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藏秦简相关论文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有一条《尉卒律》,其内容如下:尉卒律曰:为计,乡啬夫及典、老月辟其乡里之入、[孛殳]、徙、除及死、亡者,......
“从人”并不是随从故六国反秦的贵族,而是主张合纵反秦者,也就是先秦时期的纵横家.秦每攻灭一国,便对该国的“从人”群体予以通缉......
战国末年,七国并雄,其中又以秦国的实力最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秦国频频向六国发动进攻,并将新占领的地域称之为“新地”,派遣......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对《岳麓书院藏秦简》中关于秦代印章制度的梳理,包含秦代印章使用情况及『封泥』管理制度上的具体法律条文.这些......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解析了案例六《暨过误失坐官案》的结构。这个案例中的“八劾”含有对其的两遍描述:第一遍......
目前对岳麓书院藏秦简的整理工作已全面展开,这对了解秦代社会面貌具有重要的意义。2010年12月《岳麓书院藏秦简(壹)》的出版,更推......
秦时"谳狱"之"谳"除了有"疑狱上谳"之义,还有因事件的特殊性或者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本级司法机关无权决断而上谳上级司法机关断决......
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的竹简背面上有两种现象:一、用刻刀或者墨笔划出的简背划线;二、简背反印字迹。以《状四种》卷册一......
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事业刚刚完成,有很多重要的政务需要君臣协同处理,皇帝出巡,既无充足的时间,也乏充分的理由。更重要的是,秦始......
在秦及西汉初期,奸罪已经被分为和奸与强奸两种类型,其相应的刑罚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其中的强奸要被处以腐刑。不过,在张家山汉简《......
律令法系始终被视为中华法系最显著的特征,秦律令亦被视为中华法系的起源。受资料所限,秦律的研究规模始终远超秦令,在很长一段时......
为实现对新征服地区的有效治理,秦通过任命、选拔、借调官吏和征发“病免醪者”、遣史学童诈不人试者等方式对"新地吏”进行补充。......
《岳麓书院藏秦简(五)》卒令中的上事“散书”条中的“散”,原整理者解释为“拆散”之意,受前文解释的影响,将另一条卒令“必皆散......
<正>秦汉简牍中的"居县",通常被认为指当事人当时所在的县。通过对有关记载、特别是新出土资料的辨析可见,"居县"其实是指当事人家......
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叁)》所收秦代司法文书集成《为狱等状四种》第二类卷册的部分简背上,呈现出三种标题,其中二种包含“奏”字。敝注......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与岳麓书院藏秦筒《为狱等状四种》皆以刑事审判记录为内容,其中有些案例没有记载最终判决.另外,《奏谳书》......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解析了案例六《暨过误失坐官案》的结构。这个案例中的“八劾”舍有对其的两遍描述:第一遍......
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的竹简背面上有两种现象:一、用刻刀或者墨笔划出的简背划线;二、简背反印字迹。以《状四种》卷册......
<正>秦之郡县制度和周之分封制度重要区别之一,在于中央将统治触角深入到地方,直接掌控地方社会。与依靠各级世袭封君建立起来的统......
“输作”在简文中亦被称为“输”或“论输某处作”,是秦王朝通常配合“完城旦舂”等刑罚所使用的一种处罚方式。其惩罚特征有二:其......
新近公布的里耶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中均有"从人"简。"从"意为"合从""从亲",专指关东六国缔结盟约,联合抗秦。《岳麓秦简(伍)》01......
<正>【专题导引】2013年6月公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三)》是目前所见秦代最重要的法律史料之一,这批秦简由四种不同形制的司法文书......
近些年来,随着数批秦汉简牍的陆续刊布,法制史研究成为一大热点。2012年以来,笔者有幸追随我的导师一起整理岳麓书院藏秦律令简,在......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在2007年12月从香港古董市场收购了一批简,经检测鉴定为秦代简。2008年8月,书院又接收到少量捐赠简,已确认与之前......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伍)中多次出现"执法"这一官职。简文中的执法有的是指朝廷执法,更多的则是过去不见于记载的郡执法。归......
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叁)》所收秦代司法文书集成《为狱等状四种》第二类卷册的部分简背上,呈现出三种标题,其中二种包含"奏"字。敝......
<正>一即将出版的《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共收录竹简391枚,内容为秦律令,由于这些内容仅仅是岳麓秦简中律令的一部分,故该卷又定名......
简牍文献中"訾"与"赀"是不通用的。"訾"表资财,"赀"表赀罚。訾税,即按照资财的价值或数量多寡征纳的一种税。岳麓书院藏秦简反映秦......
本文先分析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尸等捕盗疑购”案所见逮捕群盗的奖赏规定,然后将此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进行比......
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一份乞鞫文书,整理者命名为“得之强与弃妻奸案”,完整记录了一件强奸未遂案的复审情况,其中包括“得之”(人名......
我们初步判断岳麓书院藏秦简《数》的成书年代下限为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这是依据书院秦简中与《数》并存的历谱所记推测的。然......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有一则以"虏学炊"三字起首的律文。简文中"虏学炊"的"炊"字当读为吹,指学习吹奏乐器等技艺。由于简文中还......
《岳麓书院藏秦简(三)》“尸等捕盗疑购案”的郡报中购金额,皆为尸等逮捕一名罪犯的标准。该案治、阆等人皆为群盗盗杀人罪,但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