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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一种颇受争议的社会现象——代孕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代孕一般指一位女性代替想要妊娠、抚养孩子的夫妇妊娠分娩现在通过借助人工生殖技术,代孕母亲通过将受精卵植入子宫,不需要同委托方发生性关系。虽然代孕为患有不孕不育疾病的夫妇带来了福音,但也随之带来了一系列伦理和法理问题,引发了大量的争议和批评。目前,我国对代孕仍然采取完全禁止的态度。关于代孕的法律规定仅有卫生部出台的两部部门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不得实施任何代孕手术,对代孕的委托方、代孕母亲和第三方代孕中介机构都没有相应的规制。立法的相对空白导致了现实纠纷解决的困难,更重要的是,切断代孕的正规途径并不能抑制代孕需求,大量代孕需求转向非法的地下代孕机构,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只堵不疏的立法模式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不改变,可能造成正常的社会需求的持续扭曲。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应当加强代孕的法律规制,有条件允许运用代孕技术,疏堵结合。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分为三章,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代孕问题:第一章,代孕技术的概况与伦理争议。这部分主要介绍代孕的含义、特征、分类等基本概况,厘清代孕的概念和意义,方便下文进一步分析;此外,本章还就代孕产生的伦理争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归纳出若干争议焦点,对每一焦点下不同的观点从常识俗理出发辨别分析,并总结自己的观点。第二章, 代孕引发的法理问题。本部分作为本文的核心重点,紧接着第一章归纳的争议焦点,从法学理论的角度,逐一进行分析,试图廓清代孕所涉及的法理问题,同时也从中发现代孕现象产生和发展的界限,力图为代孕立法提供具有启发性的理论思考。第三章,代孕技术的法律调整。本章将理论与制度实践相结合,横向比较世界若干国家的代孕立法发展情况。本部分在参考大量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案例、法律法规资料基础上,总结出三种有代表性的立法模式:完全禁止模式、有限开放模式和完全开放模式,比较总结了三种模式的利弊,并归纳出现今的立法趋势。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给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