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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末端,社会内部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因素,现象光怪陆离。小说、野史、笔记等使人们得以窥探历史的某一方面,因而引起了研究者于文学史以外的关注。要研究明清时期为理学所禁锢所不齿的性爱风气,也只能借助于这些正史以外的史料。
远古时代的人们由于对性无法解释,故将其神秘性和庄严性幻化为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继而又以“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乾坤等各种说法来解释性,后经由儒家文明的荡涤与整合,生殖崇拜退隐为次,化在道家和阴阳家的学说中,而膨胀了祖先崇拜。性爱在正统的文化血液中若隐若现,扑朔迷离。到了明清两朝,市民群体及腐朽奢侈的贵族生活引起社会风气的变动,理学的各种禁锢面临挑战,男女之间的情欲及性爱方式重又被人们思考。人情与人欲以另类的身份登上明清社会舞台(之所以是明清是因为在别的历史朝代它们不一定作为另类身份出现)。《明清社会性爱风气》一书(吴存存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以下简称《风气》),论述了明清社会性爱风气的总体特征及各种现象,并试图以专题形式展现明清两朝的性爱风气。
在中国古代性史研究中明清两代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正如作者开篇就指出的“明清两代也许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性爱观念最为混乱的时期,尤其是在明中晚期至清代的约四百年间,禁欲与纵欲的并行使这个时期的性爱观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状态”。一方面是“节烈风气的盛行”,而另一方面,“人们极力寻找新奇的性刺激”。此书的宗旨“不是对明清性史的个别罗列,而是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性爱风气尽可能客观的描述以及对这些性爱风气的思考”。作者的研究角度是分别从男女性别角度出发,通过与西方性爱观——情欲分离的对比,说明明清时的性爱观是“情欲并重”,“情欲并重而不纯以欲为邪恶,认为情欲乃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中国传统性爱观念中最值得注意的合理内核。”
其实正统与非正统并不是针对于男女性别而言。中国自秦汉至隋唐,在性爱的社会规范上,男女的区别并不十分明显;只是到了宋元,理学兴起,否定人欲;到了明清,社会对男女的要求差别才日益明显。于是女子的贞节观在明清时期越发强烈而缠足在明清两代普遍存在。这一畸形的风俗在此时已成为正统的社会观念。“明清正统的性爱观就是运用程朱理学思想去分析评价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性爱现象,推行一种合乎程朱理学思想的性爱道德,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控制着人们,尤其是女性的性爱生活。”从保存于民间的家规、闺训以及通俗小说和文人笔记中可以看出明清社会正统的性爱观,它所提倡的是“教导年轻好动的子孙们就范于既定的社会秩序,以期在社会上顺利发展。”明清社会在程朱理学思想的笼罩下,强调无论男女都应注意节制性欲,重视夫妻名分与妻妾尊卑之别,遵守家庭秩序实际上是遵守尊卑高下的等级秩序;强调女子节烈、贞操才是社会的要求,伦理道德比花容月貌更重要。“对女性的人性的否定和对克己禁欲的提倡,在潜移默化中也改变了人们对女性的审美的要求”。女性在理学禁欲的理念中,自觉或不自觉的成为牺牲品。节妇烈女数量惊人之多,恪守贞操,尽妇道及孝道行为之残酷(如剜肉医治婆婆等等),这些无不是男权社会中理学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女子的性自由完全丧失处于性压迫之中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风气中,性行为完全为道德和繁衍后代服务而丧失了其他的功能。
空前强化的贞节观念是明清社会约束女性思想的法则,而缠足则是禁闭女子的生理上的要求。缠足的原因于不同时期的解释各不相同,本书作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缠足应属于男性中心社会的一种极端形态,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女性幽闭深闺,是男性社会制服女性的一种残忍手段。金莲与性之间的联系是神秘而微妙的,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具说服力的理由。与缠足有关的便是“妓鞋行酒”,这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恋物癖”。缠足之风由北及南,北方女子的缠足风尤盛于南方。作者谨慎地区别了明清之不同,清朝的缠足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由禁止到后来越来越盛。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变化过程。
