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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当代自由主义著名学者布鲁斯·艾克曼(Bruce Arnold Ackerman)的政治哲学主张、价值观点和宪政模型为主要研究对象,力图对艾克曼的政治自由主义思想作一个全面的解读。公共理性在政治伦理层面的证成和宪政民主在制度实践层面的证成,这是当代政治自由主义关心的两个主要问题,前者主要解决政治权力运行的合法性边界问题,后者解决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将公民权利通过法律的理性转化为不可逆转之现实存在的问题。两者之间,存在一条从公共权力的合法性运行逻辑,到当代自由主义国家公民如何作出自主选择的鸿沟,跨越这一鸿沟的过程,就是艾克曼笔下的“乌托邦之跃”。艾克曼成功连接了理性的哲学建构和制度实践两个方面,把握住了公民要求进行理性自主对话这一隐秘的政治哲学诉求。具体而言,早期的艾克曼,致力于梳理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完成自己社会正义基本方案的建构。其关注的焦点,是如何修正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分配伦理,并在全新的代表设置模式中推演出公共理性的实现路径,形成一个适用范围更广的政治自由主义。艾克曼认为,人们应当以一种对话的方法,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方案,因为只有通过理性的对话,人们才有可能在分配资源的讨论中,取得他人对自己利益同情的理解。对于对话的具体方式,艾克曼提出,如果一个人在与他人的对话过程中,无法说服他人接受自己的某种价值,那么,这个价值就不应当纳入到谈话的范畴中,其关于资源分配的议题也就不可能成为获得各方共同认可的分配方案。同时,艾克曼要求的对话过程包括一系列使参与对话的公民自愿参与对话而不轻易行使退出的约束条件。在这一时期,艾克曼要求参与对话的各方,都应当遵循中立对话规则,并以之作为具体行动指针。这种中立对话规则的基本叙事语句是:如果我不能向他人解释为何我所拥有的权力是正当的,那么,我就不应该拥有它。与罗尔斯著名的“无知之幕假设”不同,艾克曼不再屏蔽一切可能影响公民作出抉择的信息,而是试图加强公民对自身身份的认同来实现社会正义。显然,开放的模式更有利于公民在其中展开平等的对话,形成稳定而一致的意见。在20世纪末政治自由主义对慎议民主理论发生兴趣的大背景下,艾克曼的注意点也开始转向。艾克曼更加关注对话的公共理性如何在制度实践层面与民主政治相容。在这一过程中,艾克曼探讨了当代慎议民主理念的基本路径,并将这种全新的民主理论,建立在对话的公共理性基础上,形成了双轨制的慎议模式。这种慎议民主模型使人们能自如地应对日常政治生活和非常时期的不同要求,既保证了民主大众的政治意愿得到自主地表达,又不至于因为公民参政热情过高而走向歧途。艾克曼的成功之处在于,摆脱了传统的道德建构主义和政治建构主义,将社会正义的抽象理性思辨,置换为公民根据自己的需求,实现理性自主选择的过程。他的不足之处则是,对自由主义的定义和立场问题始终有些随意甚至是暖昧,这就导致其论证政治权力合法性所依据的理性也有些模糊不清。这意味着艾克曼政治自由主义原则中的一些观点,将会被认为是不符合自由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