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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A股H股上市,至此,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成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与上市公司的双重身份意味着银行若遭受风险损失,将殃及整个金融市场的安全。当前,金融海啸的阴霾尚未散去,实体经济全面复苏初露端倪。各大商业银行一方面为充足资本纷纷踏上再融资之路,另一方面又将贷款向个别行业和企业显著倾斜,贷款集中度趋高。
“集团客户”一直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信贷风险来源。曾经的蓝田、科龙农凯、德隆、南海华光、鲁能等案件尚历历在目,东兴星航空的破产又令相关银行坐立不安。防范“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已成为保障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因素。对集团客户进行 “风险管理”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识别谁是“集团客户”。这涉及到集团客户的定义和识别标准问题。此外,商业银行还需要掌握充足且真实的客户信息,通过切实可行的方法进行集团客户识别。
本文主要讨论商业银行的“集团客户”的识别问题。通过分析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集团客户”的定义和描述,结合既有研究成果,提出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的定义,并依照相关法律制度对“集团客户”的识别标准进行讨论,推导出当前在我国应当被识别为 “集团客户”并纳入“集团客户”风险管理范围的商业银行授信对象的范围和特征。
本文还在总结作者个人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商业银行获取“集团客户”识别所必需的信息资料的各种障碍,以及这些障碍产生的原因。
最后,本文在前两项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国外“集团客户”判别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集团客户”识别标准和配套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