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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紧密相连的三大组织形态。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部门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自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大为发展,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事业单位领域既引入了“市场化”因素,表现出一定的创新趋向和改革思维,同时又在总体体制上保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部分特征和运作模式。正是在这种改革的环境和大背景下,自收自支单位才得以出现,并发展成长起来。自收自支单位是政府改革压力和民间力量共同作用的产物。鉴于“自收自支”现象在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非常普遍,并长期存在。在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中,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的规模也比较大。为此,本文从一种学理的角度,对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研究,集中探讨自收自支单位的概念、性质、历史发展、地域与行业分布、财务及人员管理等问题。对我国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研究,不仅能为后者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提供一个从学理角度的研究架构,而且能够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自收自支单位改革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和主要观点。一是自收自支单位性质是“政治经济性”或“单位企业性”,既有传统单位的政治性,又具现代企业的经济性。二是自收自支单位是“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中间组织形态或模式,具有过渡性质。三是自收自支单位的历史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四是从宏观角度来看,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的地域分布差异较大;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业分布,其产业依存度高,行业优势明显。这与我国对事业单位的定位、国家的产业规划、科技创新和相关政策是分不开的。五从微观角度来看,自收自支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总之,从一个学理角度来看,“自收自支”现象具有自己的历史背景、特性,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仍需规范,自收自支单位在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仍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