非正统的性爱观,是纵欲的,反叛的。在明清几百年的历史中,晚明的纵欲风气最具特色。作者从思想史的角度略及晚明纵欲风气的思想源流。明末思想家及文人雅士们如冯梦龙、徐渭、唐寅、仇英等人对陈腐的禁欲的理学提出批判,构成晚明纵欲风气的注脚。晚明的社会风气以奢华糜烂为荣,名流与名妓诗词唱和,贵族官僚自蓄声伎,春宫画册广为流传,药石秘术更为流行。文学上出现了《金瓶梅》等非常写实的作品。本书作者着重分析了性与《金瓶梅》的关系,指出《金瓶梅》性崇拜主题——性是衡量男性价值的标准。但即使在纵欲风气盛行的晚明,仍有正统的道德说教,反映了纵欲与道德的冲突。禁欲与纵欲恰是人性中的两个极端,“物极必反”,压抑太甚,必定释放也剧。
在中国性史上,同性恋是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作者对明清社会男同性恋风气的分析与描写是本书中最有力的一部分,作者不提女性同性恋,是因为女同性恋只是社会的一个暗角,史料又极少,难于查找。男同性恋多在皇宫贵族,名人雅士以及优伶中发生,在极少数地区,也是那里特有的风俗习惯。
作者着重分析了男同性恋的阶层:上至宫廷、官僚贵族、文人雅士,下及被逼无奈的江南风月场中的娈童狎客。在南方福建沿海一带还存在特殊风俗——闽地的“契兄弟”、“契儿”现象。京城、江南、福建是男风盛行的三个区域。在文学作品中出现了《弁而钗》、《宜春香质》和《龙阳逸史》等同性恋小说。清朝的同性恋审美倾向与明朝不尽相同,明朝时看重的阳刚之美在清朝已不是主流,清代的同性恋倾向是一方具有女性气质,这时的男风更具内敛性。清代的同性恋小说稍逊于明代。
作者对明清同性恋者的心态分析隐藏在对同性恋小说描写的阐述中,认为明清时期的性心态及性审美倾向于情与欲分开,以满足感情为第一需要。但是,受正统的伦理道德的约束,社会对同性恋的容忍度仍然很低。
本书还论述了该时期的性观念倒错和性行为倒错的现象,主要反映在人们的服饰的“异装癖”,这里不再多叙。
虽然国外性史的研究已有了相当的发展,但中国性史的研究目前仍属开拓性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是刘达临的《中国古代性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性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等专著。《中国古代性文化》是在荷兰学者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之后中国人研究性史的第一部著作,共七十多万字,介绍中国古代的性文化。《性与中国文化》则是按照专题从理论到具体表现分析性文化。与这两本专著相比,《风气》一书所具有的特点就是专题论述,资料详实。其中提到的几种性爱风气,都引用了大量的资料,无论是野史还是家训、小说,对各种现象的论证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是本书的最大特点。
《风气》的另一特点就是以某一时段的性爱风俗为研究对象。《性文化》(邓安庆编,中国经济技术出版社1995年出版)、《性与中国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等书是通而大的研究著作,不是专门对一个朝代的研究,荷兰学者高罗佩的《秘戏图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一书,也是只对明朝的春宫图的考证。《风气》在这方面是有一定开创性的。
本书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首先,“风气”二字,让人很难判断此书的性质,是社会学的、历史学的、还是性学或伦理学方面的?“风气”,意味着整个社会存在的主流的、大众的、风俗习惯及行为方式。性爱风气包括很多内容,如性爱活动方式、性科学、性教育、性道德、性法律和求爱的风俗、婚姻仪式、男女服装、美容化妆等方面,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性观念(即广义的性文化)。本书的内容,显得有些单薄。其中对明清社会的性爱风气介绍的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
具体来说,本书在论述明清社会正统的性爱观念时,只重视女性的遵守妇道、贞节行为,而对女性的性心理状况涉及不多。在明清时期,女性的性心理是复杂多变的的。作者以为“正统、保守、禁欲在明中期之后基本上属于女性的性爱风气,节烈贞操和缠足都是单方面就女性而言的;而纵欲的,寻求刺激的性爱风气属于男性,基本上与女性无缘”。但是,在晚明的纵欲风气中,女性的性爱观念也有变化。明清艳情小说中大量的性描写,所要表现的就是女性的性渴求与发泄。在性关系中,她们表现出大胆的追求,充当了主动的角色,将性的满足视为人生的唯一乐趣、享受。为此她们漠视所谓的贞操观念,也少有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礼教在她们身上似乎荡然无存。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不惜以名声乃至生命为代价。《金瓶梅》就反映了这种倾向,作者似乎没有予以充分注意。
