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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舆论监督是依靠媒体而形成的公众舆论监督,它是一种宪法性权利,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延伸。它监督的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重点讨论的是狭义上的新闻舆论监督,即公民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意志,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及相关人物言行实行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具有公开性、广泛性、时效性、迅捷性等特点。其功能主要在于:对舆情的正确引导、对社会的监测功能和促进国家民主、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司法公正要求在司法权的运行过程中处理好司法权与当事人权利之间的关系,使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对司法权形成有效的制约。我国的司法现状呼唤新闻舆论监督。目前影响我国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有:法院管理行政化、司法权力行政化以及对司法权的监督缺位。因此新闻舆论监督司法公正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在现实中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法院审判公开公正;二是能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职务行为;三是通过客观报道、评论司法过程和判决结果,正确引导教育公众。当然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司法公正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具体表现为:新闻舆论监督侵犯司法独立,干扰司法公正;媒体行为失范,干扰司法工作,影响法律的正义性。尽管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矛盾和冲突并非不可调和。我们可以通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