徐徐下拜。这一拜就奠定了一个家庭里上下尊卑的格局。在传统的中国家庭中,新妇要进家门必须取得男方父母的认可,否则就属于“淫奔”。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必须对公婆尽孝道,一旦公婆尤其是婆婆不认同这个儿媳的做法,那么儿子必须休妻,中国古代著名的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就是这一习俗的典型写照。这一拜也就注定新妇并不仅仅是嫁给这个男子,更加是成为这个家族的一个成员的体现,尽管这一成员的身份并不平等,更多的是扮演一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的角色。因此,中国古代的孝顺媳妇特别多,而孝顺媳妇一旦成了婆婆却又成为典型的恶婆婆。接着主婚人高喊:“夫妻对拜”。陌生的男子和同样陌生的女子就互相盈盈一拜。中国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夫新妇在拜堂前是不见面的,仅仅是凭借其他人的判断来进行婚嫁。但一旦这一拜下去就代表着双方的认同,一般不能再行反悔。最后主婚人喊道,礼成,送入洞房。但此时婚礼其实并没有结束,只有等双方在新房里喝了“合卺酒”后才真正结束。“卺”就是葫芦瓢,古人让男女双方各执半边,新婚之夜把葫芦瓢合为一体,就代表着生死相许,合二为一了。后来就演变成互相敬一杯“合卺酒”。现代社会常见的交杯酒其实是没有缘由的。
西方婚礼又别具一种特色。首先,神父说道:“你们是否是在耶稣基督的指引下来到这里接收神圣的婚姻洗礼的?”这时男女双方说道“是的”。这就代表着这是一种自由自愿的行为,双方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这也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接着神父问道:“那么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的问题,请在听完后回答。Jack 你是否愿意迎娶你身边这位姑娘做你的妻子,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她贫穷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终忠诚於她,相亲相爱,直到离开这个世界?”于是这个年轻的男子深情的看着对面的女子说;“我愿意”。这其实就是发出一个要约,要约的内容就是希望与对面的女子共度一生,并且等待着回应。接着神父就问道:“Rose你是否愿意嫁给你身边这位青年作为你丈夫,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他贫穷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终忠贞於她,相亲相爱,直到离开这个世界?”这个年轻女子便含羞带怯的低头说道“我愿意”。这其实就是对男子要约的一种承诺。于是男女双方缔结了一个协议,相守终生的协议。接着神父就说道:“现在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戒指是金的,代表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随身佩戴它,代表你们的爱也处处与对方相随;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戒指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交换戒指就是说交换合同文本,互相认同并且约定互相遵守这一份神圣的合约。神父接着便让男女双方说道:“Jack(Rose)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忠贞的妻子)。”这种宣示性的条款其实就是向神宣示自我的一个承诺,这种承诺受到独立第三方的公证,是不可更改、不可撤销的条款。这种公证是由神做出,具有最高效力。最后神父说道:“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根据神圣的圣经给我的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此时,合同的最终条款受到独立公证人的认可,向双方发出合同文本,宣告合同成立了。于是完整的神证婚礼仪式也就结束了。这种婚礼完全是一种双方自觉自愿签订的一份合约并且受到了神的公证。当然西方社会中最后协议解除合同的也不在少数,但至少形式上婚姻的合法性得到了保证。
