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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比较明确,目前逐步形成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监管体系以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被监管企业的两级国有资产运营机制,并推进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政府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与企业生产经营的“三分离”。这对完善出资人职责,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确保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与带动力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都具有直接的推进作用。但由于行业、地区经济环境差异以及国有资产形成条件的特殊性,其管理体制仍然还存在许多难题,因此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局限性进行探索和完善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受省政府委托管理省级经营性基金,作为省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资金主要投向省内电力、民航、原材料等制约湖南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公司在企业规模、投资方向、运作方式等有自己的特点与历史沿革。在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转变的今天,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研究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的公司监管与治理模式,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对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益与管理规范,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采用系统研究方法,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基本研究视角,提出采用科学的思路与合理的方法,理顺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三者之间的逻辑委托、资产监管、资产经营关系。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将原来的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改制成适应国有资产经营体制,符合国有资本增值与保值目标的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公司,并确定合理的战略方向及调整措施,明确母子公司管理流程与管理关系,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机构与风险监管体系。这些研究成果对于促进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的发展,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运行效益与管理规范,有深刻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