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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分析综合法,通过对中德相关历史文献和具体作品的研究,梳理、分析与判定包豪斯的核心观念,此观念在历史上与中国的渊源关系及中国对此观念的发展。
本文认为:“艺术与技术的统一”是指导包豪斯教学与实践的核心观念并在芝加哥、魏玛及乌尔姆三地的“新包豪斯”延续。包豪斯在中国经历了两起两落的历史现象表明,两者一方面在社会经济、传统造物思想与民间艺术观念上存在契合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能够于此基础上有所发展而形成“科技、艺术与人文的统一”,即理论上形成技术功能、指示功能与暗示功能的统一;教育上促成学生整体观念的形成。最终紧扣信息社会脉动又扎根于中国文化的土壤,实现中国设计艺术对造物艺术之美发现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