中国的儒教式传统婚礼和西方基督教的神证婚礼在形式上迥异,对社会的影响也大不相同,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庭内部关系不同。首先,是对家庭的定义不同。中国传统婚礼后,一般公婆会对儿媳说:“你嫁入我们X 家,就怎么怎么样.”而不是说嫁给某个人将怎么怎么样。这是古代的家族制度决定的。中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家国一体的统治方式,中国有“诛九族”、“夷三族”等做法,个人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独的主体,从来都是从属于某个家族之内,个人的表现和家族的整体利益息息相关,家族的利益远远大于个人价值的追求,婚姻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追求个人的幸福,而是延续家族。所以说,中国的家庭更多的是家族,而婚姻更多的是两个家族的结合,而不是两个主体的结合。而西方,自从古罗马废除了家父权后,个人拥有完整的人格,婚姻的结合是两个个体的事情。西方的家庭更多的是核心家庭,也就是说小家庭。其次,家庭中不同辈分的人的关系不一样。中国社会中,一个女子嫁入一个家庭后,就意味着全盘接受了这个男人的亲属关系,需要对男人的整个家属圈中的长辈尊敬,尤其是应当对父母孝顺,否则就属于不孝,男子不仅可以休妻,甚至于可以送官府治罪。所以,女子对男方的父母极其恭敬,大致上不敢有违背。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形,但这种例外情形一般是受到社会所谴责的。在正统的中国家庭中,媳妇早上奉茶,晚上请安都是很正常的。对待父母从来都需要仰视,而没有平视的机会。上下关系很是分明。而在西方,小夫妻结婚后一般就搬离男方父母的家庭,组成自己的核心小家庭。女子对男方的父母也是保持着一种平等的交往关系,两代人之间的距离并没有东方那么远。在和男方的父母交流时基本能够在同一平台进行,一般也是直呼其名的,双方都不以为怪。而如果在中国就属于大大的忤逆了。
第二,对社会商业精神的影响不同。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建立过程和学习西方的过程紧密相连,很多经济学的理论被介绍进来,但是国内的商业环境却一直无法达到西方商业社会的文明程度,在商业中行贿受贿以及对权力的收买成为一个潜规则,而西方市场的确具有我们所不拥有的某种内涵。他们在市场竞争的时候更加注重一种信托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也许是从基督教的精神中衍生出来的。这一点在婚姻中也有很大体现。西方的神证婚礼,作为主婚人的神父是代表着上帝在人间行使一种信托责任,他是一种公正的代表,并不收取任何的费用,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在世俗社会中,这个独立第三方就应当是政府,行使社会赋予的信托责任,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商业环境而努力,而不是成为一个市场的参与者,一方面与民争利进入赢利性行业,另一方面却又沽售公权,完全违背了一种公众信托责任。而中国的婚礼是没有独立第三方的,主婚人是收取一定费用才会主持婚礼,并不是像西方一样,神父主持婚礼是为了对上帝行使信托责任。所以,中国从一开始就不认为社会中拥有超于其本身的第三方,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连主持婚礼都是收费的,在其他方面更加没有一种神圣的独立的第三方。放大到社会中,本应当成为独立第三方的政府却在某些时候成为一个有着利益代表的参与者,如同婚礼中收受谢礼的主婚人一样,总是有所倾向。同样的在交易双方的地位上,中国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参与者。金融危机下中国钢铁行业遭遇普遍的困难,各大企业纷纷寻求自救,而此时山东钢铁集团却要求收购日照钢铁,在遭受拒绝的时候却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迫使日照钢铁就范。
第三,对社会主流道德观的形成不同。传统上认为中国是一个注重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而西方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价值观为主的社会。但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情况却并不如此。中国古代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士有其土。每个人都是属于有着固定群体的人,而更多的个人却是属于自己的家族的一员,并不仅仅是自己。因此在满足个人利益之前,更多的要满足这个群体的利益。否则在面对外邦侵凌时就无法抵挡。后来发展成集体主义原则,也就是说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利益。在家庭中就是个人从属于大家庭,自己的奋斗在成就自己的梦想的同时,更多时候要符合家庭的期望。因此,社会上父母教育子女总是说:“孩子,要好好努力,我们家能不能出人头地,光大门楣,可就全靠你了”。其实中国社会一直是一个二元的社会,就是除了属于一个个原子般的家庭和小团体外,就仅仅是国家了,从来没有社会这一第三元素。个人只要对家中尽孝,为国尽忠就是一个合格的好人。却从来没有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三聚氰胺的事例就是明证,各个奶粉厂为自己企业增加了资产,为股东增加了财富,为职工增加了工资的同时,也为国家税收做了很大贡献,但就是缺乏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以致出现一场莫大的社会悲剧。同时,这一现象的出现也与信仰的缺乏有关。