另外,对“节烈”进行论述时,对于女性的贞节行为在社会的多大范围内为人们所遵守语焉不详。书中的材料多是文字性的,而这种现象最具有说服力的论据应是最能给人以直观的感受的数据。这就需要大量的方志和有关统计学的知识。在明清两朝,有大量的方志记载了烈女的行为,贞节观念在明清社会的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数字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这些变化,但书中在这一方面做的很不够。
其次,时空模糊,阶层不清。
先说时间。明清社会是一个跨度很大的历史概念。在这几百年的历史中,即使是同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性爱风气在明初、明中期、明晚期、清初、清中期、清晚期也因时而异,不能以“风气”二字模糊了各时段的特点。作者在某些地方也注意了时期之分,如在论述缠足、同性恋时,都注意了明清的不同。但这种有意识的注意不多。用历史眼光来看,晚明的纵欲风气相对于乱世和开放的唐朝都算不了什么,只是在明清有些特殊罢了。
空间上,明清两朝疆域辽阔,作者主要写的是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而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风气却很少提及。但上述地区的性爱风俗如有的少数民族的“阿助婚”,虽然人数不多,但在地理上占有较大范围,理应包括在内。
阶层划分也模糊不清。像同性恋、缠足,还有纵欲风气,是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质的。即使是贞节行为,也是应分阶层论述的。如在缠足上,南方劳动人民就与贵族不同。同性恋因涉及经济因素,在社会的流行情况也不一样。在晚明,同性恋成为上层的嗜好,它的流行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使社会风气由上而下,但各阶层的具体状况却是按照各自的条件来实行的。
最后,禁欲与纵欲的并行,正统与非正统的性观念的冲突等在明清社会如何表现反映在道德及法律上?纵欲、同性恋毕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流行,不是社会的主流。那么更多的人们遵守的是何种观念呢?虽然作者说风气的影响由上而下,但劳苦大众并不完全像上层一样。对“风气”一词的另一层思考是:上层的流行是否就是“风气”?地域的、民众的又能否算“风气”?同性恋与社会的性法律、性道德的冲突如何反映在社会上?在这些问题上,本书还缺乏深入的研究。
我还想提出批评的是,本书对国内性史、性理论方面已有的成果引证不多,借鉴不够。而学术研究离不开继承、交流和积累,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所创新。事实上,性史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新领域,涉及性文化、风俗史、妇女史、文化史、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不同研究领域。只有充分借鉴、吸收跨学科学者的已有成果,才能使研究保持较高的水平。
远古时代的人们由于对性无法解释,故将其神秘性和庄严性幻化为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继而又以“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乾坤等各种说法来解释性,后经由儒家文明的荡涤与整合,生殖崇拜退隐为次,化在道家和阴阳家的学说中,而膨胀了祖先崇拜。性爱在正统的文化血液中若隐若现,扑朔迷离。到了明清两朝,市民群体及腐朽奢侈的贵族生活引起社会风气的变动,理学的各种禁锢面临挑战,男女之间的情欲及性爱方式重又被人们思考。人情与人欲以另类的身份登上明清社会舞台(之所以是明清是因为在别的历史朝代它们不一定作为另类身份出现)。《明清社会性爱风气》一书(吴存存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以下简称《风气》),论述了明清社会性爱风气的总体特征及各种现象,并试图以专题形式展现明清两朝的性爱风气。
在中国古代性史研究中明清两代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正如作者开篇就指出的“明清两代也许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性爱观念最为混乱的时期,尤其是在明中晚期至清代的约四百年间,禁欲与纵欲的并行使这个时期的性爱观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状态”。一方面是“节烈风气的盛行”,而另一方面,“人们极力寻找新奇的性刺激”。此书的宗旨“不是对明清性史的个别罗列,而是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性爱风气尽可能客观的描述以及对这些性爱风气的思考”。作者的研究角度是分别从男女性别角度出发,通过与西方性爱观——情欲分离的对比,说明明清时的性爱观是“情欲并重”,“情欲并重而不纯以欲为邪恶,认为情欲乃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中国传统性爱观念中最值得注意的合理内核。”
