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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是关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其中土地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基础所在,而农村土地流转就是当前土地问题的核心。农村土地流转是在我国特有的公有土地制度下,将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产物,能促使农业走向规模化经营道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因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流转收益也逐渐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项收入却没有体现在已公布的统计数据中,这是长久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土地产权不明确的结果。为便于宏观管理和如实反映客观实际,我们需要了解土地流转为农村居民带来了哪些好处,这些好处是如何实现的,是否还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其他影响,等等。这就体现了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核算的重要性。基于此,笔者将结合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参照联合国2008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处理方式,围绕农村居民可以获得的土地流转收益的核算方法展开讨论。土地产权理论和地租理论是分析土地流转行为的基础,也是判断土地流转收益性质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从以上理论着手,首先判断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和资产性质,随后对土地流转收益进行定义和测算,最后分析流转收益将对现有国民账户产生的影响和数据的来源问题。在理论部分,根据农村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要求,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确认为农村居民,而占有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产权流转,就可以获得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分配的收益。另外,土地在流转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经济用途的转变,增加对土地的资本投入,这将导致附着在土地上的生产资产价值增值,抬高土地价格。在土地流转收益定义和测算部分,文中使用的是包含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流转的广义土地流转概念,并根据土地经济用途的变化与否,将土地流转分为增值流转和平价流转。这一部分在简单介绍增值流转和平价流转的几种典型模式后,按照联合国2008国民经济核算原则,将流转收益项目分为属于收入分配的土地租金、股利分红和代缴社会保险金等,属于固定资产形成的土地改良和属于土地及其他非生产资产净购买的征地补偿金和转让费用等,并探讨这些流量的测算方法。在账户处理和数据来源部分,首先研究流转收益及有关项目应进入的核算账户,包括收入分配账户、金融账户、资本账户和资产物量其他变化账户。最后,根据现有的数据来源分析可搜集的数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现有统计信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