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什么至高的信仰,双方夫妻关系的维系依靠的只是一种比较世俗的道德观,而且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妻子与丈夫权利义务并不是对等的,一旦丈夫伤害了妻子,妻子却求告无门,而且得不到很好的补偿。而丈夫伤害妻子因为并没有一种神圣的力量约束监督自己,所以跨出那条看不见的线并没有很大的道德障碍。在中国厂家伤害消费者并没有什么道德障碍,消费者对厂家的索赔也异常艰难。如同丈夫伤害自己的妻子般那么理所当然,肆无忌惮。反观西方,因为是神证婚礼,在传统世俗社会外还有一个神在监督,而且违背婚姻的合约需要付出大量的补偿金,对受害方的救济手段比较充足。在世俗社会神就是公共利益,企业一般不会逾越一种社会公共利益的底线。因为西方企业在为自身谋福利的同时,也是一种对社会尽义务的过程,这就是传统清教徒价值观在现代社会的体现。而且一旦伤害了消费者,会有巨额的惩罚性赔偿,使得西方企业更加约束自己。同样西方社会中个人的社会责任看得更加重要,慈善和义工的盛行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当然,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差别是多层面的。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儒家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差异。从世界来看儒教是中国所特有的,它的精神使中国长期以来处于家产官僚体制当中,家族的荣誉,对皇权的效忠,是中国人一生挥之不去的。儒教中习以为常的不正直的官方独裁及死要面子的独特含义造成的后果是尔虞我诈,是普遍的不信任。新教建立信仰和伦理的生活方式共同体对于血缘共同体的优势将商业信任建立在每个个人的伦理品质的基础上,把调整的标准有计划的统一于上帝的意义。当然中国儒家有着重人情重伦理的特点是值得我们赞扬的地方,但同时法理和公共道德的缺乏却不足为道。所以中国应对古老的儒家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吸收别族文化的优秀部分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神证婚礼;独立第三方;社会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TS9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1-4128(2011)04-0285-02
从婚礼中可以看出中西方的很多差异,而这些差异根源于中国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和以基督教文化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的差异,进而导致中西方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中国的传统婚礼仪式上的主婚词是这样的。首先,由主婚人喊道:“一拜天地”。于是一对新人朝天一拜。这代表着向天地祈福,中国的传统儒家文明一直有着一种敬天法祖的习俗,对天地极为尊崇。拜天地也就是说这婚礼取得了天地的认同,是合法的。接着主婚人喊:“二拜高堂”。于是新人向男方的父母徐徐下拜。这一拜就奠定了一个家庭里上下尊卑的格局。在传统的中国家庭中,新妇要进家门必须取得男方父母的认可,否则就属于“淫奔”。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必须对公婆尽孝道,一旦公婆尤其是婆婆不认同这个儿媳的做法,那么儿子必须休妻,中国古代著名的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刘兰芝就是这一习俗的典型写照。这一拜也就注定新妇并不仅仅是嫁给这个男子,更加是成为这个家族的一个成员的体现,尽管这一成员的身份并不平等,更多的是扮演一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的角色。因此,中国古代的孝顺媳妇特别多,而孝顺媳妇一旦成了婆婆却又成为典型的恶婆婆。接着主婚人高喊:“夫妻对拜”。陌生的男子和同样陌生的女子就互相盈盈一拜。中国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夫新妇在拜堂前是不见面的,仅仅是凭借其他人的判断来进行婚嫁。但一旦这一拜下去就代表着双方的认同,一般不能再行反悔。最后主婚人喊道,礼成,送入洞房。但此时婚礼其实并没有结束,只有等双方在新房里喝了“合卺酒”后才真正结束。“卺”就是葫芦瓢,古人让男女双方各执半边,新婚之夜把葫芦瓢合为一体,就代表着生死相许,合二为一了。后来就演变成互相敬一杯“合卺酒”。现代社会常见的交杯酒其实是没有缘由的。
