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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在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65%,是一个相当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青少年自身因素、家庭因素及社会因素等,有不少研究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进行过探讨,发现犯罪青少年多来自存在个体和家庭紊乱、经济困难等诸多问题的家庭,McNulty和Bellair(2003)研究也发现,青少年因为他们的家庭和所居住的社区处于不利的社会经济状况更容易卷入暴力行为中。在对青少年犯罪情绪状况的相关研究就发现,青少年罪犯情绪障碍的发生频数较正常人群更高,其具有与常人不同的独特心理结构,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制力差,更容易产生焦虑情绪;研究指出少年犯的情绪智力与同龄中学生存在显著差异,较低的情绪智力反映出少年犯的情绪感知能力、评价能力、情绪调控能力及利用情绪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相对较差;青少年罪犯存在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其在情绪方面显现抑郁的明显多于正常少年。结合大量对情绪障碍与威胁信息注意偏向的研究,分析青少年罪犯对威胁信息的注意偏向存在与普通青少年不同的特点。近年来注意偏向的变化研究开始受到关注,注意偏向因刺激呈现时间的不同而产生的变化的相关研究发现,高低焦虑者在不同呈现时间上表现出不同的注意偏向特点;刺激呈现次数的不同也对注意偏向存在影响,这是研究其变化的另一个关注点,也就是习惯化倾向。同样是在对焦虑被试的研究中发现了其与低焦虑者表现出不同的习惯化倾向。那么青少年罪犯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特点究竟是怎样的?其在时间进程上的特点又是怎样的?其注意偏向又有怎样的习惯化倾向?基于以上思考,实验一认为随着时间进程的增加,青少年罪犯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可能一直存在,而普通青少年对威胁性信息的注意偏向随时间进程而消失。而实验二在实验一的基础上,假设青少年罪犯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经过多次呈现逐渐消失,而普通青少年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随经过多次呈现仍不易消失。通过以上两个实验,不仅可以证明青少年罪犯对威胁信息认知过程的注意偏向,可以丰富情绪认知领域的研究;同时有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干预和矫正青少年罪犯情绪认知的,降低再犯罪率。本研究选取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青少年罪犯作为实验组,并分为未成年犯罪组和青年犯罪组,另选取普通高中生作为控制组,三组被试性别比例无显著差异,未成年犯罪组与控制组在年龄上差异不显著。并对实验中所要用到的选自国际情绪图片库(IAPS)的威胁性、中性和正性图片三类刺激材料在高中生、大学生人群中进行了再评估,选取出能够显著区分三类性质的图片作为实验材料。研究一采用线索靶子范式,考察在有效提示和无效提示两种条件下,青少年罪犯对不同性质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时和特点与普通青少年的不同之处,如果在威胁性信息刺激为线索的情况下,线索为有效提示时的反应时短于线索为无效提示时的反应时,则说明被试对威胁性信息产生了注意偏向,反之则说明对威胁性信息存在注意回避,而且通过对偏向分数和回避分数的分析,以分解出注意偏向的具体机制是注意警觉还是注意解除困难,研究一选择了100ms、500ms、1250ms三个呈现时间进行研究;研究二同样采用线索靶子范式,使用500m作为呈现时间,进行6次的反复呈现,结合研究一的结果,考察青少年罪犯对不同性质情绪信息的注意偏向的习惯化特点。通过以上两个研究,结果显示:(1)在呈现时间为100ms时,在有效提示条件下,三组被试对正性情绪信息均存在注意警觉的倾向;在无效提示条件下,未成年罪犯和普通青少年对威胁性情绪信息存在注意回避倾向,而同条件下,青年罪犯表现出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解除困难倾向。(2)在呈现时间为500ms时,在有效提示条件下,未成年罪犯对威胁性情绪信息保持注意警觉的倾向,而普通青少年对威胁性情绪信息表现出注意回避的倾向,青年罪犯对威胁性情绪信息和正性情绪信息均表现出了明显的注意回避;在无效提示条件下,青年罪犯表现出对威胁性情绪信息明显的注意解除困难。也就是说青年罪犯在500ms的条件下对威胁性情绪信息表现出了从注意解除困难向注意回避的过渡。(3)在呈现时间为1250ms时,在有效提示条件下,未成年罪犯表现出对威胁性情绪信息明显的注意回避,而普通青少年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回避消失。(4)三组被试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习惯化存在不同的特点,未成年犯罪组经过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回避后,再次对其产生了注意解除困难;青年犯罪组经过注意解除困难到注意回避的过程后,注意回避消除;而控制组对威胁性情绪信息的注意回避直到第6次呈现时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