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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中国工业化进程进入后期阶段,企业的生产活动与生态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环境规制措施,对地区工业污染物排放以及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严格限制。虽然从统计数据上来看,我国总体的污染排放有所减少,生态修复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规制政策对遏制工业污染的实际作用效果与预期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多数文献是以我国环境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作为分析的前提和出发点,并没有从微观视角对我国环境规制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生扭曲现象有过系统深入的分析和解释,本文正是为了弥补相关研究的不足而做出的探索和努力。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对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在提出污染搭便车、政府激励扭曲、同群效应等一系列概念的基础上,本文围绕企业选址和出口两类重要行为展开,分别深入探讨和验证了环境规制导致的企业在选址决策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搭便车行为、地方政府财政约束改变情况下污染企业的选址和生产调整行为、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合谋背景下的企业出口行为、企业出口同群效应背景下的出口决策行为,试图从微观角度挖掘导致环境规制政策发生扭曲的原因。本文的研究结合了企业和县级行政单位的微观数据和统计年鉴数据,同时纳入地理、气象等一系列新颖的微观数据,利用多种新近发展的前沿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首先,本文以两控区政策为例分析环境规制与企业选址决策的搭便车问题。本文利用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企业地址信息定位其经纬度并构建企业风向模型,测算企业选址处的风向方向到行政边界的距离,并基于1998年我国两控区的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构建三重差分模型。实证发现1998年以后靠近省份边界的城市中,在相对于行政边界常年风向为上风口的区域内,高污染企业的选址更靠近相邻省份的边界。这一结论说明在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后,污染型企业在选址时会考虑借助于风力将污染物排向邻近省份,并通过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本部分的实证表明,环境规制政策使得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排放搭便车问题更加突出,也说明加强行政边界地区的环境规制力度、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对避免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时各自为战从而引发企业污染搭便车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本文考虑在环境规制政策背景下,地方财政压力对污染企业选址产生的影响。利用2005年农业税费改革这一外生冲击,考察取消农业税给县级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如何改变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企业选址带来的影响。本部分以三级以上河流穿过的县级行政区作为研究样本并构建三重差分模型进行分析,实证发现处于省级行政区内部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企业在数量、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等指标上都显著增加。同时,处于省级边界区域的河流最下游且受到的财政压力冲击较大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的生产活动,相较于与其邻近的处于省级边界区域的河流最上游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生产活动,在取消农业税后显著增加。一系列实证结果说明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加大,在环保重点地区(河流等水源地)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企业的选址和集聚倾向的抑制作用被大大削弱,相应地区的河流污染程度增加。本部分的研究表明评价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性需要考虑地方政府的执行效果对企业选址的影响,特别需要注意在财政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激励的改变给污染企业选址带来的影响。
再次,本文分析在环境规制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污染减排执行力度与所在地区的污染行业出口变动之间的关系。通过构建“十一五”期间省级内部各地级市年度二氧化硫减排的排名波动指标,并利用海关数据库匹配得到地级市行业出口额指标,采用三重差分、三阶段最小二乘法等多种计量模型进行分析,本部分实证发现,城市二氧化硫年度减排排名波动越剧烈的省份,由于其污染减排执行力度较弱,二氧化硫重污染行业的出口额也越高,相关结果通过了多种稳健性检验。这一结论揭示出,面对中央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共谋应对,对上报的二氧化硫减排量数据披露进行策略性调整,且这种调整的可能性越大,反映出地方政府污染减排执行力度越小,实际环境规制效果越差。这一研究揭示出地方政府对于区域内部污染治理的策略性合谋应对,削弱了环境规制对高污染行业企业出口活动的抑制作用。本部分从地方政府减排数据策略性披露的视角,证实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目标激励差异导致环境规制未达预期效果,揭示出地方政府共谋是环境规制影响企业行为的一种重要因素。