西方婚礼又别具一种特色。首先,神父说道:“你们是否是在耶稣基督的指引下来到这里接收神圣的婚姻洗礼的?”这时男女双方说道“是的”。这就代表着这是一种自由自愿的行为,双方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这也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接着神父问道:“那么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的问题,请在听完后回答。Jack 你是否愿意迎娶你身边这位姑娘做你的妻子,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她贫穷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终忠诚於她,相亲相爱,直到离开这个世界?”于是这个年轻的男子深情的看着对面的女子说;“我愿意”。这其实就是发出一个要约,要约的内容就是希望与对面的女子共度一生,并且等待着回应。接着神父就问道:“Rose你是否愿意嫁给你身边这位青年作为你丈夫,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论他贫穷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终忠贞於她,相亲相爱,直到离开这个世界?”这个年轻女子便含羞带怯的低头说道“我愿意”。这其实就是对男子要约的一种承诺。于是男女双方缔结了一个协议,相守终生的协议。接着神父就说道:“现在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戒指是金的,代表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随身佩戴它,代表你们的爱也处处与对方相随;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戒指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交换戒指就是说交换合同文本,互相认同并且约定互相遵守这一份神圣的合约。神父接着便让男女双方说道:“Jack(Rose)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忠贞的妻子)。”这种宣示性的条款其实就是向神宣示自我的一个承诺,这种承诺受到独立第三方的公证,是不可更改、不可撤销的条款。这种公证是由神做出,具有最高效力。最后神父说道:“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根据神圣的圣经给我的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此时,合同的最终条款受到独立公证人的认可,向双方发出合同文本,宣告合同成立了。于是完整的神证婚礼仪式也就结束了。这种婚礼完全是一种双方自觉自愿签订的一份合约并且受到了神的公证。当然西方社会中最后协议解除合同的也不在少数,但至少形式上婚姻的合法性得到了保证。
中国的儒教式传统婚礼和西方基督教的神证婚礼在形式上迥异,对社会的影响也大不相同,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庭内部关系不同。首先,是对家庭的定义不同。中国传统婚礼后,一般公婆会对儿媳说:“你嫁入我们X 家,就怎么怎么样.”而不是说嫁给某个人将怎么怎么样。这是古代的家族制度决定的。中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家国一体的统治方式,中国有“诛九族”、“夷三族”等做法,个人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独的主体,从来都是从属于某个家族之内,个人的表现和家族的整体利益息息相关,家族的利益远远大于个人价值的追求,婚姻的主要目的也不是追求个人的幸福,而是延续家族。所以说,中国的家庭更多的是家族,而婚姻更多的是两个家族的结合,而不是两个主体的结合。而西方,自从古罗马废除了家父权后,个人拥有完整的人格,婚姻的结合是两个个体的事情。西方的家庭更多的是核心家庭,也就是说小家庭。其次,家庭中不同辈分的人的关系不一样。中国社会中,一个女子嫁入一个家庭后,就意味着全盘接受了这个男人的亲属关系,需要对男人的整个家属圈中的长辈尊敬,尤其是应当对父母孝顺,否则就属于不孝,男子不仅可以休妻,甚至于可以送官府治罪。所以,女子对男方的父母极其恭敬,大致上不敢有违背。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形,但这种例外情形一般是受到社会所谴责的。在正统的中国家庭中,媳妇早上奉茶,晚上请安都是很正常的。对待父母从来都需要仰视,而没有平视的机会。上下关系很是分明。而在西方,小夫妻结婚后一般就搬离男方父母的家庭,组成自己的核心小家庭。女子对男方的父母也是保持着一种平等的交往关系,两代人之间的距离并没有东方那么远。在和男方的父母交流时基本能够在同一平台进行,一般也是直呼其名的,双方都不以为怪。而如果在中国就属于大大的忤逆了。