其实正统与非正统并不是针对于男女性别而言。中国自秦汉至隋唐,在性爱的社会规范上,男女的区别并不十分明显;只是到了宋元,理学兴起,否定人欲;到了明清,社会对男女的要求差别才日益明显。于是女子的贞节观在明清时期越发强烈而缠足在明清两代普遍存在。这一畸形的风俗在此时已成为正统的社会观念。“明清正统的性爱观就是运用程朱理学思想去分析评价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性爱现象,推行一种合乎程朱理学思想的性爱道德,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控制着人们,尤其是女性的性爱生活。”从保存于民间的家规、闺训以及通俗小说和文人笔记中可以看出明清社会正统的性爱观,它所提倡的是“教导年轻好动的子孙们就范于既定的社会秩序,以期在社会上顺利发展。”明清社会在程朱理学思想的笼罩下,强调无论男女都应注意节制性欲,重视夫妻名分与妻妾尊卑之别,遵守家庭秩序实际上是遵守尊卑高下的等级秩序;强调女子节烈、贞操才是社会的要求,伦理道德比花容月貌更重要。“对女性的人性的否定和对克己禁欲的提倡,在潜移默化中也改变了人们对女性的审美的要求”。女性在理学禁欲的理念中,自觉或不自觉的成为牺牲品。节妇烈女数量惊人之多,恪守贞操,尽妇道及孝道行为之残酷(如剜肉医治婆婆等等),这些无不是男权社会中理学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女子的性自由完全丧失处于性压迫之中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风气中,性行为完全为道德和繁衍后代服务而丧失了其他的功能。
空前强化的贞节观念是明清社会约束女性思想的法则,而缠足则是禁闭女子的生理上的要求。缠足的原因于不同时期的解释各不相同,本书作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缠足应属于男性中心社会的一种极端形态,它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女性幽闭深闺,是男性社会制服女性的一种残忍手段。金莲与性之间的联系是神秘而微妙的,但迄今为止并没有具说服力的理由。与缠足有关的便是“妓鞋行酒”,这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恋物癖”。缠足之风由北及南,北方女子的缠足风尤盛于南方。作者谨慎地区别了明清之不同,清朝的缠足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由禁止到后来越来越盛。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变化过程。
非正统的性爱观,是纵欲的,反叛的。在明清几百年的历史中,晚明的纵欲风气最具特色。作者从思想史的角度略及晚明纵欲风气的思想源流。明末思想家及文人雅士们如冯梦龙、徐渭、唐寅、仇英等人对陈腐的禁欲的理学提出批判,构成晚明纵欲风气的注脚。晚明的社会风气以奢华糜烂为荣,名流与名妓诗词唱和,贵族官僚自蓄声伎,春宫画册广为流传,药石秘术更为流行。文学上出现了《金瓶梅》等非常写实的作品。本书作者着重分析了性与《金瓶梅》的关系,指出《金瓶梅》性崇拜主题——性是衡量男性价值的标准。但即使在纵欲风气盛行的晚明,仍有正统的道德说教,反映了纵欲与道德的冲突。禁欲与纵欲恰是人性中的两个极端,“物极必反”,压抑太甚,必定释放也剧。
在中国性史上,同性恋是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作者对明清社会男同性恋风气的分析与描写是本书中最有力的一部分,作者不提女性同性恋,是因为女同性恋只是社会的一个暗角,史料又极少,难于查找。男同性恋多在皇宫贵族,名人雅士以及优伶中发生,在极少数地区,也是那里特有的风俗习惯。
作者着重分析了男同性恋的阶层:上至宫廷、官僚贵族、文人雅士,下及被逼无奈的江南风月场中的娈童狎客。在南方福建沿海一带还存在特殊风俗——闽地的“契兄弟”、“契儿”现象。京城、江南、福建是男风盛行的三个区域。在文学作品中出现了《弁而钗》、《宜春香质》和《龙阳逸史》等同性恋小说。清朝的同性恋审美倾向与明朝不尽相同,明朝时看重的阳刚之美在清朝已不是主流,清代的同性恋倾向是一方具有女性气质,这时的男风更具内敛性。清代的同性恋小说稍逊于明代。
作者对明清同性恋者的心态分析隐藏在对同性恋小说描写的阐述中,认为明清时期的性心态及性审美倾向于情与欲分开,以满足感情为第一需要。但是,受正统的伦理道德的约束,社会对同性恋的容忍度仍然很低。
本书还论述了该时期的性观念倒错和性行为倒错的现象,主要反映在人们的服饰的“异装癖”,这里不再多叙。
虽然国外性史的研究已有了相当的发展,但中国性史的研究目前仍属开拓性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是刘达临的《中国古代性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性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等专著。《中国古代性文化》是在荷兰学者高罗佩《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之后中国人研究性史的第一部著作,共七十多万字,介绍中国古代的性文化。《性与中国文化》则是按照专题从理论到具体表现分析性文化。与这两本专著相比,《风气》一书所具有的特点就是专题论述,资料详实。其中提到的几种性爱风气,都引用了大量的资料,无论是野史还是家训、小说,对各种现象的论证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这是本书的最大特点。