最后,本文分析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如何由于污染行业和高污染地区企业的相互模仿行为而发生改变。本部分分为两方面展开,第一部分利用海关出口产品与上市企业的微观匹配数据,通过引入收益冲击作为外生变量识别企业出口行为的同群效应。本部分实证发现企业的出口额、出口产品范围和出口目的地数量会受到同群组企业出口行为的显著正向影响。第二部分考察同群效应是否使得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发生改变。本部分实证发现由于同群效应的存在,环境规制对于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将更加显著,在受到严格的环境规制的作用下,高污染企业以及处于两控区的企业更倾向通过模仿同群企业作出出口决策。该研究在证实出口企业存在同群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评估环境规制对污染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需要考虑企业间模仿行为对政策效果的放大作用。
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对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在提出污染搭便车、政府激励扭曲、同群效应等一系列概念的基础上,本文围绕企业选址和出口两类重要行为展开,分别深入探讨和验证了环境规制导致的企业在选址决策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搭便车行为、地方政府财政约束改变情况下污染企业的选址和生产调整行为、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合谋背景下的企业出口行为、企业出口同群效应背景下的出口决策行为,试图从微观角度挖掘导致环境规制政策发生扭曲的原因。本文的研究结合了企业和县级行政单位的微观数据和统计年鉴数据,同时纳入地理、气象等一系列新颖的微观数据,利用多种新近发展的前沿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首先,本文以两控区政策为例分析环境规制与企业选址决策的搭便车问题。本文利用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企业地址信息定位其经纬度并构建企业风向模型,测算企业选址处的风向方向到行政边界的距离,并基于1998年我国两控区的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构建三重差分模型。实证发现1998年以后靠近省份边界的城市中,在相对于行政边界常年风向为上风口的区域内,高污染企业的选址更靠近相邻省份的边界。这一结论说明在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后,污染型企业在选址时会考虑借助于风力将污染物排向邻近省份,并通过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本部分的实证表明,环境规制政策使得企业二氧化硫污染排放搭便车问题更加突出,也说明加强行政边界地区的环境规制力度、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对避免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时各自为战从而引发企业污染搭便车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本文考虑在环境规制政策背景下,地方财政压力对污染企业选址产生的影响。利用2005年农业税费改革这一外生冲击,考察取消农业税给县级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压力如何改变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企业选址带来的影响。本部分以三级以上河流穿过的县级行政区作为研究样本并构建三重差分模型进行分析,实证发现处于省级行政区内部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企业在数量、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总产值等指标上都显著增加。同时,处于省级边界区域的河流最下游且受到的财政压力冲击较大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的生产活动,相较于与其邻近的处于省级边界区域的河流最上游的县域的水污染行业生产活动,在取消农业税后显著增加。一系列实证结果说明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加大,在环保重点地区(河流等水源地)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企业的选址和集聚倾向的抑制作用被大大削弱,相应地区的河流污染程度增加。本部分的研究表明评价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性需要考虑地方政府的执行效果对企业选址的影响,特别需要注意在财政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激励的改变给污染企业选址带来的影响。
再次,本文分析在环境规制背景下,地方政府的污染减排执行力度与所在地区的污染行业出口变动之间的关系。通过构建“十一五”期间省级内部各地级市年度二氧化硫减排的排名波动指标,并利用海关数据库匹配得到地级市行业出口额指标,采用三重差分、三阶段最小二乘法等多种计量模型进行分析,本部分实证发现,城市二氧化硫年度减排排名波动越剧烈的省份,由于其污染减排执行力度较弱,二氧化硫重污染行业的出口额也越高,相关结果通过了多种稳健性检验。这一结论揭示出,面对中央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共谋应对,对上报的二氧化硫减排量数据披露进行策略性调整,且这种调整的可能性越大,反映出地方政府污染减排执行力度越小,实际环境规制效果越差。这一研究揭示出地方政府对于区域内部污染治理的策略性合谋应对,削弱了环境规制对高污染行业企业出口活动的抑制作用。本部分从地方政府减排数据策略性披露的视角,证实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目标激励差异导致环境规制未达预期效果,揭示出地方政府共谋是环境规制影响企业行为的一种重要因素。
最后,本文分析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如何由于污染行业和高污染地区企业的相互模仿行为而发生改变。本部分分为两方面展开,第一部分利用海关出口产品与上市企业的微观匹配数据,通过引入收益冲击作为外生变量识别企业出口行为的同群效应。本部分实证发现企业的出口额、出口产品范围和出口目的地数量会受到同群组企业出口行为的显著正向影响。第二部分考察同群效应是否使得环境规制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发生改变。本部分实证发现由于同群效应的存在,环境规制对于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将更加显著,在受到严格的环境规制的作用下,高污染企业以及处于两控区的企业更倾向通过模仿同群企业作出出口决策。该研究在证实出口企业存在同群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评估环境规制对污染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需要考虑企业间模仿行为对政策效果的放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