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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作为法学领域的一个古老话题,一直以来备受各个时期法学流派的争论,而其自身也在此争论的过程中获得了不断的充实,最终成为了法治社会中各个国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我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法治思想一直屈居于人治思想之下,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正可言,直至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我国法治的发展才最终在思想上得到了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执政党在对国内和国际形势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最新理念,是指导法治发展的最新成果。而司法公正是我国法治建设在司法领域中的价值追求,也是公平正义理念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社会正义的一个必要内容。司法只有做到公正,才能逐渐培养起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从而使民众逐步摆脱传统人治思想的束缚,在社会生活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今,当我们沉浸于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果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看到,在当前情形下,司法改革虽然已开展多年,但是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清除。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影响司法公正的新因素也在不断的涌现,使我国司法公正的实现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大背景下,以此理念为契机,通过比较两大法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的模式,并在分析我国实现司法公正路径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现实社会生活中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提出一种符合我国现实的全新的司法公正实现路径,以期对我国司法公正的实现有所裨益。文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公正的同构性,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入手,逐条分析了这五方面的内容和司法公正的关系。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司法公正的内涵和实现模式,主要分析了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两大法系司法公正的实现模式以及我国实现司法公正的模式。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近几年影响司法公正的典型案例的分析,并与美国辛普森案作对比,找出我国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中主要面临的困境。第四部分,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针对我国实现司法公正的困境进行研究,提出一种新的实现司法公正的路径,具体解决司法公正实现过程中的威胁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