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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民族化和本土化的传播要素被视为抵制文化帝国主义的必备要素。基于此,中国传统文化传播显示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书法,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也面临着崭新的传播环境。然而,在传播实践中,书法却时常被视为“边缘”文化,被联合国认证为一项文化遗产。在学界,对于书法的研究则多集中于“书法艺术的作品赏析”和“书法历史文化的回顾与分析”这两个领域,直接从媒介传播这个角度切入研究的成果鲜见。但事实上,书法作为一种书写工具,参与社会传播,本身就具有媒介的意义,加之书法丰厚的历史传播资源,也值得媒介领域的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对书法文化的文献分析,站在传播学的角度对书法文化的历史沿革进行了传播要素的梳理,厘清了书法传播的相关概念,从而得出书法传播在当下所面临的传播现状和问题,以及利用电视传播媒介进行书法传播的可行性分析。借鉴文化研究学派的文化研究范式,本文对电视媒介中的书法文化讯息系统进行了内容分析,试析出其中所蕴含的传播目标和目标实现的途径。最后,针对讯息系统分析的结果,提出了建构一个开放式的书法文化电视传播讯息系统的建议。文章的引言部分,论述了选题的背景,以及前人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发现从传播学角度进行书法文化理论研究的成果并不丰富,但前景可观。这部分的最后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通过文献研究,对书法文化传播的历史沿革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得出书法自秦汉时期以来,逐渐从“书写工具”的单一传播形式,发展至“书写工具”与“艺术文化”并行的传播方式,一直到当代,因着现代化进程带来的技术与文化的双重变革,使得作为书写工具的书法传播陷入困境,进而提出利用电视媒介进行书法传播的观点,并就电视媒介与书法文化的相关性进行了理论阐述,认为两者可统一于“可视性”要素。接着从“可视性”要素的研究出发,分析了利用电视媒介进行书法文化传播的独特优势,以及新媒介平台的搭建,为电视媒介传播书法文化带来新的可能性。第三部分,笔者就过去一年出现在电视媒介中的书法文化传播信息进行了内容分析,利用数据统计软件(SPSS16.0),对信息的时长、内容、形式,以及播出平台、时段等数据的分类及描述性研究,分析得出电视媒介中书法文化信息的传播内容和结构的单一性,以及播出时间和频段上所呈现出的边缘化趋势。同时,分析结果也显示,最近开播的书法电视专题节目展现出新态势,无论是节目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表现出新的活力。通过对书法文化电视媒介讯息系统的内容分析,笔者以传播系统论的理论论述了电视媒介对书法文化传播的既有偏向及现有讯息系统的封闭性,从而提出建设一个以说服为目的、开放的电视书法传播讯息系统。最后一部分梳理了书法文化在电视媒介传播中的目标构成——“说服”,通过对说服技巧的理论分析,探索出在电视媒介中构建书法文化传播讯息系统的构成要素与传播模式,试图将书法文化在当代传播中的新意义,通过传播系统的编码植入到书法文化的电视传播讯息系统中,帮助书法文化获取更为广泛的受众基础,以促进书法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最终达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宏观目标。同时,也为电视媒介的内容选择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和选择。本文从传播学角度梳理出书法文化的传播要素,厘清了“书法文化”与“书法艺术”的相关概念,以此确定了书法文化在当下传播的目标,即重拾书法的书写属性。同时,对书法文化在电视媒介中的传播现状做了详实的数据分析,将书法文化于过去一年在电视媒介中的传播,进行了分类整理和描述分析,以实证主义的方式论证了在国家“发扬中国书法文化”目标下的实践缺位,解答了对书法文化传播无法起到应有传播效果的疑问。在内容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一个开放的书法文化电视传播讯息系统的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对“书法传播”这一概念进行了梳理,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整理和分析,对书法传播的历史沿革与传播形态有了清晰认识。站在传播学的角度对书法历史的整理,具有交叉学科的理论创新意义。通过定量数据分析对“书法传播效果欠佳”的现状做出了实证的分析,找到造成“效果欠佳”的原因,同时也为电视媒介内容的丰富提供了新角度。最后,在对书法电视传播的理论和现状有了初步认识后,借用了说服传播的相关理论对书法在电视媒介中的传播进行讯息系统的建构,提出了建设一个以说服为目标、开放式的书法文化电视传播讯息系统,并根据传播系统论的系统建设标准,拟出理想的开放式书法文化电视传播讯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