第二,对社会商业精神的影响不同。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建立过程和学习西方的过程紧密相连,很多经济学的理论被介绍进来,但是国内的商业环境却一直无法达到西方商业社会的文明程度,在商业中行贿受贿以及对权力的收买成为一个潜规则,而西方市场的确具有我们所不拥有的某种内涵。他们在市场竞争的时候更加注重一种信托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也许是从基督教的精神中衍生出来的。这一点在婚姻中也有很大体现。西方的神证婚礼,作为主婚人的神父是代表着上帝在人间行使一种信托责任,他是一种公正的代表,并不收取任何的费用,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在世俗社会中,这个独立第三方就应当是政府,行使社会赋予的信托责任,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商业环境而努力,而不是成为一个市场的参与者,一方面与民争利进入赢利性行业,另一方面却又沽售公权,完全违背了一种公众信托责任。而中国的婚礼是没有独立第三方的,主婚人是收取一定费用才会主持婚礼,并不是像西方一样,神父主持婚礼是为了对上帝行使信托责任。所以,中国从一开始就不认为社会中拥有超于其本身的第三方,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连主持婚礼都是收费的,在其他方面更加没有一种神圣的独立的第三方。放大到社会中,本应当成为独立第三方的政府却在某些时候成为一个有着利益代表的参与者,如同婚礼中收受谢礼的主婚人一样,总是有所倾向。同样的在交易双方的地位上,中国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参与者。金融危机下中国钢铁行业遭遇普遍的困难,各大企业纷纷寻求自救,而此时山东钢铁集团却要求收购日照钢铁,在遭受拒绝的时候却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迫使日照钢铁就范。
第三,对社会主流道德观的形成不同。传统上认为中国是一个注重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而西方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价值观为主的社会。但其实从某种角度而言情况却并不如此。中国古代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士有其土。每个人都是属于有着固定群体的人,而更多的个人却是属于自己的家族的一员,并不仅仅是自己。因此在满足个人利益之前,更多的要满足这个群体的利益。否则在面对外邦侵凌时就无法抵挡。后来发展成集体主义原则,也就是说个人利益要让位于集体利益。在家庭中就是个人从属于大家庭,自己的奋斗在成就自己的梦想的同时,更多时候要符合家庭的期望。因此,社会上父母教育子女总是说:“孩子,要好好努力,我们家能不能出人头地,光大门楣,可就全靠你了”。其实中国社会一直是一个二元的社会,就是除了属于一个个原子般的家庭和小团体外,就仅仅是国家了,从来没有社会这一第三元素。个人只要对家中尽孝,为国尽忠就是一个合格的好人。却从来没有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三聚氰胺的事例就是明证,各个奶粉厂为自己企业增加了资产,为股东增加了财富,为职工增加了工资的同时,也为国家税收做了很大贡献,但就是缺乏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以致出现一场莫大的社会悲剧。同时,这一现象的出现也与信仰的缺乏有关。在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什么至高的信仰,双方夫妻关系的维系依靠的只是一种比较世俗的道德观,而且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依附,妻子与丈夫权利义务并不是对等的,一旦丈夫伤害了妻子,妻子却求告无门,而且得不到很好的补偿。而丈夫伤害妻子因为并没有一种神圣的力量约束监督自己,所以跨出那条看不见的线并没有很大的道德障碍。在中国厂家伤害消费者并没有什么道德障碍,消费者对厂家的索赔也异常艰难。如同丈夫伤害自己的妻子般那么理所当然,肆无忌惮。反观西方,因为是神证婚礼,在传统世俗社会外还有一个神在监督,而且违背婚姻的合约需要付出大量的补偿金,对受害方的救济手段比较充足。在世俗社会神就是公共利益,企业一般不会逾越一种社会公共利益的底线。因为西方企业在为自身谋福利的同时,也是一种对社会尽义务的过程,这就是传统清教徒价值观在现代社会的体现。而且一旦伤害了消费者,会有巨额的惩罚性赔偿,使得西方企业更加约束自己。同样西方社会中个人的社会责任看得更加重要,慈善和义工的盛行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当然,东方社会与西方社会的差别是多层面的。而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儒家文化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的差异。从世界来看儒教是中国所特有的,它的精神使中国长期以来处于家产官僚体制当中,家族的荣誉,对皇权的效忠,是中国人一生挥之不去的。儒教中习以为常的不正直的官方独裁及死要面子的独特含义造成的后果是尔虞我诈,是普遍的不信任。新教建立信仰和伦理的生活方式共同体对于血缘共同体的优势将商业信任建立在每个个人的伦理品质的基础上,把调整的标准有计划的统一于上帝的意义。当然中国儒家有着重人情重伦理的特点是值得我们赞扬的地方,但同时法理和公共道德的缺乏却不足为道。所以中国应对古老的儒家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吸收别族文化的优秀部分才会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