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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复杂性的社会问题,也是专家学者和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一个公共行政管理问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已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因素,重新犯罪在数量、手段和性质上所表现的特点及社会危害性,日益引起重视。安置帮教工作,指由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五年内和解除劳教三年内的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指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实践证明,由于刚刚回归社会,往往思想情绪不稳,自控能力较差,在生活、工作、思想等方面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如果缺乏必要的帮助教育,这些困难和问题又得不到及时解决,一些人仍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利于巩固监狱、劳教所的改造成果,有利于消除社会隐患,有利于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笔者对杭州市司法局5个市属监狱、劳教所和杭州市公安局13个看守所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释放的杭州户籍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重新犯罪调查。对200余人填写了调查表,350余人写出了自我重新犯罪剖析,200余人填写了调查问卷。调查发现杭州户籍刑满释放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地区差异较为明显,八个主城区重新犯罪比例较低,五个县市比例偏高;社会危害程度增大,重新犯罪中严重犯罪的比重较大,暴力型、侵财型重新犯罪比例较高,手段比以前更趋严重;重新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构成上特点明显,青壮年是重新犯罪的主体,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无业人员和农民占绝大多数,第二次被判刑的占绝大多数。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失控的社会管理原因主要是: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人生观、世界观错位,监狱等改造场所工作存在不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存在疏漏,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存在缺陷。提出完善杭州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社会控制的对策,明确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预防控制的目标、方针、原则和重点,完善社会控制的工作理念、组织体系与队伍建设,加强相关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市场化,加大社区矫正力度,将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