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背景下股权代持中股权处分效力规则研究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ingxiong32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商事交易的发展,催生了股权代持投资模式的兴起,作为股权投资手段,股权代持能够体现商事自由和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适用。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股权代持行为的合法性得到了《公司法解释(三)》的肯定。然而,关于股权代持中股权处分效力的规则体系,《公司法解释(三)》并未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规范条款之间逻辑关系不清。同时,202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使股权转让变得更高效便捷的同时,却为代持股权处分效力认定问题,带来了更多不确定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司法的裁判难度,造成司法裁判不一的现象。基于此,笔者在《公司法解释(三)》和高层级案例研究基础上,对股权代持处分行为基于其内部条件进行了类型化可归责性分析,同时借鉴国外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经验,初步引入股权信托制度、公证制度及股东名册报备制度以弥补契约本身的局限性,力图实现股权代持处分行为主体之间预期的权利义务安排。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围绕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实证分析,以期能够为完善我国关于股权代持处分的立法规制以及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方案或建议。本文除去绪论部分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理论角度介绍股权代持行为,主要阐释了股权代持的相关概念并从主体、客体以及行为三个法律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探讨股权代持处分行为的法律关系。通过解决以上基础理论问题,以期能为后文从立法层面论证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夯实基础。第二部分:该部分主要结合我国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展开讨论。一是梳理我国现行立法当中关于股权代持处分效力的相关法律规范;二是结合高层级审理案件,对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适用困境进行分析,在剖析案件纠纷关键点的基础上,类型化提出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结合司法实践中已生效的司法裁判案例,以我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司法解释(三)》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为视角,从法律规范层面细致深入地剖析造成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问题的原因之所在。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立法中关于股权代持处分效力法律规则存在的缺陷和价值冲突,从理论角度全面论证该规则体系的缺失给司法裁决所造成的严重影响。第四部分:采用比较分析的方式就国外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以英国、美国为代表)以及大陆法系国家(主要以德国为代表),对不同法系国家关于股权代持处分效力规则的差异进行阐述,其中,英美法系国家通过信托关系规制实际出资人在股权代持法律关系当中的权利义务,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充分尊重商事外观主义,通过强化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外在形式要件来提升外观主义的公信力。在此前提下,通过对比总结不同法系的立法经验,为建立健全我国股权代持处分效力的立法体系探寻有益的理论借鉴。第五部分:对我国股权代持处分效力法律规则的完善提出建议。该部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依据《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法解释(三)》相关规范的价值再平衡、对股权代持法律性质再定位、明确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效力、明确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效力、完善股权处分效力规则要件。本文期望通过理论探究推动上述五个方面的完善,以有效消除立法中关于股权代持处分效力存在的规则缺失和价值冲突,为司法实践探索出较为清晰的裁判进路,为建立健全公司融资行为相关配套制度夯实法律基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资模式的健康发展。
其他文献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并向法院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因此,量刑建议体现检察机关对于实施了犯罪、危害社会的人请求受到刑罚的一个重要数据。量刑建议体现的是一种求刑权,以前最核心部分是刑事法官需要考虑的量刑。然而,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中,大多数刑事案件开始走上由检察官和辩护人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双方进行的量刑协商。量刑协商展示的是在犯罪嫌疑人在
学位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份对外转让要遵守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但由于商事实践日新月异,有关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后能否反悔的司法案例频出。虽然司法解释后来肯定了这一权利,但因其理论基础和规定模糊,导致争议不断,因此转让股东能否行使“反悔权”的问题还有待解决。目前关于“反悔权”的研究多集中在权利的正当性上,并且形成了截然相反的观点;此外,对“反悔权”相关规制的讨论较少,而且提出的建议也较为抽象,缺
学位
“执行难”是一种社会病,长期困扰我国民事司法。恰如足球比赛中的临门一脚,被执行人财产变价作为民事执行的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关乎党中央“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能否得以落实。2017年,由法院自行组织的网络司法拍卖正式上线,极大改善了财产变价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并取得了成交率、溢价率双高的好成绩。然而,竞拍人恶意抬价、扰乱司法秩序的情况如何规制;买受人悔拍是否应当适用差价补交责任;竞拍保证金是否应当一律没
学位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第72条对适当性义务的含义做出了明确界定,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产品与客户合理匹配等内容都是其应有之义。由于我国引入适当性义务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交易中占据着优势地位,其获取商业信息的能力强,同时获取信息的成本与投资者相比也较低。在当今社会,信息在交易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理财产品投资者自身理性有限,加上在信息获取上不占优势,所做出的
学位
随着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衍生出行政、民事和刑事等多救济路径,但救济路径的之间适用衔接不畅。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领域形成“重司法、轻行政”的情况,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呈现出“重处罚、轻改正”的倾向,行政救济逐渐式微,原本应当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行政命令仅仅作为行政救济的阶段救济行为,在适用方面尚存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环境行政命令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经常适用的
学位
平台用工是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催生的产物,造就了以平台连接供给和消费两端的全新用工形式,打破了传统劳动关系紧密的从属性。平台从业者法律身份定位模糊,不利于平台企业发挥其作为用人单位的职业培训制度保障责任,引发众多纠纷。无论是将平台从业者划分为第三类劳动者,还是在现行立法体系下例外化规定平台用工形式,仍都需要在具体制度下讨论从业者职业培训以保障其劳动权益。因此有必要重新界定具体制度适用标准,更好保护从业
学位
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的稳步推进,三胎政策也开始逐步落实,但是现实生活却出现了很多制约家庭生育的原因,突出原因之一就是婴幼儿无人看护。托育服务在国内依然是一个新鲜产物,但其政策不够完善,其相关政策法规还存在很多漏洞。而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在托育服务的投入和效果上,都具备了成熟的状态。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基于国内现有的托育服务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对比,发现问题,找出对策,
学位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新的交易模式和规则不断涌现,公司法也随之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自我国正式颁布《公司法》以来,其已经历了5次修订,但仅在2005年修订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场所进行了一定的放宽,此后便未再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因通过股权交易系统进行转让已无太大争议,但占据股份有限公司份额较大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上市非
学位
本文主要探究民间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实践中有哪些适用方式,不同的适用方式之间的适用标准是什么?确定适用标准的前提是厘清何谓“民间习惯”,符合哪些标准可称之为民间习惯。其次判断符合什么标准的民间习惯能够被法官应用到司法审判中。民间习惯的相关概念在本文第一章界定,关于习惯本身具有的“行为模式与行为规范”、“国家认定与社会自发”不同属性的区分。通过属性对比,得出习惯与惯例二者的区别,为民间习惯在司法适用中
学位
改革开放的深入使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这进一步推动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导致城市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大。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就业和生活导致对商品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同时在地方政府、开放商、房产中介等市场主体的推动下房价不断上涨,使房价上涨的速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居民的收入增长水平。致使许多购房者为了购买商品房需要掏空全家人的口袋,并且还需要背负巨额的按揭贷款债务。此种情况导致其收入的大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