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假释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刑罚制度的产物,是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 它对于加速罪犯改造,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具有重大作用,因而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并呈现出蓬勃旺盛的生命力。本文从假释制度渊源谈起,对我国假释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并通过对中外假释制度的比较,提出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若干建设性构想。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假释制度的历史沿革。以西方和中国为线索,分别介绍了假释制度在西方和中国的建立和发展。第二部分论述了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历史表明,任何一种刑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与刑法观念的嬗变有密切的关系。假释制度伴随着教育刑论而产生,是刑罚个别化原则在行刑中的具体体现。同时,它是行刑经济和社会化原则的具体运用。第三部分首先揭示了假释的性质,在对假释概念各种学说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然后结合刑法中的规定论述假释的适用条件, 并深入探讨假释考验期及撤销假释中的诸多问题,从而有助于我们全面透彻理解我国的假释制度。第四部分, 通过对中外假释制度的种类、适用条件、监督考察和撤销等几方面的比较,从中汲取国外假释制度的精华,以资借鉴。第五部分, 首先分析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及其成因。假释适用率低、审批周期长,这样增加了监管难度,不利于监狱工作的开展和犯人回归社会,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传统刑罚观念的影响,以及假释制度本身存在的固有弊端。其次,针对我国假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放宽假释适用条件、建立再犯预测机制、完善监督考察、理顺假释权的归属与分配关系等建设性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