《风气》的另一特点就是以某一时段的性爱风俗为研究对象。《性文化》(邓安庆编,中国经济技术出版社1995年出版)、《性与中国文化》、《中国古代性文化》等书是通而大的研究著作,不是专门对一个朝代的研究,荷兰学者高罗佩的《秘戏图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一书,也是只对明朝的春宫图的考证。《风气》在这方面是有一定开创性的。
本书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商榷。
首先,“风气”二字,让人很难判断此书的性质,是社会学的、历史学的、还是性学或伦理学方面的?“风气”,意味着整个社会存在的主流的、大众的、风俗习惯及行为方式。性爱风气包括很多内容,如性爱活动方式、性科学、性教育、性道德、性法律和求爱的风俗、婚姻仪式、男女服装、美容化妆等方面,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性观念(即广义的性文化)。本书的内容,显得有些单薄。其中对明清社会的性爱风气介绍的不够全面,也不够深入。
具体来说,本书在论述明清社会正统的性爱观念时,只重视女性的遵守妇道、贞节行为,而对女性的性心理状况涉及不多。在明清时期,女性的性心理是复杂多变的的。作者以为“正统、保守、禁欲在明中期之后基本上属于女性的性爱风气,节烈贞操和缠足都是单方面就女性而言的;而纵欲的,寻求刺激的性爱风气属于男性,基本上与女性无缘”。但是,在晚明的纵欲风气中,女性的性爱观念也有变化。明清艳情小说中大量的性描写,所要表现的就是女性的性渴求与发泄。在性关系中,她们表现出大胆的追求,充当了主动的角色,将性的满足视为人生的唯一乐趣、享受。为此她们漠视所谓的贞操观念,也少有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礼教在她们身上似乎荡然无存。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不惜以名声乃至生命为代价。《金瓶梅》就反映了这种倾向,作者似乎没有予以充分注意。
另外,对“节烈”进行论述时,对于女性的贞节行为在社会的多大范围内为人们所遵守语焉不详。书中的材料多是文字性的,而这种现象最具有说服力的论据应是最能给人以直观的感受的数据。这就需要大量的方志和有关统计学的知识。在明清两朝,有大量的方志记载了烈女的行为,贞节观念在明清社会的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数字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这些变化,但书中在这一方面做的很不够。
其次,时空模糊,阶层不清。
先说时间。明清社会是一个跨度很大的历史概念。在这几百年的历史中,即使是同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性爱风气在明初、明中期、明晚期、清初、清中期、清晚期也因时而异,不能以“风气”二字模糊了各时段的特点。作者在某些地方也注意了时期之分,如在论述缠足、同性恋时,都注意了明清的不同。但这种有意识的注意不多。用历史眼光来看,晚明的纵欲风气相对于乱世和开放的唐朝都算不了什么,只是在明清有些特殊罢了。
空间上,明清两朝疆域辽阔,作者主要写的是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而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风气却很少提及。但上述地区的性爱风俗如有的少数民族的“阿助婚”,虽然人数不多,但在地理上占有较大范围,理应包括在内。
阶层划分也模糊不清。像同性恋、缠足,还有纵欲风气,是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质的。即使是贞节行为,也是应分阶层论述的。如在缠足上,南方劳动人民就与贵族不同。同性恋因涉及经济因素,在社会的流行情况也不一样。在晚明,同性恋成为上层的嗜好,它的流行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使社会风气由上而下,但各阶层的具体状况却是按照各自的条件来实行的。
最后,禁欲与纵欲的并行,正统与非正统的性观念的冲突等在明清社会如何表现反映在道德及法律上?纵欲、同性恋毕竟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流行,不是社会的主流。那么更多的人们遵守的是何种观念呢?虽然作者说风气的影响由上而下,但劳苦大众并不完全像上层一样。对“风气”一词的另一层思考是:上层的流行是否就是“风气”?地域的、民众的又能否算“风气”?同性恋与社会的性法律、性道德的冲突如何反映在社会上?在这些问题上,本书还缺乏深入的研究。
我还想提出批评的是,本书对国内性史、性理论方面已有的成果引证不多,借鉴不够。而学术研究离不开继承、交流和积累,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所创新。事实上,性史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新领域,涉及性文化、风俗史、妇女史、文化史、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等不同研究领域。只有充分借鉴、吸收跨学科学者的已有成果,才能使研究保持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