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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是政府变行政干预为政策引导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本文在具体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借鉴国外信用担保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具有较强实践意义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同时鉴于信用担保业是高风险行业,专门论述了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的可行措施,借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信用担保作一般介绍,并重点阐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产生的原因,客观评价其作用和意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之所以产生,在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与其融资难、借款难的现状不相适应,而通过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则会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可谓是一举多得的重要举措。但信用担保作用的发挥,受一国经济金融条件的制约,取决于现有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鉴于未来较长时间内,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将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第二部分介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其目的是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在我国的发展进行总结,提供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整体概况。自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自1999年以来,国家开始充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颁布相应的法律条文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和法律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市场准入到日常经营的各方面都力争规范操作,稳健经营,并不断加强行业交流和学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开展已初具规模。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展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WP=3>足,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在短短几年的发展中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中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信用低下;政府对担保机构错误认识,部分干预;金融机构效率低下,尚未完全风险共担;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以及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不利于信用担保机构的长远健康发展;其他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尚未建立起通力合作关系等等。因此还需要正确处理担保机构与政府、银行、中小企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特别是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在我国的长期稳定发展。第四部分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担的较高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信用担保业历来是高风险行业,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风险更大。因此国际上商业性担保公司早已退出该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主要是政策性担保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担保机构自身也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化解潜在的担保风险。为此,作者建议如下:一是建立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营运资金合理分布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以转移和分散风险,达到在保持合理盈利的前提下,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二是建立担保风险管理流程,通过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的财务管理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三是建立风险转移机制,通过设定反担保、参加再保险等方式转移风险;四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与企业、银行的风险共担以及政府财政出资补偿方式来分担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