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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人口数量增长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双重压力下,农村的环境污染状况愈加严重,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对此,国家给予了充分重视。为改善农村环境,中央从2017年开始先后拨款近70亿元,在2.8万个村庄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除加大财政投入外,我国不断完善环境立法,促进环境执法,加强环境司法,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在财政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双重引导下,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取得卓越进展,但要想彻底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仍需在相关政策和法律制度上不断作出努力。本文在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背景下,运用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的理念,对农村固体废物的概念、当前我国农村固体废物的种类、污染现状进行了阐述,并对法律治理的系列问题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当前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当中的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展开了系统的梳理和评价,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分析了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体系的不足。在立法上,虽然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环境法律体系,但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白、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等问题较为突出;在执法上,改变原有领导体制,实行环境监察机关省级以下垂直领导,成立乡(镇、街道)环保所,使基层环保执法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但基层环境执法机构缺乏强制执行权、执法能力较弱等问题仍然对农村环境执法造成阻碍;在司法上,我国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环境司法审判专门化,但农民环境维权困难、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仍旧存在。同时,介绍了部分发达国家在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方面的成就,并找出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相关经验。最后,提出了如何完善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的一系列设想。首先确立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工作的原则和制度,在立法上树立科学立法思想、建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专项立法等;在执法方面,重视基层环保组织机构建设、赋予环保机构强制执行权等;在司法方面,构建涉农法律援助制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通过上述几方面的完善,最终构建协调、高效的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体系。维护公平与正义,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是法律的最终目的,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面临严重的污染问题,已经威胁到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因此,构建科学、高效的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治理体系,是保障我国农村居民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农村经济绿色、健康发展的关键。