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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运用WGT3X-BT加速度计监测3-6岁幼儿日常身体活动水平,探究个体特征、家庭环境、幼儿园与幼儿身体活动水平的相关性。研究方法:(1)数据采集方法。选取嘉兴市2所一类幼儿园,采用分层随机抽样选取大、中、小班幼儿共计80名(男40人,女40人),通过问卷调查获得受试者的年龄、性别、早产史、是否参加体育兴趣班及父母的身高、体重、受教育程度等基本信息;通过访谈获得幼儿园环境信息;采用电子儿童秤(TCS-150-RT)测量幼儿身高、体重信息。研究中将WGT3X-BT加速度计佩戴在受试者的右侧髂嵴部。测试前利用ActlifeVersion6.11.4进行初始化设置,受试者须在测试第一天9点前佩戴加速度计,第三天的9点结束测试并回收仪器。测试时间共计两天,测试过程中尽量保正天气、场地等条件的一致性。经分析显示,第一天与第二天总的身体活动计数相关系数为0.656,(P<0.01),变异系数为25.8%,说明两天间的身体活动计数相关性较高且离散程度较低,进而说明后期数据分析的可靠性较高。(2)统计方法。监测数据通过Actilife分析软件(Version6.11.4)下载至计算机终端,选择相应的参数设置,计算机将自动分析活动过程中的计数、活动时间、活动强度水平等指标结果。运用SPSS 24.0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其中采用多因素方差分析对不同性别、年龄、BMI指数,是否参加兴趣班、早产史及不同父母BMI指数、受教育程度的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MVPA时间百分比进行差异性检验;采用逐步回归方法,评估各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相关性。本研究中定义P<.05为具有显著性差异,P<.01为具有非常显著性差异。研究结果:(1)幼儿身体活动水平。研究显示,幼儿日常身体活动中SB、LPA、MVPA所占时间百分比分别为73.6%、10.8%、15.6%,园内各等级身体活动水平分别占57%、18.2%、24.8%,说明幼儿静态性行为较多,身体活动水平较低。但从性别上看,男幼儿在园内的MVPA时间百分比为28%,明显高于女幼儿的22.3%。(2)幼儿身体活动的个体特征分析。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MVPA时间百分比均存在性别差异,男幼儿大于女幼儿。幼儿是否早产在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MVPA时间百分比上均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早产幼儿低于足月生的幼儿。另外,不同年龄、BMI指数及是否参加体育兴趣班的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MVPA时间百分比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幼儿的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占每日身体活动平均计数的53.3%-55.8%,但不存在性别差异。(3)幼儿身体活动的家庭环境及幼儿园分析。幼儿父母受教育程度及父母BMI指数对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MVPA时间百分比均无显著性影响(P>0.05)。但两所幼儿园的幼儿在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全天MVPA时间百分比均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其中幼儿园B明显高于幼儿园A。(4)回归分析。性别、早产史、幼儿园3个自变量分别解释了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园内身体活动平均计数及MVPA时间百分比44.7%,29.1%和65.2%的变异量。回归方程分别为:1)幼儿身体活动日平均计数=253239.3+163334.8X1+214745.7X2-93355.0X3其中X1为幼儿园,X2为早产史,X3为性别。2)幼儿园内身体活动计数=127653.7+145715.6X1+81162.4X2-71547.7X3其中X1为早产史,X2为幼儿园,X3为性别。3)幼儿全天MVPA时间百分比=10.997-2.563X1+2.074X2+2.929X3其中X1为性别,X2为幼儿园,X3为早产史。研究结论:针对3-6岁幼儿身体活动水平较低的现状,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与幼儿园、家庭应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幼儿身体活动水平保障其健康成长。另外,幼儿园是影响幼儿身体活动的重要因素,它在提供高质量活动计划、活动空间及时间等方面对提高幼儿身体活动水平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社会、幼儿园、家庭更应关注女幼儿及早产幼儿的身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